前往 駐台北韓
發布時間: 2021-11-16推薦指數: 3.010人已投票
您即將離開本站,並前往駐台北韓國代表部
確認離開返回上頁請問您是否推薦這篇文章?
相關文章資訊
- 1被認可的再入國許可(入管法第26條之2)
所謂被認可的再入國許可,係指於我國持有在留資格而居留並持有有效護照的外國人中,非在留期間為「3個月」以下或持有「短期滯留」在留資格者,其自出國日起1年內再入國 ... ...
- 2再入国許可再入國許可– VISA発行専門サイト
離開日本1年以上,如預期再次赴日, 為確保您的在留資格繼續有效, 您需要申請獲得再入境許可(日文稱:再入國許可)。該申請可以分為一次性再入國許可, 和多次性往返之再 ... ...
- 3駐台北韓國代表部
有鑑於COVID-19疫情長期化,為因應2020年6月1日起,離韓前已取得再入國許可(單次至多1年)的外籍人士,無法在入境期限內再入國、且因延長期限有限,致使 ... 바로가기메뉴 ...
- 4再入國時必要的手續及資料等
在本次措施之下,於再入境日本時,除維持現行的邊境措施外,另新增了防疫措施,即需於出境(預計搭乘班機的 ... 護照(有貼附有效的再入國許可(包含みなし再入國許可)) 本文へスキップしま...
- 5視同再入國許可有效期間過期的永住者等之特別措施 - 在香港 ...
對於持有日本「永住者」在留資格,在使用視同再入國許可(「みなし再入国許可」,以下相同)由日本出境後,由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COVID-19)之 ... ...
- 6關於再入國許可有效期間之延長
1. 再入國許可有效期限內有相當理由無法返回日本時,可申請再入國許可有效期限之延長。 但,如已超過所持有在留(居留)資格之在留(居留)期限,則無法申請延長。且自再入 ... 本文へス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