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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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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銷售條款寫得很清楚,31天以上取消收取總價百分之十,會員費不退還,如果是自己沒看清楚應該是沒有要回的機會 http://ns.clubmed.com/grc/2015/390/RWD/Footer/T&C.pdf 2. 取消及變更之費用 2. 取消及變更之費用 2.1 因閣下需求更動 當訂金付清後,訂位即被視為確定。取消及變更訂位可以電話或書面告 知,唯將酌收下列費用: - 出發前 31 天或以上通知者,收取總價之百分之十 - 出發前 21—30 天通知者,收取總價之百分之二十 - 出發前 2—20 天通知者,收取總價之百分之三十 - 出發前 1 天通知者,收取總價百分之五十 - 出發當天或之後通知者, 收取總價百分之百 *會員費恕不退還 *會員費恕不退還 2.2 因 Club Med 需求更動 若 Club Med 因故須取消閣下的村內或郵輪食宿,閣下將被提供於任何可行之 時間內同等價值的相似食宿。若閣下選擇不接受,或是 Club Med 於訂位取消 後 7 天內未接到閣下回應,則閣下已繳費用將全數退回。 3. 未使用之 3. 未使用之 Club Med 食宿及交通 Club Med 食宿及交通 3.1 因故遲到或早退而未使用之 Club Med 食宿或交通安排將不予退費。 3.2 旅遊機票是以往返為基準,在任何情況下所有未使用的機票均不得退費。 3.3 因任何理由遲到或早退所導致產生之額外費用悉由閣下全數負擔。 3.4 如閣下行為有礙團體活動或滋擾他人,可能致使閣下被請離村,未使用 之食宿與機票不得退費。 3.5 依據當地法律變更、氣候狀況、或其它非所能控制之因素,Club Med 有 權於任何時間撤銷、更改、或修正各種旅遊行程、郵輪停靠點、特定節 目、運動設施或活動而不預先通知。所有提供之服務均受當地法律約束。 3.6 全部或部分未使用之 Club Med 村內或郵輪上包含之服務不得被要求退費 或賠償。 已報請觀光局代為處理完成。謝謝

產品銷售條款寫得很清楚,31天以上取消收取總價百分之十,會員費不退還,如果是自己沒看清楚應該是沒有要回的機會 http://ns.clubmed.com/grc/2015/390/RWD/Footer/T&C.pdf 2. 取消及變更之費用 2. 取消及變更之費用 2.1 因閣下需求更動 當訂金付清後,訂位即被視為確定。取消及變更訂位可以電話或書面告 知,唯將酌收下列費用: - 出發前 31 天或以上通知者,收取總價之百分之十 - 出發前 21—30 天通知者,收取總價之百分之二十 - 出發前 2—20 天通知者,收取總價之百分之三十 - 出發前 1 天通知者,收取總價百分之五十 - 出發當天或之後通知者, 收取總價百分之百 *會員費恕不退還 *會員費恕不退還 2.2 因 Club Med 需求更動 若 Club Med 因故須取消閣下的村內或郵輪食宿,閣下將被提供於任何可行之 時間內同等價值的相似食宿。若閣下選擇不接受,或是 Club Med 於訂位取消 後 7 天內未接到閣下回應,則閣下已繳費用將全數退回。 3. 未使用之 3. 未使用之 Club Med 食宿及交通 Club Med 食宿及交通 3.1 因故遲到或早退而未使用之 Club Med 食宿或交通安排將不予退費。 3.2 旅遊機票是以往返為基準,在任何情況下所有未使用的機票均不得退費。 3.3 因任何理由遲到或早退所導致產生之額外費用悉由閣下全數負擔。 3.4 如閣下行為有礙團體活動或滋擾他人,可能致使閣下被請離村,未使用 之食宿與機票不得退費。 3.5 依據當地法律變更、氣候狀況、或其它非所能控制之因素,Club Med 有 權於任何時間撤銷、更改、或修正各種旅遊行程、郵輪停靠點、特定節 目、運動設施或活動而不預先通知。所有提供之服務均受當地法律約束。 3.6 全部或部分未使用之 Club Med 村內或郵輪上包含之服務不得被要求退費 或賠償。

今年5月,我向clubmed台灣分公司預定了7月7日出發的clubmed民丹島行程,隔沒幾天上來背包爬文,發現跟新加坡club med購買此行程竟然便宜將近三成!?而且還包船票及碼頭接送,這些都是台灣Clubmed不提供的(需另付高額費用)!於是立馬決定向台灣club med提出取消。這時是5/16日,離預定行程出發(7/7)有52日之久…而且,我購買的行程不含機票,應該沒有退票問題…不料,台灣Clubmex竟硬要跟我收10%取消費用,且會員年費(硬被收,會員權益只是購買行程資格)還不得退,因而一個疏忽,讓我損失了將近十張小朋友…(泣…)。 請問大家,根據觀光局定型化契約,我是應該被收取這樣高額的取消費用嗎?有沒有要回來的機會?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