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 马来西亚旅游噩梦 -

發布時間: 20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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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內容

馬來西亞夜店沒有那麼可怕吧!? 除非一些地方有很多人愛服用軟禁品 才容易被警察盯上啦!....

我在KL過境時, 一個人去見識了當地頗有名的夜店Beach Club. 酒很貴, 但是沒有說不賣給女性, 我喝了三瓶啤酒也沒有人說我犯罪. pub裡專找落單男子的年輕美眉也真的很多, 我請一位男性酒客去問那些美眉, 的確不少是來"做生意"的. 難怪我聽完live band表演後搭計程車回旅館, 司機以為我今天<運氣不好, 沒有找到客人>, 還好心要我留下電話, 他可以幫我介紹客人. 當我告訴他我只是個阿姨級觀光客時, 那位司機先生一路上連聲道歉. 連在夜店排班的司機都會誤把我看成來淘金的20歲小女生, 是不是也有可能警察搞錯, 加上雙方語言不通, 甚至有可能當事者身上忘了帶證件, 或是因為喝酒後講話比較大聲, 而造成一場不愉快的誤會?

大家都好有趣,越描越黑了~

去club玩結果被警察抓馬來西亞女人不能去喝酒 除了回教徒和未成年不能喝外,其他都能喝,我偶尔也有小喝。*-)

tfbblpc兄,你贴那些新闻出来是什么意思啊?在马来西亚clubbing会被抓去,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嗑药。就算是回教徒喝酒也没问题的,回教只是不鼓励喝酒,不过却就算他们要喝,在法律上也没有错。

楼主~在马来西亚club喝酒被抓?! 我虽然很少去club,但是我是女生~ 如果马来西亚的女生不能去club很酒, 我看马来西亚的club全部要倒闭关门了~ 我是看到标题“马来西亚旅游噩梦”, 我还以为发生什么严重的事情才会导致楼主有阴影。*-)

Impossible

我想開版的可能是台灣人..... ㄌ 這個注音符號..... (了) 除了台灣.... 請問在別的地方也有嗎??

HOTLINES / 熱線 SUHAKAM HEAD OFFICE TH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Level 29, Menara Tun Razak, Jalan Raja Laut, 50350 Kuala Lumpur. Tel: 603-26125600 Fax: 603-26125620 E-mail: [email protected] SABAH OFFICE TH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Suite E1, 8th Floor, CPS Tower No.1, Jalan Centre Point, 88000 Kota Kinabalu, Sabah. Tel: 088-317405 Fax: 088-317406 E-mail SUHAKAM Sabah : [email protected] SARAWAK OFFICE TH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194, Lot 456, 457, 3rd Floor, Al Idrus Commercial Centre, Jalan Satok, 93400 Kuching, Sarawak. Tel: 082-234650 Fax: 082-254937 E-mail SUHAKAM Sarawak : [email protected] Voice of the Malaysian People (SUARAM) Address: 383, 1st Floor, Jalan 5/59, Petaling Gardens, 46000 Petaling Jaya, Selangor, Malaysia. Tel: 603 7784 3525 Fax: 603 7784 3526 Email: [email protected] Polis - Ibu Pejabat Kontigen Negeri(馬來西亞各州警察總部的電話號碼) Bukit Aman 03-226 2622 Perlis 04-908 2222 Kedah 04-774 1222 Pulau Pinang 04-222 1522 Perak 05-245 1222 Selangor 03-5514 5222 Kuala Lumpur 03-2146 0522 Negeri Sembilan 06-768 2222 Melaka 06-285 4222 Johor 07-225 4422 Pahang 09-590 2222 Terengganu 09-635 4722 Kelantan 09-745 5622 Sabah 088-450 222 Sarawak 082-245 522 Labuan 087-412 222

一頭霧水,不知道樓主要講什么? 不過,去club喝酒被抓(正確來說是“協助調查”)不是什么新鮮事,不過只要你是清白,在警察面前禮貌一點,當天就能放你走。 正如樓上所說的,只有回教徒(也稱“伊斯蘭教徒”)不能喝酒。 還有就是馬來西亞的警察不可能扣留你10天的。不管是在周末或假期,一名被扣留者必須在24 小時內(不包括旅程時間)或在第二個工作天(周末或假期後)被帶到推事(也就是“法官”)前面。 -------------------------------------------------- 一下這些資料希望對各位背包客有幫助。 了解你的權利!!! 在面對警方事務的時刻 與警察交涉的5 項基本訣竅 1) 找出你所交涉警員的姓名和警階 • 隨身攜帶紙和筆,以便可以寫下一些重要的詳情,尤其是有關警員的姓名、警區、警局和他們的警階。 2) 稱呼有關警員的姓名,Cik/Encik 或Mr ,與警員交涉時,你不需要對他們粗魯,但是應該表現得堅定和有信心。 3) 與一名警員交涉時,時間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交涉時間越長,你將會越有信心,而他們有可能會感到有點緊張。在這方面,交涉時間雖然是一項因素,但是這還有賴於你對當時的形勢有多少控制。 4) 向有關警員介紹你自己的身份和職位,你不需要感到擔心或者要保密,因為保密將導致有關警員對你產生不必要的懷疑和不信任。 5) 獲取有關警員的電話號碼等,以便你可以跟進有關課題事項,如果有關警員顯得沒有權力,獲取其上司的聯絡號碼。 確認警官 與警員交涉時,確定他們是警官,這是很重要的事,因為只有一名警官: • 可以指示進行逮捕 • 在進行搜查和設立路障時,必須在現場 • 可以展開調查 • 可以錄取口供 確定一名警官有3 項方法: a) 要求他們介紹自己和他們的警階(惟在要求有關警員自我介紹前,你先介紹自己)。 b) 如果他們身穿制服,觀看他們的制服。切記大多數警員在值勤時,不須身穿制服。 c) 觀看他們的警員證,警方人員並沒有攜帶身份證,但是攜帶警員證。 警員證有4 種: • 黃色-- 普通警員或低級警員 • 藍色-- 警官 • 白色-- 後備部隊或PVR • 紅色-- 被中止的警員 搜查 警員進行的3 種搜查方式 • 搜查身體 • 搜查汽車 • 搜查房屋/建築物 搜查– 身體、汽車、屋子 應對的提示– 婦女只可以由女警搜查身體,而且須要得體地進行,警員必須知道他們正在搜查什麼。搜查行動可以在警方設立路障時進行。 在警員搜查房屋時,屋主可以在整個搜查過程中跟著警員。 在下列情形下,警員不需要搜查令: • 他們懷疑有關地方正發生罪案活動。 • 他們陪同著一名嫌犯,或是正在尋找嫌犯。 • 有關地方在過去12 個月內,曾被利用進行犯罪活動。 充公 警方必須記錄下他們充公的物品,並且給予有關人士一份充公物品 的清單副本。 應對訣竅: • 走到很多人的地方或更光亮的地方。 • 確定有一名警官在現場,獲取有關警官的姓名。 • 如果有朋友在現場,大家互相陪伴,以加強信心。 • 向警員問取有關警官的姓名。 • 詢問有關警員他們正在尋找什麼及有什麼根據。 • 向最靠近的警局查詢,以確定有關警員是真警員。 • 堅持警員出示搜查令。 • 當只有自己一個人時,叫鄰居或朋友到來在一齊作伴。 逮捕 • 警方進行逮捕時,有2 個很重要的人物參與進行:逮捕嫌犯的警官和查案警官,必須確定他們是2 個人而不是同一個人。 • 必須知道查案警官(IO)的姓名,這是非常重要的事,因為他們負責: - 扣留或釋放嫌犯 - 批准食物、衣服或藥物 - 允許律師和家人探訪 - 被扣留者的福利– 健康和安全 - 批准擔保 • 如果你有一名朋友或家人被逮捕,找出有關查案警官的姓名,你可以根據下列指南行事: 第一步驟: 撥電到有關警局的扣留組,詢問被扣留者是否在扣留室內,如果有關警局答覆不在,但你卻非常肯定他/她在那裡,那麼你須要向警方報案。 第二步驟: 如果他/她在扣留室內,向扣留組警員詢問: 1) 誰是查案警官; 2) 在那一項刑法條文下被逮捕/扣留; 3) 如果扣留超過24 小時,檢查確定警方已經獲得一項扣留令(如果被扣留超過24小時但沒有被帶上推事庭,那麼你須要向警方報案)。 第三步驟: 接下來只與查案警官交涉,堅決地詢問被扣留者的情形和福利,你可以告訴該警官不要對被扣留者使用暴力,而如果他使用暴力,你將舉報該查案警官。 這位查案警官也是你要求提早釋放,或在擔保下釋放被扣留者的人。 第四步驟: 如果查案警官存有困難或不合作,聯絡有關案件的高級查案警官(SIO),每一宗案件都有高級查案警官調查。 其他你能尋求協助的更高級的警官,即刑事調查組(CID)主任,甚至警區主任(OCPD)。 有關逮捕的其他一般事項: 1) 如果嫌犯拒絕自願投降,警方可以使用合理的武力進行逮捕。 2) 警方人員不可以開槍射擊嫌犯,除非一名警員受到攻擊,而進行自衛。 3) 不管是在周末或假期,一名被扣留者必須在24 小時內(不包括旅程時間)或在第二個工作天(周末或假期後)被帶到推事前面。 4) 除了個人資料,你有權利不提供任何證據或口供,除非有你的律師在場。 5) 要求一名律師協助。你可以打電話,這不是法律規定,而是警方采取的政策。 6) 在第一時間告訴推事警方對你施行的暴行和騷擾,如果你面對這項遭遇。 7) 如果因為害怕,而沒有告訴推事,在釋放後馬上前往一間政府醫院進行身體檢驗,你也可以拍照,向警方或非政府機構投報。 8) 在報章上揭露警方的暴行。 9) 聯絡當地國會議員或人權組織,尋求支持和勸告。 摘錄自“人民之聲”。 此冊子中所有信息僅供一般資訊和知識用途。出版者將不保證它的准確性。如果您有疑問,務必咨詢您的律師。

tfbblpc我贊同妳的做法. 其實很多外國人對馬來西亞有很多的誤解.

抱持著相信人性本善的想法 我相信tfbblpc大只是想說 開版大被當成新聞內容中所說的大陸女子了

開版大是馬來西亞人嗎? 為什麼你的位置是古晉?可是又說 “我是剛從馬來西亞回來” 在馬來西亞,只要是回教徒(不管男女)去clubing喝酒就會被抓 還有就是警方懷疑你服用違禁藥物 要不就是像前面的貼報~在club找中國女人。。。 請阿縈出來說明情形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p=1054192#post1054192 你看这个就真像大白了。 阿縈 流浪漢 文章: 3 感謝: 0次/0篇 性別: 秘密 註冊日期: 2008-11-18 位置: 足跡: 回覆: 想一個人到馬來西亞自助旅行 - 2008-11-18, 14:18 -------------------------------------------------------------------------------- 如果是女孩子最好不要一個人去 因為太危險ㄌ 我是剛從馬來西亞回來 我們五個人去結果被關因為去club玩 被關ㄌ十天 原來還有這一段...... 如果只是因為去CLUB玩就被抓去關10天,實在很難讓人相信。現在就看開版大願不願意出來說明了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p=1054192#post1054192 你看这个就真像大白了。 阿縈 流浪漢 文章: 3 感謝: 0次/0篇 性別: 秘密 註冊日期: 2008-11-18 位置: 足跡: 回覆: 想一個人到馬來西亞自助旅行 - 2008-11-18, 14:18 -------------------------------------------------------------------------------- 如果是女孩子最好不要一個人去 因為太危險ㄌ 我是剛從馬來西亞回來 我們五個人去結果被關因為去club玩 被關ㄌ十天

劇情接力蠻有笑點的,但開版大不是女的嗎 ^o) 他好像有說女人喝酒被抓,如果再不出來講清楚,可能劇情會再發展下去 (H) 開版大將性別欄設定為"秘密",所以無從得知開版大的真實性別,只是依照"劇情"推斷,他是男性會比較合理 不知開版大看到劇情已經發展的如此精彩後,會不會決定出來說明事發經過

這位阿縈為何被抓他自己並未說明,不過目前的劇本已經發展到他可能是因為買春而被逮,提供性服務的女子極可能是來自中國 不曉得接下來的劇情會如何發展....... 劇情接力蠻有笑點的,但開版大不是女的嗎 ^o) 他好像有說女人喝酒被抓,如果再不出來講清楚,可能劇情會再發展下去 (H)

這位阿縈為何被抓他自己並未說明,不過目前的劇本已經發展到他可能是因為買春而被逮,提供性服務的女子極可能是來自中國 不曉得接下來的劇情會如何發展.......

他又不是大陸人, 突然在這貼這些資料, 真的令我一頭霧水。

是给阿縈 看的。 敬愛的tfbblpc大大… 恕我才能疏淺,你這么努力找了這么多這樣的報導,言下之意為何物?

敬愛的tfbblpc大大… 恕我才能疏淺,你這么努力找了這么多這樣的報導,言下之意為何物?

再来一个 多數持觀光證入境 2008年11月24日   (布城23日訊)全國移民局執法組總監拿督依薩透露,該局從未發出任何准證予中國女郎來馬從事陪坐工作,市場上出現任職陪坐女郎的中國女郎,都是持有觀光准證到大馬。 移民局過去曾批准中國女郎在餐館內擔任侍應生的工作準證,但過後因為出現一些問題,這類的工作準證開始逐年減少。「可以說,我們發出這類的工作準證,在100人當中,我們只會批准其中2人來馬工作,即2%。」 他說,幾乎所有中國女郎都是持著旅遊準證進入我國,但一些人卻假藉旅遊名義,實則暗中進行賣淫活動。 「這些操丑業的中國女郎一旦被捕,將面對不超過1000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的懲罰。之後,將直接被遣送回中國,此後不得踏入大馬。」 他透露,當局將套取這些賣淫者的指紋,並在其護照上蓋上印章,表明她們日後不准再來馬。 至於聘請這些中國女郎的僱主,除了將面對1萬令吉至5萬令吉之間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1年的懲罰之外,其營業執照也將會被吊銷。 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press.php?TASK=news&TYPE=A1&NEWS=2QL30iiw0K5Y8Aby189W1ev92k5l4VkY

还有哦 取締賣淫捉千名中國女郎 2008年11月24日   (布城23日訊)移民局執法組主任拿督依薩坦承,國內的賣淫活是無法完全撲滅的,因為自有性活動開始,便有性服務的存在。 他說,至今年10月杪,執法組在18種各類行動中,總共展開了6320次,其中打擊陪坐女郎的「疼愛行動」中,已展開284次行動。 「而逮捕的陪坐女郎或涉及賣淫活動的外國女子中,以中國女子佔最多,共有1352人,其次是泰國女子、菲律賓女子及其他。」 「在被扣留的中國女子數據中,920人是濫用准證,182人是沒有文件,122人是逾期逗留。中國女子被取締的地方中,以三溫暖和酒店佔了50%,酒廊佔了40%,另10%包括美食中心和其他地方。」 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press.php?TASK=news&TYPE=A1&NEWS=2eks0Xwa0eNZ8IX919BY17jJ2Qmc4gVg

看看这个吧 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press.php?TASK=news&TYPE=A1&NEWS=2bVC0aw603O58Ew816Gu1HLw2Quz435E 中國女郎淘金,每天千人來馬 2008年11月24日 報導 - 陳艾佳,鄭銘寶 (布城23日訊)中國女郎湧入大馬吸金情況有增無減,移民局紀錄顯示,平均每日有1286名中國女子通過關卡門檻,滲透大馬各城鎮! 不過,移民局相信,一些中國女子是純粹來馬旅遊,但也有一些是抱著「淘金大計」來馬。「淘金」的中國女子打著「溫柔」旗幟,擄掠男人心,大賺男人錢,保守估計,每人每月至少可吸走1萬令吉。 全國移民局執法組總監拿督依薩接受《東方日報》專訪時指出,從移民局取締行動顯示,落網的外籍女郎,以中國籍佔多數,其次為泰國,第三是菲律賓。 「顯然的,當中有些中國女子持著觀光准證,到大馬從事不德道行業。」 移民局還發現,中國女子吸金「有路」,每月靠賣肉所賺取的金錢達1萬令吉,簽證期滿後,再轉往鄰國吸金。 「從落網的中國籍妓女口中得知,她們來馬一個月,便可賺取1萬令吉,平均一天有300令吉至500令吉收入,即使是淡季,也有200令吉收入,薪金可媲美經理級的白領人士。」 他說,這些女郎不會把賺取的「血汗錢」帶在身上,她們賺滿1萬令吉後,便會匯款回祖國,再前往鄰國賣淫,直到兩三個月後,又重回大馬。 破壞家庭幸福 雖然中國女郎不會在大馬久留,但她們的出現,已嚴重破壞了許多家庭,同時,也把性病傳染給大馬男士。 依薩說,調查發現,中國女子不單在城市「找吃」,甚至一些鄉下或新村都有她們的蹤影,可見她們為了賺錢,到處都去。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案件中,就是在霹州愛大華新村的突擊行動中,扣留4至5個中國女子時,有一名老翁連棺材本也賠上了,但還是要找這些中國女郎。」 他說,調查發現,中國女子特別受大馬的嫖客喜愛,所以每年都有許多中國女子到我國生活,賺取大馬男人的金錢,甚至一些已婚的男人,為了她們而鬧家變。 詢及為何為出現這情況時,依薩笑著說,這可能是中國女子的服務有關,她們善解人意,可以填補妻子的溫柔,所以許多有了家庭的男人,都喜歡和她們在一起。 依薩說,根據大馬條例,中國人一年只能來馬4次,條件是她們必須向大馬駐中國大使館申請簽證,每次可逗留大馬30天,超過30天便被列為逾期逗留者。 中國女郎來馬前,除了必須申請簽證,身上還必須攜帶1500令吉現金(證明每日有能力在大馬消費50令吉),若身上沒有這筆現金,她可以使用信用卡代替現金。  相關新聞 这段不对吧? 马来西亚人可以喝酒啊,只有回教徒不可以,你不是回教徒吧?

去club玩結果被警察抓馬來西亞女人不能去喝酒 这段不对吧? 马来西亚人可以喝酒啊,只有回教徒不可以,你不是回教徒吧?

我都想., 如果在普通的pub 抓。。 应该也有什么理由的吧。。。 吃了些可爱的丸子什么的。给你跳的更高兴。 那应该怪警察吗? 还是自己该死的 ? 在club 呢。。 什么club 呢? 应该是像林森北路那些的吧。。。 台湾的可能是合法咯。。 但你都知道马来西亚是回教国家。。 那些是合法吗?马来西亚 不和泰国一样。。。

哇哈哈~ 你說在馬來西亞去clubbin被抓,我已經覺得蠻不可思議了,然后現在還說在古晉去clubbin被抓,哇哈哈~對不起,對不起,我真的好想笑喔~ 古晉是小女子的地方,古晉的club我都懂也幾乎都“參觀”過… 如果你真的是被抓了,我想你大概是去了哪幾家吧~ 如果只是夸張,我就想不通為什么你要討厭古晉啦~ 如果女人在club喝酒有錯, 那叫警察抓我吧~(6)

應該是有"特種"的行為吧? 不過,馬來的酒真的不是普通的貴, 尤其是club...

對不起~我只有感覺好誇張喔~ 為了喝酒???

馬來西亞的拘留所還真是先進且重視人權,竟然可以讓被拘留者上網,唉~台灣該改進了!

看不太懂,是在馬來西亞的CLUB喝酒就會被抓,還是馬來西亞女人在CLUB喝酒會被抓呢,請說明,謝謝

你自己在club 做什么。。。 在什么类型的club ... 被抓。。 自己心里有数吧。。

去club玩結果被警察抓馬來西亞女人不能去喝酒

在馬來西亞古晉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