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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稅竟挪去拼觀光 年收116億 機場分不到一半「懲罰出國者」 蘋果日報 2016年11月21日【戴安瑋、陳鳳蘭╱台北報導】 每年逾千萬人次出國,每人每出一次國要繳250元發展觀光,引發非議。立法院最新出爐的明年度預算報告指出,國人每次出國繳交的500元機場稅,有一半依法要納入觀光發展基金,明年預計收入116億元機場稅,約58億元要給觀光局,名不副實且正當性不足。民眾批這是處罰出國者,立委黃國昌及李昆澤強力要求檢討,黃說必要時不排除要求調降機場稅。 俗稱機場稅的機場服務費,收取法源是《發展觀光條例》,該法明訂「為發展觀光事業及改善機場服務,得徵收出境航空旅客之機場服務費」,原民眾每次出國須繳300元,去年漲為500元,每年被收費的2300多萬人次中,約1千多萬人次是國人出國,餘為國際觀光客。 立院2017年度預算評估報告顯示,明年機場服務費約收116億餘元,觀光發展基金分得58億餘元最多,桃機公司45.5億餘元,民航局12.4億餘元。 應比照商港專用 報告指出,「出境旅客並未使用國內各國家風景特定區提供的服務,卻要分擔風景特定區建設費用,正當性不足」,認為該收入應比照商港服務費專款專用於商港建設,專用於機場建設。 該費用雖已收取多年,分配方式也行之有年,但《蘋果》隨機訪問常出國者,都不知所繳的機場稅有一半用於發展觀光。民眾陳先生說:「感覺被政府A了,觀光局每年拿了這麼多錢,不知花到哪裡去,應說清楚講明白。」民眾吳先生更說:「這種做法根本在懲罰出國民眾。」 桃機喊錢不夠用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痛批,各國多將機場服務費用於機場建設,台灣竟還分一半給觀光局,幫忙付國家風景區水電等支出,難怪我國際機場建設落後,桃機淹水、漏水、廁所糞水溢出事件頻傳,政府不應再A出境旅客的錢來發展觀光。 立委李昆澤說,機場稅分配雖有法源,但用途跟收費名目不符,確有爭議,將要求交通部提出收費標準與用途檢討。立委黃國昌說:「這一定要交通部檢討。」如機場稅收入用於機場建設仍有剩餘,不排除要求調降收費,如不夠用則會要求檢討分配方式。立委鄭寶清也認為,機場稅不應分一半給觀光局。 成功大學航太所教授林清一認為,過去政府沒錢發展觀光,才要求機場稅一半用於觀光發展,「這根本已亂了套,時代不同,應速檢討。」桃機公司表示,多項工程正在進行,獲分配金額根本不夠用,須另籌經費;民航局指,當然希望專款專用。 交通部稱無不妥 觀光局回應,觀光發展基金辦理國內外觀光宣傳,來台觀光去年已破千萬人次大關,國際航班增加、機場起降費收入也增加,觀光局收這筆錢不僅於法有據,也名實相副。交通部次長王國材也說,目前做法並無不妥。 新聞出處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121/3745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