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內容
於1963年的東京公約對此管轄權有詳細定義,(台灣,日本,新加坡皆為締約國)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lawsho...12000-19630914&RealID= 但是又在288號文件薦請各國增加落地國家管轄權, 所以捷星這個案件是既可適用新加坡法律,也可適用日本法律,甚至台灣都可以提出要求, 端看是由何方提出法律訴訟, 只是在日本國土會優先請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事後再視情節判定是否引渡
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捷星針對「空服員禁止旅客拍照並給警告信」 是基於「不希望乘客在飛機上使用電子產品」,且新加坡法律規定不得對機組人員拍照 雖然有法律依據,但這樣發警告信、在日本找警察上機、要旅客刪除照片並「威脅否則所有人不得下機」的行為 感覺上有點反應過度,這起事件也會影響我個人日後選擇這間航空公司的意願 單就您的發言內容回應 這和台灣未必是法治國家和台灣自由過度的結論不知您是如何得出的?聽起來有點像是成龍之前在香港的發言。 知道並遵守「法律」的確是應該的(新加坡法律規定不得未經許可拍攝機組員) 但你說的「規則」,這是一種消費上的「契約」,當然必須事先對消費者主動揭示 這樣才能產生法律上對等的契約效果 不然我今天去一間餐廳,吃完飯服務生才說「不好意思,我們這邊最低消費一個人三萬喔」 你說「我不知道有這個規定」,服務生說「有啊,寫在我們的「店內消費需知」裡啊,雖然我們從來沒跟你說過,但你知道規則不是應該的嗎?」 您心目中的法治國家應該不是這樣吧? 法律和與自身有關的契約的確是所有人都應該要自己負責瞭解的,但未事先揭示或提出的契約是不成立的 您把很多事情混為一談了,有對有錯,也單純針對您的發言回應 1. 就您先前提到的「隱私權」的角度而言,捷星機艙內是「公開場所」(因為是私有材產,所以並不是「公共」場所),就像餐廳、飯店、百貨公司都是私有財產,但也是公開場所。 在公開場所被拍攝者雖然對自己仍能主張人格權,但也只限於若攝影者對照片進行「傳播」或「使用」的狀況。既然拍攝者當時並無立刻對照片進行「傳播」(例如上傳 Facebook 或投書媒體上刊載),被攝者沒有人格權上的損害,而法律實務上只處罰結果犯。您的解釋過度擴張了隱私權和人格權的定義。 2. 在私人財產和攝影的定義方面,物權所有人對其所有之物,並沒有「影像權」。 在一些場所之所以能夠禁止攝影,是基於預先揭示的消費契約之限制,例如在門口張貼禁止攝影的告示,或於消費時告知。 至於新加坡法律中若有明確規定「不得拍攝機組員」,則機組員當然是有受到新加坡法律上的保護 3. 根據媒體報導,新加坡法律有規定不得任意拍攝機組員,所以捷星的行為雖然是有新加坡法律依據的,但觀感上讓人覺得有點過度就是了 至於飛機上機組員最大這件事,當然也需要在有法律或運輸契約規範的合理情況下 (根據報導,此案捷星的處理是有新加坡法律依據) 不然如果機組員跟您說「你必須現在立刻演唱張惠妹的聽海,不然本班機將無法起飛」 您覺得您就必須馬上在機艙內高歌嗎? 看到這篇,有所本的論述 再別版也看到一個觀念,供參考 cabin內為航空機所屬國國本的延伸 但是 就法律的層面看來,因飛機停在日本機場,未起飛,有司法管轄權的應是日本,而非新加坡,所以日警可以執行公權力,包括逮捕、偵察、起訴、審判與監禁在內。起飛後,離開日本領空,到公海後,飛機的註冊國就有司法管轄權。
to alex1234: 飛機是不會沒有空調的, 因為自身有apu可以供給氣電源, 再者如拖回gate可以接地面氣電源, 至於為何不讓乘客下機, 有一個原因都沒人提到, 因為捷星的機組員負責的航段為KIX-->TPE-->SIN, 光下機+重新登機可能就要花費2個小時以上, 這樣是有可能會超時工作, 結果就是必須再由新加坡派一組組員於台北等候, 與其TPE-->SIN無人執飛,不如連同KIX-->TPE一同取消, 當然當天是航機故障狀況又不太相同, 不過這種以第五航權延飛的班機,不論是傳統航空或是"低成本"航空, 處理狀況都是一樣的, 差別在於傳統航空有可能會將乘客轉簽到codeshare的航班
那麼小的機艙與座椅+那麼多人+如果沒空調+苦等2-3小時=換作是我大概會生病..要求救護車送醫急救
原來如此, 另一方面下機後,再召集上機又是大工程 但如果因故,不確定而苦等3~6小時,真會另人抓狂, 除了EQ很好的,可以看自己的書..... 所以還是希望能讓旅客下機,管制在候機室 是的,一但乘客上機的確不會輕易讓乘客下機 上機前,人數由當地地勤掌控,人數需報給機長 上機後,人數再由機長或機組員報回移民局之類官方機構 因為牽涉到官方機構和法律的關係,所以航空公司不會讓已經掌控好的乘客輕易下機
如果飛機起飛前發現有機器故障或其他原因暫時晚飛. 應該會馬上廣播要乘客稍安勿燥. 結果她們連這最基本的理念都沒有给它做到此地步的話. 確實會引起爭議. 所以經過這些一連串的回文中. 我很想知道捷星有做到以上的交代嗎?. 看來雙方都不對. 主題說無預警取消. 然後又說滯留機上3小時.媒體拍照..etc... 還真的是一團亂阿! . 已經有當天搭乘的人再另一主題寫出當天事件發展過程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848086 好吧!!來說一下當天發生過程,如果版主認為不 妥,小弟我會馬上刪除 很多人不願意發表,我想是怕又踩到紅線 以下為日本時間(時間正負約十分鐘) 機長廣播的部分皆是用英文,我是用我的破英文 聽力來理解 有錯誤還麻煩指正 17:05的飛機,於17:12準備前往滑行跑道 前往滑行跑道時,飛機突然停住,機長廣播機械 問題,需要半小時到一小時 接著飛機被拖回登機口,一群工程人員忙進忙出 接近18:00 機長廣播,機器搞定,但還需要再跟 工程人員確認(我有聽到solve problem) 沒多久,好像又有問題了,接著又是一群工程人 員忙進忙出 18:00 機長廣播,飛機cancel 由於先前已經等了一小時,所以機上乘客陸續上 廁所 18:00-19:00 機上乘客+空服員持續等 之後就是空姐要求刪除影像的橋段(這部分新聞都 找的到,不贅述) 19:30 警察來之後沒多久,大夥陸續下機,該登 機口無法連線機場wifi(僅有極微弱的訊號) 手腳快的有搶到插頭充電,若沒辦網路只能發呆 接著繼續等,地勤廣播,請各位稍後,有最新消 息會馬上公布 20:10 開始發放麵包+200ml果汁 21:00 原登機口一小時後,有 Hawaiian Airlines 飛往 Honolulu,該班機機組員抵達 21:15 開始有該班機旅客準備登機,原登機口麥 克風必須讓出 21:30 全部人員轉往1號(當時很累,沒看清楚是1 號休息室,還是1號登機口) 總之,一樣無法連接機場免費wifi and 繼續等 約莫22:10,開始發放外國人入境卡(再入境) 原本打算一位一位叫名字領取,後來改採英文姓 氏開頭領取,而後有幾位熱心人士幫忙唱名,領 取速度有加快 領行李-->出關 接近23:00 上bus 前往 xx Royal 飯店(很大一間, 但我忘記全名,因為太累) 接近23:30抵達飯店check in 23:40 進房間 24:00 走路出去覓食,那附近的晚上真的很荒 涼,只看到一間7-11(該店員心理可能會碎碎念, 從來也沒有這麼晚生意還這麼好吧|-))
如果飛機起飛前發現有機器故障或其他原因暫時晚飛. 應該會馬上廣播要乘客稍安勿燥. 結果她們連這最基本的理念都沒有给它做到此地步的話. 確實會引起爭議. 所以經過這些一連串的回文中. 我很想知道捷星有做到以上的交代嗎?. 看來雙方都不對. 主題說無預警取消. 然後又說滯留機上3小時.媒體拍照..etc... 還真的是一團亂阿! .
記得N年前旅日回台時, 因為台灣濃霧被迫重返大阪, 全機的人都不能下機, 在機上枯坐4~5小時, 直到晚上快11點才被安排下機入關, 直接送到飯店 雖然招待的飯店不錯, 不過當時只能在機艙內枯等, 真的很難受 (一直不懂讓我們先下機有什麼關係?後來聽說, 如果有乘客下機不見了, 航空公司有責任, 所以才拖到最後才肯放我們入關,真實性如何不知?) 是的,一但乘客上機的確不會輕易讓乘客下機 上機前,人數由當地地勤掌控,人數需報給機長 上機後,人數再由機長或機組員報回移民局之類官方機構 因為牽涉到官方機構和法律的關係,所以航空公司不會讓已經掌控好的乘客輕易下機
當事人夫妻應該要出來說清楚吧 還是有網友說其實那夫妻本身就是媒體人? 如果真是媒體人 算了吧!媒體人講的話能全聽嗎?(而且是要看哪家媒體) 可信度有多少?:-S:-S 媒體人素質差的一大堆
期待身歷其境的包包出面說明以下實況 這次事件是否有 [機艙受困3小時]的窘境?? 那天是台灣年假最後依天 所以應該是滿席 如果那麼多人在那麼小的機艙與座位困坐3小時.........大家[包括機組員]應該火氣都很大吧 重點是沒空調,之前泰航機倉關一個多小時就覺的悶熱,可惜是三個小時內就在起飛沒的申請旅遊不便險。 新聞是描述旅客機艙苦等3小時 想想是多麼難受,尤其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 或許超過1小時,還無法起飛,倒不如讓旅客出機艙 猜想部分旅客和空服員互動應有些走火,二者的口氣情緒.... 有可能旅客一再詢問情況,空服員也不耐 在未起飛的情況下,cabin到底可不可以拍照攝影, 捷星的空服人員對拍攝者動作之大, 叫警察 要求刪除 開警告信 不在現場,真不知當時的情況, 但這個例子, 也看出不同國家不同文化的處理方式, 但也會影響我對新加坡籍的捷星航空的印象 以及未來是否會搭乘
我倒是好奇得是,還真有 「警告信」 這回事,表示說發「警告信」這應該是合法的!!
當事人夫妻應該要出來說清楚吧 還是有網友說其實那夫妻本身就是媒體人?
你可以看一下前面我回的50樓 再想一想 你的案例我看過,如果依新加坡法律,該怎麼處理依法就好, 飛安沒什麼模糊的空間。 我是不懂啦,新加坡的法律會因該旅客的錄影或照相行為可以讓所有人都不可下機嗎?還是這是新聞手法呢?
你可以看一下前面我回的50樓 再想一想
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捷星針對「空服員禁止旅客拍照並給警告信」是基於「不希望乘客在飛機上使用電子產品」,且新加坡法律規定不得對機組人員拍照雖然有法律依據,但這樣發警告信、在日本找警察上機、要旅客刪除照片並「威脅否則所有人不得下機」的行為 我是不清楚新加坡的法律。如果那位旅客不刪除照片的話,找警察上來的用意是該旅客已觸犯刑法了嗎?準備拘留嗎?"所有人不得下機", 話出自捷星的機組人員的口中嗎?可以強制所有的人嗎?最多是該旅客被請下機調查吧,為什麼其它的人就不得下機呢??雙方應該已經十分的火爆了? 如果該旅客已違飛安,依法調查就好。若錄影並無飛安的影響,有時民事的糾紛,真的是清官也難處理。航空公司難免都有臨時的意外,航空公司該有的服務是什麼?一定無法滿足所有的人。當時的機組人員,被罵一定也很委屈`但若真如報導"所有人不得下機", 就真的有點情緒太過....
期待身歷其境的包包出面說明以下實況 這次事件是否有 [機艙受困3小時]的窘境?? 那天是台灣年假最後依天 所以應該是滿席 如果那麼多人在那麼小的機艙與座位困坐3小時.........大家[包括機組員]應該火氣都很大吧 重點是沒空調,之前泰航機倉關一個多小時就覺的悶熱,可惜是三個小時內就在起飛沒的申請旅遊不便險。
期待身歷其境的包包出面說明以下實況 這次事件是否有 [機艙受困3小時]的窘境?? 那天是台灣年假最後依天 所以應該是滿席 如果那麼多人在那麼小的機艙與座位困坐3小時.........大家[包括機組員]應該火氣都很大吧
我並非認為自由的定義可以無限擴張 我也明白人在非私人空間的行為應對本來就應該受到法律、社會規範或其它契約的規定 我只是認為在這件事情的處理應對態度上,捷星應該有更好的服務態度 空服員根據新加坡法律有權要求旅客停止拍照(是否有權要求刪除則有待查證) 若能以較溫和、尊重的語氣解釋此行為已經違法、請乘客配合應該更好 當然空服員的行為在法律上大致上並沒有錯誤 但我認為在「接客應對」的態度上,捷星的空服員是有改善的空間的 畢竟旅客當時拍照並非針對空服員本身出於惡意的紀錄 和有人提到的鬧事、甚至霸機的行為完全不同 至於扯到台灣是否尊重法治規則,或是美國人比較有法治概念 我只能說身在美國的我並沒有這樣的感覺 美國電視上最喜歡播的節目類型之一就是各種民眾反抗警察(雖然最後邪不勝正)的實境節目 從刑案到路邊停車遭檢舉都有 我是針對之前有棧友提到「隱私權」的方面來解釋,飛機上屬約定共有的公開空間,既然是「公開」,則無隱私權的問題。 既然你沒有這樣的感覺就算了,我解釋再多也沒用*-) 誰說公開就沒隱私權的問題?才怪(H)
我並非認為自由的定義可以無限擴張 我也明白人在非私人空間的行為應對本來就應該受到法律、社會規範或其它契約的規定 我只是認為在這件事情的處理應對態度上,捷星應該有更好的服務態度 空服員根據新加坡法律有權要求旅客停止拍照(是否有權要求刪除則有待查證) 若能以較溫和、尊重的語氣解釋此行為已經違法、請乘客配合應該更好 當然空服員的行為在法律上大致上並沒有錯誤 但我認為在「接客應對」的態度上,捷星的空服員是有改善的空間的 畢竟旅客當時拍照並非針對空服員本身出於惡意的紀錄 和有人提到的鬧事、甚至霸機的行為完全不同 至於扯到台灣是否尊重法治規則,或是美國人比較有法治概念 我只能說身在美國的我並沒有這樣的感覺 美國電視上最喜歡播的節目類型之一就是各種民眾反抗警察(雖然最後邪不勝正)的實境節目 從刑案到路邊停車遭檢舉都有 機艙在多國法律、判例中定義為非公共空間,經小弟與友人諮詢,新加坡法律定義機艙為特殊"公眾"空間,有特殊法律定義相關權利、義務。 我是針對之前有棧友提到「隱私權」的方面來解釋,飛機上屬約定共有的公開空間,既然是「公開」,則無隱私權的問題。
不知道是否有看過這新聞 http://tw.aboluowang.com/news/2012/0221/236628.html 目擊中國夫婦被美國警察趕下飛機事件 帶好行李下飛機,你們不下飛機,飛機不能起飛。理由是:空乘因為你們的非禮,情緒已經受到影響,只要看到你們就無法為其他乘客正常工作;再則,因為你們的反常行為容易造成飛行中的不安全因素。那個女乘客怎麼受得了,大叫起來:這不可能!就是打死我也不下飛處留下污點,有可能成為不受歡迎的人。 處理得太好了. 按讚.. 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井底之蛙. 百分百是第一次出國. 沒見過世面. 丟國家顏面.
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捷星針對「空服員禁止旅客拍照並給警告信」 是基於「不希望乘客在飛機上使用電子產品」,且新加坡法律規定不得對機組人員拍照 雖然有法律依據,但這樣發警告信、在日本找警察上機、要旅客刪除照片並「威脅否則所有人不得下機」的行為 感覺上有點反應過度,這起事件也會影響我個人日後選擇這間航空公司的意願 單就您的發言內容回應 這和台灣未必是法治國家和台灣自由過度的結論不知您是如何得出的?聽起來有點像是成龍之前在香港的發言。 知道並遵守「法律」的確是應該的(新加坡法律規定不得未經許可拍攝機組員) 但你說的「規則」,這是一種消費上的「契約」,當然必須事先對消費者主動揭示 這樣才能產生法律上對等的契約效果 不然我今天去一間餐廳,吃完飯服務生才說「不好意思,我們這邊最低消費一個人三萬喔」 你說「我不知道有這個規定」,服務生說「有啊,寫在我們的「店內消費需知」裡啊,雖然我們從來沒跟你說過,但你知道規則不是應該的嗎?」 您心目中的法治國家應該不是這樣吧? 法律和與自身有關的契約的確是所有人都應該要自己負責瞭解的,但未事先揭示或提出的契約是不成立的 您把很多事情混為一談了,有對有錯,也單純針對您的發言回應 1. 就您先前提到的「隱私權」的角度而言,捷星機艙內是「公開場所」(因為是私有材產,所以並不是「公共」場所),就像餐廳、飯店、百貨公司都是私有財產,但也是公開場所。 在公開場所被拍攝者雖然對自己仍能主張人格權,但也只限於若攝影者對照片進行「傳播」或「使用」的狀況。既然拍攝者當時並無立刻對照片進行「傳播」(例如上傳 Facebook 或投書媒體上刊載),被攝者沒有人格權上的損害,而法律實務上只處罰結果犯。您的解釋過度擴張了隱私權和人格權的定義。 2. 在私人財產和攝影的定義方面,物權所有人對其所有之物,並沒有「影像權」。 在一些場所之所以能夠禁止攝影,是基於預先揭示的消費契約之限制,例如在門口張貼禁止攝影的告示,或於消費時告知。 至於新加坡法律中若有明確規定「不得拍攝機組員」,則機組員當然是有受到新加坡法律上的保護 3. 根據媒體報導,新加坡法律有規定不得任意拍攝機組員,所以捷星的行為雖然是有新加坡法律依據的,但觀感上讓人覺得有點過度就是了 至於飛機上機組員最大這件事,當然也需要在有法律或運輸契約規範的合理情況下 (根據報導,此案捷星的處理是有新加坡法律依據) 不然如果機組員跟您說「你必須現在立刻演唱張惠妹的聽海,不然本班機將無法起飛」 您覺得您就必須馬上在機艙內高歌嗎? 機艙在多國法律、判例中定義為非公共空間,經小弟與友人諮詢,新加坡法律定義機艙為特殊"公眾"空間,有特殊法律定義相關權利、義務。
根據蘋果日報動新聞上刊載的旅客所拍攝照片 那些照片只是單純個人使用相機來紀錄機艙內當時的情形 當下並沒有對航空公司、飛航安全、其他旅客及客艙人員造成任何權利或財物上的侵害 如果你要講「隱私權」的話,也要再多想想 隱私權固然重要,但也不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若是拍照拍到路人就是侵犯隱私權,那我們去外面玩就幾乎無法拍照了 你在台北鬧區街頭隨便拍張照片裡就有幾十人甚至百人 首先,在公共場所並無侵犯別人隱私的疑慮 在法律上,你身在公開的公眾場所是無法主張「隱私權」的 除非你的「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被人拍攝或記錄 如果你還想主張肖像權(人格權),拍照者當時並未針對照片進行「散播」 也沒有任何造成鏡頭中的人物名譽或其他權利受損 當下自然沒有毀謗、中傷等侵害人格權的事實,也不構成犯罪 重點根據旅客敘述,捷星空服員「強要刪除照片」並「威脅旅客不刪照片就不得下機」 這已經不只是態度惡劣而還加上妨礙自由了 如果當時機艙門是關閉的狀態,根據民用航空法的規定,這時已經算是「飛航途中」 而「飛航途中在低於一千英尺的高度下是不得使用所有電子器材的」 若當時機艙門已關閉或上未開啓,空服員雖然可以制止旅客拍照(因為不得使用相機) 但無權強要乘客將照片刪除 飛機屬於航空公司財產,我們坐在飛機上面就是身處私有空間,航空公司有權利拒絕乘客拍照,這一點也不違法,至於態度惡劣,這是服務上面表達方式的問題,我認為航空公司應該要求機組人員保持微笑,拿著正式警告的律師信,輕聲要求你一定要刪除照片,然後輕聲和所有乘客說如果沒有刪除不就能離開飛機,否則會被檢控,這樣子在服務上面比較到位!!
由ptt轉錄當天實情.. http://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361109512.A.86A.html 推 hanijun:新聞拍照的那兩位夫婦就是某t台記者,據同班機乘客表示是 02/19 12:58 → hanijun:他們針對性的拍攝特定一位空姐,才會被要求刪除,而且那 02/19 12:59 → hanijun:位空姐態度也並未不友善,且捷星有安排住宿,餐費也可 02/19 13:00 → hanijun:有一定金額可回台後實支申請,媒體真的亂報@@ 02/19 13:01 推 moomo:挺機車的......就是想紅吧 02/19 13:34. 整個事件看來. 就是類似狗仔隊. 或抓外遇的記者有目的的拿著相機對準空姐拍照的. 當時空姐的態度很激動.她應該對此事.用比喻法說明:如果我也拿相機拍你們夫妻倆.OK. 所以捷星也是笨到家. 應該按兵不動.等下機時再報警.關小屋裡談判. 以我研判. 是有錢人請來抓外遇的機率最大.或者是媒體想搞個頭條新聞來娛弄大眾. 在機上或是公供場所 就是再美的空姐或服務員. 也要尊重她们的同意拍照. 這個是連3歲小孩都懂的道理. 所以捷星可申訴抓此某電視台夫婦 來補償他們的支出.
當然不可以拍照,未經當事人同意拍照,侵犯別人隱私,你懂嗎? 有些台灣人太過了,太自由了. 動不動就要拍照存證,真是無奈 嗯. 看來只有一個解救辦法. 就是無論在哪個公共場所都要貼告示牌. 劃個相機打個大叉. 這樣才有制止效果. 難怪感覺只要有中國人的地方 牆上都有貼一推有的沒的. 所以經過此事. 大家要先反省自己. 曾經到過美西. 在麥當勞外面看到好酷的重型機車. 想偷拍. 馬上被朋友制止. 否則後果一定是被老黑揍一頓. 好險!
每個人都有主觀的看法,那是不容易去反駁的,硬要討論就是火氣上來各說各話,遠遠沒交集的,只能說多了知識,以後坐飛機,除了信用卡的福利以外。 建議大家不管是廉價航空或一般航空,尤其廉價航空更要,去買個旅行不便險吧! 我在攜程網買機票都會多加個延遲險20元(人民幣),只要遲飛4小時以上就可聲請理賠了。 沒有一家航空公司願意隨便取消航班,畢竟上了新聞總是不好。 但處理態度就個人認知一定會有級大誤差了。 當你買機票時他的遊戲規則就訂在那裏了,硬要規則以外的多餘服務,那每家航空公司做法就不一樣,不能都一視同仁認為是該如此。就如同大家在討論一樣會出現認知上級大差距。 沒有對或錯的,在美國飛機停飛大家都會安靜的等,我等過最高紀錄3天,因為大風雪,你也不能硬要它起飛,這是說不通,大家都躺在地板等,等,等還是等。 在中國和台灣出現過霸機不下來,這是正常,因為認知國情不同。 美國那次排隊只拿過,吃過兩次三明治,在中國海南航空給200元加一晚住宿(那次住的是標價800元(人民幣)一晚的飯店,拿收據去申請不便險它也給800元等值台幣,問了飯店才166元。)台灣是給紅包2000元一人。 沒辦法比,也不能比,美國是美國,台灣是台灣,舉例中國那對夫妻新聞,只能說它們白目,以為他們行為是世界通用準則。 沒有對或錯的發言,大家都對,但也都錯,人比人氣死人,航空公司比航空公司不倫不類。 認為捷星航空錯了,那以後就不要坐,不要買,市場是自由的。 認為捷星航空沒錯,那以後就捧個場,繼續買他家的機票,自由市場來決定吧! 推 沒錯 不要辯了 就算辯贏了又怎樣? 中國和台灣會出現罷機,的確是國情不同啦!是太自由了 如果同樣事件發生在台灣,請問台灣的警察有種敢這麼作嗎!不被老百姓和媒體罵翻才怪 所以我才說台灣是自由過度,沒法治 美國都沒這麼自由能罷機 呵呵
每個人都有主觀的看法,那是不容易去反駁的,硬要討論就是火氣上來各說各話,遠遠沒交集的,只能說多了知識,以後坐飛機,除了信用卡的福利以外。 建議大家不管是廉價航空或一般航空,尤其廉價航空更要,去買個旅行不便險吧! 我在攜程網買機票都會多加個延遲險20元(人民幣),只要遲飛4小時以上就可聲請理賠了。 沒有一家航空公司願意隨便取消航班,畢竟上了新聞總是不好。 但處理態度就個人認知一定會有級大誤差了。 當你買機票時他的遊戲規則就訂在那裏了,硬要規則以外的多餘服務,那每家航空公司做法就不一樣,不能都一視同仁認為是該如此。就如同大家在討論一樣會出現認知上級大差距。 沒有對或錯的,在美國飛機停飛大家都會安靜的等,我等過最高紀錄3天,因為大風雪,你也不能硬要它起飛,這是說不通,大家都躺在地板等,等,等還是等。 在中國和台灣出現過霸機不下來,這是正常,因為認知國情不同。 美國那次排隊只拿過,吃過兩次三明治,在中國海南航空給200元加一晚住宿(那次住的是標價800元(人民幣)一晚的飯店,拿收據去申請不便險它也給800元等值台幣,問了飯店才166元。)台灣是給紅包2000元一人。 沒辦法比,也不能比,美國是美國,台灣是台灣,舉例中國那對夫妻新聞,只能說它們白目,以為他們行為是世界通用準則。 沒有對或錯的發言,大家都對,但也都錯,人比人氣死人,航空公司比航空公司不倫不類。 認為捷星航空錯了,那以後就不要坐,不要買,市場是自由的。 認為捷星航空沒錯,那以後就捧個場,繼續買他家的機票,自由市場來決定吧!
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捷星針對「空服員禁止旅客拍照並給警告信」 是基於「不希望乘客在飛機上使用電子產品」,且新加坡法律規定不得對機組人員拍照 雖然有法律依據,但這樣發警告信、在日本找警察上機、要旅客刪除照片並「威脅否則所有人不得下機」的行為 感覺上有點反應過度,這起事件也會影響我個人日後選擇這間航空公司的意願 單就您的發言內容回應 這和台灣未必是法治國家和台灣自由過度的結論不知您是如何得出的?聽起來有點像是成龍之前在香港的發言。 知道並遵守「法律」的確是應該的(新加坡法律規定不得未經許可拍攝機組員) 但你說的「規則」,這是一種消費上的「契約」,當然必須事先對消費者主動揭示 這樣才能產生法律上對等的契約效果 不然我今天去一間餐廳,吃完飯服務生才說「不好意思,我們這邊最低消費一個人三萬喔」 你說「我不知道有這個規定」,服務生說「有啊,寫在我們的「店內消費需知」裡啊,雖然我們從來沒跟你說過,但你知道規則不是應該的嗎?」 您心目中的法治國家應該不是這樣吧? 法律和與自身有關的契約的確是所有人都應該要自己負責瞭解的,但未事先揭示或提出的契約是不成立的 您把很多事情混為一談了,有對有錯,也單純針對您的發言回應 1. 就您先前提到的「隱私權」的角度而言,捷星機艙內是「公開場所」(因為是私有材產,所以並不是「公共」場所),就像餐廳、飯店、百貨公司都是私有財產,但也是公開場所。 在公開場所被拍攝者雖然對自己仍能主張人格權,但也只限於若攝影者對照片進行「傳播」或「使用」的狀況。既然拍攝者當時並無立刻對照片進行「傳播」(例如上傳 Facebook 或投書媒體上刊載),被攝者沒有人格權上的損害,而法律實務上只處罰結果犯。您的解釋過度擴張了隱私權和人格權的定義。 2. 在私人財產和攝影的定義方面,物權所有人對其所有之物,並沒有「影像權」。 在一些場所之所以能夠禁止攝影,是基於預先揭示的消費契約之限制,例如在門口張貼禁止攝影的告示,或於消費時告知。 至於新加坡法律中若有明確規定「不得拍攝機組員」,則機組員當然是有受到新加坡法律上的保護 3. 根據媒體報導,新加坡法律有規定不得任意拍攝機組員,所以捷星的行為雖然是有新加坡法律依據的,但觀感上讓人覺得有點過度就是了 至於飛機上機組員最大這件事,當然也需要在有法律或運輸契約規範的合理情況下 (根據報導,此案捷星的處理是有新加坡法律依據) 不然如果機組員跟您說「你必須現在立刻演唱張惠妹的聽海,不然本班機將無法起飛」 您覺得您就必須馬上在機艙內高歌嗎? 飛機上機組員最大是我的形容詞,乘客要遵守機組員指示,這是法律,我也不相信機組員會請你在機艙內高歌。 「規則」,這是一種消費上的「契約」,當然必須事先對消費者主動揭示這樣才能產生法律上對等的契約效果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沒有仔細看航空公司運送條款,也更沒有去瞭解新加坡的法律,法律就是法律,不需主動揭示也要遵守。 我之前就說過,每個人有權力選擇航空公司,在這件事上捷星航空機組員沒錯(法律上),情理上見仁見智,不喜歡捷星航空可以不要搭。
更改故事幾個字 假設 日本空乘打開已經關閉的機艙門,一位懂中文的地勤登機與兩位乘客溝通,請他們帶好行李下飛機,你們不下飛機,飛機不能起飛。理由是:空乘因為你們的非禮,情緒已經受到影響,只要看到你們就無法為其他乘客正常工作;再則,因為你們的反常行為容易造成飛行中的不安全因素。那個乘客怎麼受得了,大叫起來:這不可能!就是打死我也不下飛機!這時,機艙走廊上已經站好5個荷槍實彈的警察,架勢有點可怕,原先在一旁幫腔的遊客都不出聲了。「你們已經違反了國家安全條例,必須下飛機接受進一步審查,如果不配合,我們將依法採取強制手段」。「我向她賠禮道歉好吧」?乘客見陣開始求饒了,但已經來不及了。鬧事的兩位帶好行李,在警察的護送下走出艙門。緊接著,機艙門關閉飛機滑向跑道,起飛了。 警匪片的場景在眼前上演,一下子還讓人回不過神來。
要人家尊重,也要自己先尊重別人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carlito1120130219182823 機艙內拍空服員 未告知收「警告信」 記者:林志偉 林于心 桃園機場 報導 捷星航空17日臨時停飛,導致百名旅客滯留日本,當時旅客在機上錄影蒐證,先被空服員制止,又被機長要求刪除,否則不准下機,甚至發出「警告信」,因為新加坡籍或歐美航空公司,就算艙門開啟也禁止拍攝空服員,其他航空公司則得先獲得空姐同意才能拍照,而以往類似狀況或旅客違規,機組人員通常會先口頭警告,屢勸不聽再請航警處理,發警告信較為罕見,因為再不配合就能請下機或罰款。 就因為錄下機艙內影像,空服員也入鏡,機長就對旅客發出「警告信」,還撂話不刪除全部人就不能下飛機。旅客沈先生:「現場只是有拍一下,剛好有拍到空姐,那她剛好跑過來,很不客氣的跟我講說叫我要把影片刪掉。」 旅客:「他違反了新加坡的法律,對呀,那這樣我們覺得其實是受威脅的。」 明明是捷星航空班機17日臨時停飛,坐在機上枯等3小時才錄影存證,卻收到警告信,旅客傻眼又生氣,而看看另一名旅客登機時拍下的畫面,因為班機還沒起飛,加上沒拍到空姐,屬於個人拍攝自由,就沒遭喝止,只是拍到空服員有這麼嚴重嗎? 香港旅客:「在我們香港來說,就說你侵犯人家『私隱』,私隱、私隱嘛,就是說你問人家,人家同意就可以了。」 根據了解,捷星航空屬於新加坡籍,民情較嚴謹,空服員拒絕,機艙內就不得任意拍照,其他航空公司則表示,要和空姐合照,最好先事先告知,維護個人肖像權,而各國航空公司國情各不同,通常亞洲線多是以客為尊,歐美就要尊重空姐個人意願。 而其實只要在機艙上,碰到違反飛安情況,像是違規使用電子儀器、抽菸、喝酒,機組人員通常會口頭警告,或直接通報航警處理,比較少發出警告信,因為狀況嚴重就能立刻請下飛機或罰款。 如今因為延誤糾紛,機長罕見發出警告信,國內航空公司建議,類似糾紛拍照存證,還是得尊重,畢竟空服員重視儀態和肖像權,打聲招呼才不會踩到紅線。
事情的演化多方面的 如果捷星不出狀況 無預警取消班機 哪來的旅客拍照事件 谁是禍首 不很清楚了 是啊!按你說的 捷星是禍首,那拍照的人不就是禍根了,哈哈
不知道是否有看過這新聞 http://tw.aboluowang.com/news/2012/0221/236628.html 目擊中國夫婦被美國警察趕下飛機事件 坐在我們後兩排一對衣著光鮮的年輕夫婦情緒極大,一直不停發著牢騷。當美國空乘開始整理行李艙,將他們的包轉個向以便騰出空間可以讓其他乘客擺放行李時,這對夫婦找到了爆發的機會。他們大聲叫嚷起來:你憑什麼動我的東西!為什麼要把我的行李橫過來放!還把手指在空乘臉前不停指戳。那位美國女空乘聽不懂他們說什麼,但從這架勢上判斷這兩位一定是對我的工作產生逆反,於是用英語解釋了一番,這是我的工作權利。有乘客翻譯給這兩位聽了,沒想到這是火上澆油,他們一面大聲斥責你是欺負中國人,還硬要空乘將行李按原位放好,並賠禮道歉。不知道這樣的情況在國內是如何處理的,也許,國航、東航、南航的空姐說不定真會給他們道歉。 然而,來到美國本土這種事會如何演繹: 美國空乘打開已經關閉的機艙門,一位懂中文的地勤登機與兩位乘客溝通,請他們帶好行李下飛機,你們不下飛機,飛機不能起飛。理由是:空乘因為你們的非禮,情緒已經受到影響,只要看到你們就無法為其他乘客正常工作;再則,因為你們的反常行為容易造成飛行中的不安全因素。那個女乘客怎麼受得了,大叫起來:這不可能!就是打死我也不下飛機!這時,機艙走廊上已經站好5個荷槍實彈的美國警察,架勢有點可怕,原先在一旁幫腔的中國遊客都不出聲了。「你們已經違反了美國國家安全條例,必須下飛機接受進一步審查,如果不配合,我們將依法採取強制手段」。「我向她賠禮道歉好吧」?女乘客見陣開始求饒了,但已經來不及了。鬧事的兩位帶好行李,在警察的護送下走出艙門。緊接著,機艙門關閉飛機滑向跑道,起飛了。 美國警匪片的場景在眼前上演,一下子還讓人回不過神來。 不久,機上很多人都開始擔心這兩位乘客的後事,他們的機票是否可以改簽?他們會受到什麼處罰?家人在浦東機場見不到他們會急成什麼樣?恰巧,坐在我後一排的女士在上海美領館工作,她告訴我們:他們的航程依法被取消,不存在改簽機會,處理結束只能自己再買機票回國,期間的一切都自理。而且,關島到上海的直達航班明天就取消了,回上海必須先到馬尼拉再轉機到上海。這種有關安全和人權的事件美國非常敏感,輕則罰款重則拘留。今後還會在美國出入境處留下污點,有可能成為不受歡迎的人。 這新聞我是沒看過 中國人的毛病就是想大事化小事,小事化無 老美可不來這ㄧ套,一切依規定辦事 既然搭美籍航空或到美國來,就要了解美國人的觀念與處事方法,中國這ㄧ套沒用的 給美國警察按個讚(Y)
事情的演化多方面的 如果捷星不出狀況 無預警取消班機 哪來的旅客拍照事件 谁是禍首 不很清楚了
不知道是否有看過這新聞 http://tw.aboluowang.com/news/2012/0221/236628.html 目擊中國夫婦被美國警察趕下飛機事件 坐在我們後兩排一對衣著光鮮的年輕夫婦情緒極大,一直不停發著牢騷。當美國空乘開始整理行李艙,將他們的包轉個向以便騰出空間可以讓其他乘客擺放行李時,這對夫婦找到了爆發的機會。他們大聲叫嚷起來:你憑什麼動我的東西!為什麼要把我的行李橫過來放!還把手指在空乘臉前不停指戳。那位美國女空乘聽不懂他們說什麼,但從這架勢上判斷這兩位一定是對我的工作產生逆反,於是用英語解釋了一番,這是我的工作權利。有乘客翻譯給這兩位聽了,沒想到這是火上澆油,他們一面大聲斥責你是欺負中國人,還硬要空乘將行李按原位放好,並賠禮道歉。不知道這樣的情況在國內是如何處理的,也許,國航、東航、南航的空姐說不定真會給他們道歉。 然而,來到美國本土這種事會如何演繹: 美國空乘打開已經關閉的機艙門,一位懂中文的地勤登機與兩位乘客溝通,請他們帶好行李下飛機,你們不下飛機,飛機不能起飛。理由是:空乘因為你們的非禮,情緒已經受到影響,只要看到你們就無法為其他乘客正常工作;再則,因為你們的反常行為容易造成飛行中的不安全因素。那個女乘客怎麼受得了,大叫起來:這不可能!就是打死我也不下飛機!這時,機艙走廊上已經站好5個荷槍實彈的美國警察,架勢有點可怕,原先在一旁幫腔的中國遊客都不出聲了。「你們已經違反了美國國家安全條例,必須下飛機接受進一步審查,如果不配合,我們將依法採取強制手段」。「我向她賠禮道歉好吧」?女乘客見陣開始求饒了,但已經來不及了。鬧事的兩位帶好行李,在警察的護送下走出艙門。緊接著,機艙門關閉飛機滑向跑道,起飛了。 美國警匪片的場景在眼前上演,一下子還讓人回不過神來。 不久,機上很多人都開始擔心這兩位乘客的後事,他們的機票是否可以改簽?他們會受到什麼處罰?家人在浦東機場見不到他們會急成什麼樣?恰巧,坐在我後一排的女士在上海美領館工作,她告訴我們:他們的航程依法被取消,不存在改簽機會,處理結束只能自己再買機票回國,期間的一切都自理。而且,關島到上海的直達航班明天就取消了,回上海必須先到馬尼拉再轉機到上海。這種有關安全和人權的事件美國非常敏感,輕則罰款重則拘留。今後還會在美國出入境處留下污點,有可能成為不受歡迎的人。
少部份人不了解或不遵守法治 不可能讓法制變成不法治的 案例中的脫序 只是單一事件 絕多數人仍然遵守一定的規矩 跟法治扯不上關係
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捷星針對「空服員禁止旅客拍照並給警告信」 是基於「不希望乘客在飛機上使用電子產品」,且新加坡法律規定不得對機組人員拍照 雖然有法律依據,但這樣發警告信、在日本找警察上機、要旅客刪除照片並「威脅否則所有人不得下機」的行為 感覺上有點反應過度,這起事件也會影響我個人日後選擇這間航空公司的意願 單就您的發言內容回應 這和台灣未必是法治國家和台灣自由過度的結論不知您是如何得出的?聽起來有點像是成龍之前在香港的發言。 知道並遵守「法律」的確是應該的(新加坡法律規定不得未經許可拍攝機組員) 但你說的「規則」,這是一種消費上的「契約」,當然必須事先對消費者主動揭示 這樣才能產生法律上對等的契約效果 不然我今天去一間餐廳,吃完飯服務生才說「不好意思,我們這邊最低消費一個人三萬喔」 你說「我不知道有這個規定」,服務生說「有啊,寫在我們的「店內消費需知」裡啊,雖然我們從來沒跟你說過,但你知道規則不是應該的嗎?」 您心目中的法治國家應該不是這樣吧? 法律和與自身有關的契約的確是所有人都應該要自己負責瞭解的,但未事先揭示或提出的契約是不成立的 您把很多事情混為一談了,有對有錯,也單純針對您的發言回應 1. 就您先前提到的「隱私權」的角度而言,捷星機艙內是「公開場所」(因為是私有材產,所以並不是「公共」場所),就像餐廳、飯店、百貨公司都是私有財產,但也是公開場所。 在公開場所被拍攝者雖然對自己仍能主張人格權,但也只限於若攝影者對照片進行「傳播」或「使用」的狀況。既然拍攝者當時並無立刻對照片進行「傳播」(例如上傳 Facebook 或投書媒體上刊載),被攝者沒有人格權上的損害,而法律實務上只處罰結果犯。您的解釋過度擴張了隱私權和人格權的定義。 2. 在私人財產和攝影的定義方面,物權所有人對其所有之物,並沒有「影像權」。 在一些場所之所以能夠禁止攝影,是基於預先揭示的消費契約之限制,例如在門口張貼禁止攝影的告示,或於消費時告知。 至於新加坡法律中若有明確規定「不得拍攝機組員」,則機組員當然是有受到新加坡法律上的保護 3. 根據媒體報導,新加坡法律有規定不得任意拍攝機組員,所以捷星的行為雖然是有新加坡法律依據的,但觀感上讓人覺得有點過度就是了 至於飛機上機組員最大這件事,當然也需要在有法律或運輸契約規範的合理情況下 (根據報導,此案捷星的處理是有新加坡法律依據) 不然如果機組員跟您說「你必須現在立刻演唱張惠妹的聽海,不然本班機將無法起飛」 您覺得您就必須馬上在機艙內高歌嗎? 台灣是不是自由過度或足夠稱的上法治社會及國家,你我們都心知肚明,沒必要強辯 (每每看到台灣人民嗆警察或與警察拉扯的電視劃面,真是汗言;用盆景罷佔馬路當自家停車場.....還有太多生活上自由過度的不守法行為)~社會都亂套了,離法治國家還差的遠 對事情的看法有正反兩面,你不同意就說人家是反應過度??(H) 還有就事論事個案討論,不要擴大亂舉例唱歌的例子~我倒認為你是舉例與本案無關的例子 對不起喔,進入有最低消費規定的餐廳,我會事先知道喔,不會發生你說的情況 而且你舉例說服務生飯後才說,你怎麼不說服務生在點餐前說呢?你根本就是挑對自己有利的當案例在說 而且該餐廳有店內消費需知,消費者本來就會知道不是嗎? 懂法律的人用"如果"假設性言詞引人上鉤,不太恰當吧!呵呵 看你的發言內容你很懂法律喔!我是平民百姓一個,和懂法律的人討論(debate),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又是什麼八卦蘋果日報,深綠自由時報,我個人對它們沒興趣及反感:-[
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捷星針對「空服員禁止旅客拍照並給警告信」 是基於「不希望乘客在飛機上使用電子產品」,且新加坡法律規定不得對機組人員拍照 雖然有法律依據,但這樣發警告信、在日本找警察上機、要旅客刪除照片並「威脅否則所有人不得下機」的行為 感覺上有點反應過度,這起事件也會影響我個人日後選擇這間航空公司的意願 你才是有錯誤觀念喔! 作為一個人,知道規則或法律是應該的,不要等著別人告訴你 或有不知者無罪的錯誤觀念 我看台灣的自由已經過度了 台灣真是法治國家嗎?未必喔?? 單就您的發言內容回應 這和台灣未必是法治國家和台灣自由過度的結論不知您是如何得出的?聽起來有點像是成龍之前在香港的發言。 知道並遵守「法律」的確是應該的(新加坡法律規定不得未經許可拍攝機組員) 但你說的「規則」,這是一種消費上的「契約」,當然必須事先對消費者主動揭示 這樣才能產生法律上對等的契約效果 不然我今天去一間餐廳,吃完飯服務生才說「不好意思,我們這邊最低消費一個人三萬喔」 你說「我不知道有這個規定」,服務生說「有啊,寫在我們的「店內消費需知」裡啊,雖然我們從來沒跟你說過,但你知道規則不是應該的嗎?」 您心目中的法治國家應該不是這樣吧? 法律和與自身有關的契約的確是所有人都應該要自己負責瞭解的,但未事先揭示或提出的契約是不成立的 捷星機艙內不是公共場所喔!是進入私人財產裡面,就像進到餐廳,超市百貨等等一樣,業主有權拒絕服務你或禁止拍照 飛機是國土的延伸,既然在機艙內,就必須按新加坡法律規定 您把很多事情混為一談了,有對有錯,也單純針對您的發言回應 1. 就您先前提到的「隱私權」的角度而言,捷星機艙內是「公開場所」(因為是私有材產,所以並不是「公共」場所),就像餐廳、飯店、百貨公司都是私有財產,但也是公開場所。 在公開場所被拍攝者雖然對自己仍能主張人格權,但也只限於若攝影者對照片進行「傳播」或「使用」的狀況。既然拍攝者當時並無立刻對照片進行「傳播」(例如上傳 Facebook 或投書媒體上刊載),被攝者沒有人格權上的損害,而法律實務上只處罰結果犯。您的解釋過度擴張了隱私權和人格權的定義。 2. 在私人財產和攝影的定義方面,物權所有人對其所有之物,並沒有「影像權」。 在一些場所之所以能夠禁止攝影,是基於預先揭示的消費契約之限制,例如在門口張貼禁止攝影的告示,或於消費時告知。 至於新加坡法律中若有明確規定「不得拍攝機組員」,則機組員當然是有受到新加坡法律上的保護 3. 根據媒體報導,新加坡法律有規定不得任意拍攝機組員,所以捷星的行為雖然是有新加坡法律依據的,但觀感上讓人覺得有點過度就是了 我知道American Airlines 也有相同的規定,以前在網上, Use of still and video cameras, film or digital, is permitted only for recording personal events. Photography or video recording of airline personnel, equipment, or procedures is strictly prohibited. 其他很多航空都有類似規定。 加上,在飛機上機組員最大。 Passengers are required to obey the requests of flight attendants. 你可以選擇不搭某些航空公司,但你不遵守規則會吃虧,且違法。 至於飛機上機組員最大這件事,當然也需要在有法律或運輸契約規範的合理情況下 (根據報導,此案捷星的處理是有新加坡法律依據) 不然如果機組員跟您說「你必須現在立刻演唱張惠妹的聽海,不然本班機將無法起飛」 您覺得您就必須馬上在機艙內高歌嗎?
這個又是錯誤的觀念 航空公司的規則不一定是合法,如果照我國消保法規定 這些規則如果不是顯然讓消費者知悉,不構成定型化契約的一部份 為何台灣人這麼講自由,還是有人願意不被當「人」看? 除非新加坡有航空法也是這樣規定 否則企業的「規定」不一定合法 你才是有錯誤觀念喔! 作為一個人,知道規則或法律是應該的,不要等著別人告訴你 或有不知者無罪的錯誤觀念 我看台灣的自由已經過度了 台灣真是法治國家嗎?未必喔??
我看不出來航空公司的作法哪裡不合法, 規則不讓消費者知悉,不構成定型化契約的一部份,那以後每一間公司不就都要把六法全書列為契約的一部份?我也不相信定型化契約中有說不可劫機,那是不是可以劫機? 在飛機上乘客必須服從機組員指示再每一國都一樣,不然機組員有權要求當地執法機關逮捕該乘客。 我建議你最好改變你的想法,不然我只能祝福你。 沒錯 有些規則和法律,作人就應該知道的,也必須遵守 "不知者無罪"根本就是無知或推卸責任的荒謬說詞
若ptt網友推文的內容屬實,我覺得那位記者所屬的T台就應該 出來澄清,以維護所謂的新聞專業吧?
這個又是錯誤的觀念 航空公司的規則不一定是合法,如果照我國消保法規定 這些規則如果不是顯然讓消費者知悉,不構成定型化契約的一部份 為何台灣人這麼講自由,還是有人願意不被當「人」看? 除非新加坡有航空法也是這樣規定 否則企業的「規定」不一定合法 這個也不盡然正確 依東京公約及領域管轄原則 飛機的刑事管轄權不一定就按新加坡法律 必須看飛機是否降落、飛航中或實質管轄國而有不同 既然在關西,也可以由日本管轄,依日本的法律 我看不出來航空公司的作法哪裡不合法, 規則不讓消費者知悉,不構成定型化契約的一部份,那以後每一間公司不就都要把六法全書列為契約的一部份?我也不相信定型化契約中有說不可劫機,那是不是可以劫機? 在飛機上乘客必須服從機組員指示再每一國都一樣,不然機組員有權要求當地執法機關逮捕該乘客。 我建議你最好改變你的想法,不然我只能祝福你。
由ptt轉錄當天實情.. http://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361109512.A.86A.html 推 hanijun:新聞拍照的那兩位夫婦就是某t台記者,據同班機乘客表示是 02/19 12:58 → hanijun:他們針對性的拍攝特定一位空姐,才會被要求刪除,而且那 02/19 12:59 → hanijun:位空姐態度也並未不友善,且捷星有安排住宿,餐費也可 02/19 13:00 → hanijun:有一定金額可回台後實支申請,媒體真的亂報@@ 02/19 13:01 推 moomo:挺機車的......就是想紅吧 02/19 13:34
捷星機艙內不是公共場所喔!是進入私人財產裡面,就像進到餐廳,超市百貨等等一樣,業主有權拒絕服務你或禁止拍照 飛機是國土的延伸,既然在機艙內,就必須按新加坡法律規定 這個也不盡然正確 依東京公約及領域管轄原則 飛機的刑事管轄權不一定就按新加坡法律 必須看飛機是否降落、飛航中或實質管轄國而有不同 既然在關西,也可以由日本管轄,依日本的法律
很多人哪會知道這些規則,以為旅客最大(H) 這個又是錯誤的觀念 航空公司的規則不一定是合法,如果照我國消保法規定 這些規則如果不是顯然讓消費者知悉,不構成定型化契約的一部份 為何台灣人這麼講自由,還是有人願意不被當「人」看? 除非新加坡有航空法也是這樣規定 否則企業的「規定」不一定合法
捷星機艙內不是公共場所喔!是進入私人財產裡面,就像進到餐廳,超市百貨等等一樣,業主有權拒絕服務你或禁止拍照 飛機是國土的延伸,既然在機艙內,就必須按新加坡法律規定 照你這樣講,那火車上、船上、遊樂園都不是公共場所,火車站加個電動門就不是公共場所 在餐廳賭博不算是公然聚賭囉? 公共場所不是這樣定義的,好嗎?
所以: 報到時 航空公司應當發一份禁止的簡單聲明給旅客 再者新聞媒體常常斷章取義 我們不需要憑新聞報導去下定論 看看旅客本人及航空公司的說詞吧
這邊的解釋還滿清楚的: http://www.nownews.com/2013/02/19/91-2903776.htm 當然,消費者基本的權益當然該爭取,但「何謂基本」,請所有打算購買廉航機票的新朋舊友好好看完廉航的服務條款後才按「我同意」。 我只希望台灣服務至上的消費者主義別過度,「只要我花了錢,不管我花了多少,就可以要求****」的心態,在很多地方並不適用的。 (不單是指本次捷星的事件,還有日本版上的熱門話題中的眾多回覆也是...)
我知道American Airlines 也有相同的規定,以前在網上, Use of still and video cameras, film or digital, is permitted only for recording personal events. Photography or video recording of airline personnel, equipment, or procedures is strictly prohibited. 其他很多航空都有類似規定。 加上,在飛機上機組員最大。 Passengers are required to obey the requests of flight attendants. 你可以選擇不搭某些航空公司,但你不遵守規則會吃虧,且違法。 很多人哪會知道這些規則,以為旅客最大(H)
我知道American Airlines 也有相同的規定,以前在網上, Use of still and video cameras, film or digital, is permitted only for recording personal events. Photography or video recording of airline personnel, equipment, or procedures is strictly prohibited. 其他很多航空都有類似規定。 加上,在飛機上機組員最大。 Passengers are required to obey the requests of flight attendants. 你可以選擇不搭某些航空公司,但你不遵守規則會吃虧,且違法。
因為空服員無權力所以才要找警察上飛機啊
捷星機艙內不是公共場所喔!是進入私人財產裡面,就像進到餐廳,超市百貨等等一樣,業主有權拒絕服務你或禁止拍照 飛機是國土的延伸,既然在機艙內,就必須按新加坡法律規定
當然不可以拍照,未經當事人同意拍照,侵犯別人隱私,你懂嗎? 有些台灣人太過了,太自由了:-(動不動就要拍照存證,真是無奈(H) 根據蘋果日報動新聞上刊載的旅客所拍攝照片 那些照片只是單純個人使用相機來紀錄機艙內當時的情形 當下並沒有對航空公司、飛航安全、其他旅客及客艙人員造成任何權利或財物上的侵害 如果你要講「隱私權」的話,也要再多想想 隱私權固然重要,但也不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若是拍照拍到路人就是侵犯隱私權,那我們去外面玩就幾乎無法拍照了 你在台北鬧區街頭隨便拍張照片裡就有幾十人甚至百人 首先,在公共場所並無侵犯別人隱私的疑慮 在法律上,你身在公開的公眾場所是無法主張「隱私權」的 除非你的「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被人拍攝或記錄 如果你還想主張肖像權(人格權),拍照者當時並未針對照片進行「散播」 也沒有任何造成鏡頭中的人物名譽或其他權利受損 當下自然沒有毀謗、中傷等侵害人格權的事實,也不構成犯罪 重點根據旅客敘述,捷星空服員「強要刪除照片」並「威脅旅客不刪照片就不得下機」 這已經不只是態度惡劣而還加上妨礙自由了 如果當時機艙門是關閉的狀態,根據民用航空法的規定,這時已經算是「飛航途中」 而「飛航途中在低於一千英尺的高度下是不得使用所有電子器材的」 若當時機艙門已關閉或上未開啓,空服員雖然可以制止旅客拍照(因為不得使用相機) 但無權強要乘客將照片刪除
根據今天報紙的報導,有許多旅客當時在該捷星班機上拍照 卻被捷星空服員態度不佳的制止要求當場刪除,甚至給拍照的旅客書面的警告信 據其中一位先生的說法,捷星空服員還報警並說「不刪照片,全機旅客都不能下機」 我很好奇法律有規定機上不能拍照嗎?(起飛降落階段期間不能使用電子產品除外) 捷星有什麼依據強要旅客刪除照片,甚至報警還語出禁止下機的威脅(妨礙自由?) 廉價航空的定義應該是在機上餐飲、航班時間、舒適度等方面節省成本,讓旅客在這些方面作出妥協後享受便宜的票價 但不代表服務的態度可以這麼不尊重旅客吧? 如果在 39 元商店結帳大排長龍卻只開一個收銀台買東西店員就可以對客人沒禮貌?去便宜的大賣場就必須同時忍受服務欠佳的店員嗎? 不管是廉航還是一般的航空公司,機械故障或班機調度出問題可以理解 這次捷星有提供旅客住宿賠償餐飲費也算是有做到基本的負責(雖然直到六小時候的深夜11時才開始處理) 但如果旅客對於拍照事件的抱怨屬實,捷星航空的服務態度實在讓我感覺無法接受 當然不可以拍照,未經當事人同意拍照,侵犯別人隱私,你懂嗎? 有些台灣人太過了,太自由了:-(動不動就要拍照存證,真是無奈(H)
8.2 航班延誤或取消(由於不可控制的情形) 若航班延誤或取消是由於不可控制的情形造成的,無論您是否辦理登機手續,捷星亞洲/惠旅將設法將您送抵目的地,但對於您因航班延誤或取消造成的任何開支或費用,我們不予負責。 個人解讀:如果是航班延誤、取消該班次,應該可安排原航空公司的下一班次前往目的地;但如果是該航線已停飛,那大概只剩退款或是轉使用於此航空公司其他航段的行程一途了。 請問這個意思是 假設我要飛去目的地的航班 意外的取消不能飛, 那捷星只能退我票價,沒有提供另外的航班飛去? 這樣的話 不就要自己想辦法在飛去目的地?
搭廉航轉機時間如果過短 確實會擔心 但如果搭宿霧轉機卻相反 如果誤點希望他能誤點達到保險賠償標準 因為等待轉機的時間都很長
捷星航空的航運條款與規定: 8. 航班计划、航班延误或取消 8.1 航班计划 (c) 在您支付订票款之后,如果我们对您的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作出重大变更或取消该航班(但因超出我们所能控制的情形造成的除外)以及 该变更意味着您无法为原目的而使用该预订机票;且 我们或我们的授权代理人不能给您安排您可接受的另一航班; 我们将向您退还票款。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对于您因该航班时间变更或航班取消造成的任何支出或费用,我们不予负责。 請問這個意思是 假設我要飛去目的地的航班 意外的取消不能飛, 那捷星只能退我票價,沒有提供另外的航班飛去? 這樣的話 不就要自己想辦法在飛去目的地?
捷星最近狀況不少 其實不是只有捷星,包括其他的廉價航空 如果時間不是很彈性的話建議還是不要乘搭 需要轉機的話,建議也不要買廉航 因為買了機票之後常會變更起飛時間
記得N年前旅日回台時, 因為台灣濃霧被迫重返大阪, 全機的人都不能下機, 在機上枯坐4~5小時, 直到晚上快11點才被安排下機入關, 直接送到飯店 雖然招待的飯店不錯, 不過當時只能在機艙內枯等, 真的很難受 (一直不懂讓我們先下機有什麼關係?後來聽說, 如果有乘客下機不見了, 航空公司有責任, 所以才拖到最後才肯放我們入關,真實性如何不知?)
最近看到很多對廉價航空負面的報導,實在是........無言 對這種誇大的負面報導,我衷心的祝福亂了行程的不要被亂了遊興, 但我很真心的感謝廉價航空,不是他們,我家哪能在5年後再度踏上日本... 一月底剛從北海道回來,我家是捷星+樂桃,機場服務跟轉機辛苦當然有的, 幸運的是很多包友的分享,做足了功課的情況下,加上一點點幸運,搭機完全 按照計畫完成,真心的說,要搭廉價航空真的要做功課,了解人家的遊戲規則, 以我家為例,有加買旅遊險,一人多個幾百元,做好飛機不飛與延誤的準備, 於是機票錢我家足足比一般國籍航空少了2/3,也不必在意那可惡的旺季加價, 最後衷心建議想省錢的包友,請做好廉價航空的功課,那你就能快樂出遊.... 一家今年7月又要搭廉價航空出遊日本的小小包友分享心得 是ㄚ,天下哪有便宜又大碗的,自己要去取捨,如同要搭高鐵還是客運,時間、金錢只能二選一。不是嗎???
我也是第一次坐延誤3.5小時,而且好像都一付無關緊要的樣子,讓人為之氣結!!!!
根據今天報紙的報導,有許多旅客當時在該捷星班機上拍照 卻被捷星空服員態度不佳的制止要求當場刪除,甚至給拍照的旅客書面的警告信 據其中一位先生的說法,捷星空服員還報警並說「不刪照片,全機旅客都不能下機」 我很好奇法律有規定機上不能拍照嗎?(起飛降落階段期間不能使用電子產品除外) 捷星有什麼依據強要旅客刪除照片,甚至報警還語出禁止下機的威脅(妨礙自由?) 廉價航空的定義應該是在機上餐飲、航班時間、舒適度等方面節省成本,讓旅客在這些方面作出妥協後享受便宜的票價 但不代表服務的態度可以這麼不尊重旅客吧? 如果在 39 元商店結帳大排長龍卻只開一個收銀台買東西店員就可以對客人沒禮貌?去便宜的大賣場就必須同時忍受服務欠佳的店員嗎? 不管是廉航還是一般的航空公司,機械故障或班機調度出問題可以理解 這次捷星有提供旅客住宿賠償餐飲費也算是有做到基本的負責(雖然直到六小時候的深夜11時才開始處理) 但如果旅客對於拍照事件的抱怨屬實,捷星航空的服務態度實在讓我感覺無法接受
最近看到很多對廉價航空負面的報導,實在是........無言 對這種誇大的負面報導,我衷心的祝福亂了行程的不要被亂了遊興, 但我很真心的感謝廉價航空,不是他們,我家哪能在5年後再度踏上日本... 一月底剛從北海道回來,我家是捷星+樂桃,機場服務跟轉機辛苦當然有的, 幸運的是很多包友的分享,做足了功課的情況下,加上一點點幸運,搭機完全 按照計畫完成,真心的說,要搭廉價航空真的要做功課,了解人家的遊戲規則, 以我家為例,有加買旅遊險,一人多個幾百元,做好飛機不飛與延誤的準備, 於是機票錢我家足足比一般國籍航空少了2/3,也不必在意那可惡的旺季加價, 最後衷心建議想省錢的包友,請做好廉價航空的功課,那你就能快樂出遊.... 一家今年7月又要搭廉價航空出遊日本的小小包友分享心得 我舉雙手贊成大大的說法~~ 如果不是有廉航,我們一家三口光機票就要四五萬,廉航才2萬有找~ 小孩超過兩歲與大人同價,這價錢一般航空的費用我實在花不下去 我不在意花時間等待特價出現 也不在意訂位時資料要詳細正確 更不在意他的航班不能更改 因為我在意的是全家可以用較便宜的價錢一起出遊 旅行不便險除了刷卡買機票贈送外 多花幾百元找保險公司投保也很方便 你在意的是那些? 廉航不一定適合所有人~~ 他和一般航空公司還是有市場區隔的~~
受過兩次廉航的“待遇” 1、亞航曼谷停飛 2、捷星越南國內線,離出發日還有五個月,來個通知,原下午1點飛,改成4:40飛 硬生生被砍了半天的HCM旅遊時間…… 看在機票便宜的份上,只能認了
最近看到很多對廉價航空負面的報導,實在是........無言 對這種誇大的負面報導,我衷心的祝福亂了行程的不要被亂了遊興, 但我很真心的感謝廉價航空,不是他們,我家哪能在5年後再度踏上日本... 一月底剛從北海道回來,我家是捷星+樂桃,機場服務跟轉機辛苦當然有的, 幸運的是很多包友的分享,做足了功課的情況下,加上一點點幸運,搭機完全 按照計畫完成,真心的說,要搭廉價航空真的要做功課,了解人家的遊戲規則, 以我家為例,有加買旅遊險,一人多個幾百元,做好飛機不飛與延誤的準備, 於是機票錢我家足足比一般國籍航空少了2/3,也不必在意那可惡的旺季加價, 最後衷心建議想省錢的包友,請做好廉價航空的功課,那你就能快樂出遊.... 一家今年7月又要搭廉價航空出遊日本的小小包友分享心得
機上苦等3小時 零時才安排到飯店 機上還不能拍照攝影,空姐要旅客簽切結書 ----------------------------------- 延誤到 今天2/18 下午1:25 才起飛回台
捷星航空的航運條款與規定: 8. 航班计划、航班延误或取消 8.1 航班计划 (a) 捷星不保证能够按照特定航班原计划的日期和时间将您和您的行李送抵目的地。由于诸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的天气、空中交通管制延误、罢工、技术故障和飞机返港迟滞,原计划可能改变并不向您作出通知。 (b) 在我们接受您的订票之前,我们或者我们的授权代理人将会向您告知您的航班计划起飞时间,该时间将会显示在您的旅行指南和收据上。我们可能需要在向您签发旅行指南和收据后变更该航班计划起飞时间。若您向我们或我们的授权代理人提供了联系信息,我们或我们的授权代理人将会设法向您告知该变更情况。 (c) 在您支付订票款之后,如果我们对您的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作出重大变更或取消该航班(但因超出我们所能控制的情形造成的除外)以及 该变更意味着您无法为原目的而使用该预订机票;且 我们或我们的授权代理人不能给您安排您可接受的另一航班; 我们将向您退还票款。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对于您因该航班时间变更或航班取消造成的任何支出或费用,我们不予负责。 8.2 航班延误或取消(由于不可控制的情形) 若航班延误或取消是由于不可控制的情形造成的,无论您是否办理登机手续,捷星亚洲/惠旅将设法将您送抵目的地,但对于您因航班延误或取消造成的任何开支或费用,我们不予负责。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起飞机场、途中或其他港站的天气状况、非由捷星亚洲/惠旅直接雇用的员工造成的劳工行动、空中交通管制要求/限制或跑道关闭。 8.3 未提供转乘航班 除非捷星向您另行通知,您必须在每一段航程结束后领取您的托运行李。在订票时留出时间领取行李和再检查是乘客的责任,更多信息请参见捷星网站(jetstar.com)。 捷星亚洲/惠旅将设法按照特定航班原定的日期和时间将您和您的行李运抵目的地,但我们并不保证能够做到这一点。由于诸种原因,包括但不于限恶劣的天气、空中交通管制延误、罢工、技术故障和飞机返港迟滞,原计划可能改变并不向您作出通知。对于因航班延误——包括但不限于错过转乘航班或其他旅行安排——造成的任何开支、费用、损失或损害,捷星亚洲/惠旅将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免除责任。 資料來源:http://www.jetstar.com/cn/zh/conditions-of-carriage 亞航航班的航運條款與規定: 如果因為我們的航班延誤或取消/時間重新安排,導致你錯過已持有確認預訂的FLY-THRU航班,則你有權要求: 如果你的航班在出發地延誤 在我們規定的轉機時間內,免費提供下一班轉接到最後目的地的有空位航班。. 如果你的轉接航班延誤 免費更換到下一班在我們轉機時間規定內的有空位航班。 如果新的航班不符合轉機時間的規定,或是要等到隔天才能提供轉機服務,則我們不會提供以下服務: 1.日間或夜間的住宿安排服務 2.從機場前往住宿地點的接駁服務l 3.保管你的行李。你必須在轉機站領取你的行李,然後再重新托運到新的接續航班。 資料來源:http://www.airasia.com/tw/zh/about-us/terms-and-conditions-ak.page 所以應該不是每家航空都會負責食宿的吧
捷星有安排住宿一晚已經不錯了 如果不是氣候或機場因素 沒在當天飛的話 按理航空公司都要負責食宿的 這一點不論是不是廉價航空皆然
於踢批批聽到該機乘客說 捷星有招待ㄧ晚住宿 詳情還須等該批包包回來說明 我昨晚看到這則新聞 立刻趕緊再預約 超級旅館2連泊方案 [原本三連泊怕首日在桃園機場被劫星無預警放鴿子] 如果當日準時起飛 到了旅館還可取消次日2連泊方案
一分錢一分貨,這就是廉價航空的風險~ 待客之道無外乎廉不廉價,再便宜也是錢,也是銀貨兩訖的事情. 你買一台便宜的50cc機車,我可以說不交車就不交車嗎?:-S 如果交不出車,早早說明原因並致歉才是待客之道吧?
應說是jetstar還未正式說明原因
所以還是原因不明嗎?
天阿!!! 我這幾天要搭2/21號的捷星航空去關西 28號從關西回來台灣 不會吧>"<
捷星這架飛機在運用上是這樣的順序 3K721 07:10 – 11:55 (SIN-TPE) 3K721 12:45 – 16;15 (TPE-KIX) 3K722 17:05 – 19:25 (KIX-TPE) 3K722 20:15 – 00:55 (TPE-SIN) 由於KIX-TPE的取消,連帶也造成了晚上TPE-SIN的取消.
12號出發前也剛好有一班捷星航班取消的新聞.還很擔心呢.回來坐17號上午的班機正常飛.慶幸不是選下午回.看來搭廉航還得靠運氣....
停航,可能就是航機調度出現問題或故障 若有安排住宿一晚 已算不錯 只是能不能快些安排班機回台
我第一次坐就出大包,之後我也不太有什麼機會再訂他們家的,要麻其它的廉航 再不行我乾脆搭其他大型航空. 不論是廉價或一般主流航空公司,沒有一家能保證飛機不delay或臨時取消的 倒霉就遇上,呵呵
希望4月的櫻花季 班機能正常...
捷星有安排住宿一晚已經不錯了 我搭酷航 原訂11:50改成15:40...實際登機是16:00 沒任何補償,連一句道歉都沒
一分錢一分貨,這就是廉價航空的風險~
我第一次坐就出大包,之後我也不太有什麼機會再訂他們家的,要麻其它的廉航 再不行我乾脆搭其他大型航空.
真糟糕!雖搭酷航二次都順利 但前天想了想中秋連假再訪關西就訂JAL的了
捷星最近怎麼了....驚驚!:-|
捷星航空無預警取消班機 台旅客滯日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2013.02.17 09:32 pm 根據TVBS報導,捷星航空今日晚間無預警取消日本關西飛桃園機場的班機,原本要搭機回台的旅客現在滯留在日本機場,至於班機為何取消,捷星航空至今未出面解釋。 【2013/02/17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