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 怨賠償不夠及高層沒道歉太陽公主郵輪客到旅展雄獅攤位抗議

發布時間: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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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展各家旅行社都在拼業績, 我當時在場詢問要的資料時, 就發現每家的業務人員參差不齊,有的可能只是臨時請來的P.T.!! 覺得很誇張 ... ! 現在看大版主的文章,連大型連鎖旅行社都會出這樣的錯, 看來日後在旅展購買商品,更需要詳細看清楚合約內容! 可以打電話去消基會詢問一下 ... 可能會有辦法可以教妳怎麼處理這類的問題? 若這問題是發生在我身上,絕不會退刷, 是自由行,非國外團體旅行遊, 若是國外團體旅遊出團人數不足,而取消,我可以理解。 而現在是自由行,為什麼不能出團? 版主有問業務人員是什麼原因嗎? 是機票訂不到嗎? 還是飯店? 若是這類問題,那也得請當時跟妳簽約的業務來負責, 而不是輕鬆的打一通電話跟妳說,不能出團。 希望這件事情 ... 版主可以順利解決!

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一條(因旅行社過失無法成行)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甲方之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者,應即通知甲方並說明其事由。怠於通知者,應賠償甲方依旅遊費用之全部計算之違約金;其已為通知者,則按通知到達甲方時,距出發日期時間之長短,依下列規定計算應賠償甲方之違約金。  一、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  五、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甲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各款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旅行社通知你的時間超過一個月,看樣子是無法理賠的...8o|

為了排聖誕節假期,花了200元門票入場,特地去雄獅旅展購買澳門自由行, 特別 特別 請業務幫我 選 12月24日出團 之3天2夜自由行 業務說 只有這組符合您之需求 當然我就花了6000元刷訂 訂購單也特別註明 12月24日出團 再送博物館門票 昨天突然接到業務說 他看錯了 不可以12月24日出團 要我刷退 我已請好假 真的花錢受罪:\'(:\'(:\'( 後續要怎麼處理|-)|-) 請各位大大幫忙^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