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內容
詳情看台灣民航局官網文件裏第19條規定 http://www.caa.gov.tw/APFile/big5/files/TI%20PART%208%202013%20FINAL.pdf 台灣的規定跟國際是一致的,也就是「備用」的單獨鋰電池不能拖運,但是已經裝置在電子用品裏面的話,鋰電池沒超過容量規定(鋰含量2公克或一小時100瓦特),則可以拖運。
不管是不是裝載在機器內的一律手提上飛機
單獨的鋰電池不可拖運 裝載在機器內的可以托運
拿出小型鋰電池隨身攜帶..以免過熱發火
現在抓得蠻嚴的 我是你的話會拿起來隨身攜帶
因要帶去給朋友, 共帶了三個攜帶型行李秤, 裡面有顆小型鋰電池, 電量不大, 請問可以放托運嗎? 明天出國,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