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內容
大使館簽發簽證時, 應該也比照護照有效期給予有效期, 才不致讓人產生誤會! 一般國家的大使館, 都會要求申請的護照至少有六個月的期限, 申請的時候確實是有超過6個月, 問題是, 有時候也許是不能馬上出發, 或者是多次入境的簽證, 想再次使用, 但是護照已經剩下不到6個月了.
今天到中國大使館辦理簽證, 順便也問了工作人員一個問題. 請問, 舊的護照裡面的中國簽證還有3個月的期限, 護照的有效期也是到11月, 下個月去大陸, 能不能跟新的護照拼夾在一起進入大陸? 工作人員給我的答覆是 :[舊的護照裡頭的中國簽證相等於作廢, 但是, 在進大陸的海關時, 海關人員是有權力讓或者不讓你使用舊的, 但仍然有效的簽證過關] 也許很多人都已經知道了, 但是還是把他寫出來讓看到的人確定一下. 中國大使館的這種說法, 確實在其他國家好像不常見. 不過中國政府說了算, 這也沒辦法的! 不過我的台胞證, 在加簽的時候, 卻是會注意到台胞證的有效期, 以台胞證的有效期作為簽注的有效期, 所以就不產生這種矛盾! 大使館簽發簽證時, 應該也比照護照有效期給予有效期, 才不致讓人產生誤會!
今天到中國大使館辦理簽證, 順便也問了工作人員一個問題. 請問, 舊的護照裡面的中國簽證還有3個月的期限, 護照的有效期也是到11月, 下個月去大陸, 能不能跟新的護照拼夾在一起進入大陸? 工作人員給我的答覆是 :[舊的護照裡頭的中國簽證相等於作廢, 但是, 在進大陸的海關時, 海關人員是有權力讓或者不讓你使用舊的, 但仍然有效的簽證過關] 也許很多人都已經知道了, 但是還是把他寫出來讓看到的人確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