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內容
1.現在很多國家的飛機公司都是民營,公部門要遣返人也是要買機票的。 2.原機遣返是在人尚未入境,跟這個國家無關,也不用再經行政司法流程,處理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讓問題進來。至於被遣返人要去哪?費用誰出?那是被遣返人的事。 貼一段華X的運送條款: 14.3拒絕入境 拒絕入境 若旅客在過境地或在旅程終點被拒絕入境,而華航被當地政府要求遣送旅客回出發地或其他地方時,旅客同意支付華航相當的票款。華航得以旅客已支付華航的票款或任何已交付予華航的款項來支付此票款後,載運旅客到被拒入境或遞解出境的地點,該旅客原已支付的票款,華航不予退費。 所以你買票時已答應被遣返時要付相對票款。
你沒看過改名和拿他人身份又來的外勞對嗎? 我們還有外勞來二星期就逃走了,搞一個通報和其他資料弄的大家煩死了 今天台灣就是對這些人太好,滿街都是逃跑的外勞,被捉也不會怕 日本的玩法 遣返大致劃分為自費離境、由運輸公司付費遣返及公費遣返三種形態。 考慮公費來自國民的寶貴納稅並為防止非法就業、非法入境、非法滯留等違反入管法的行為 對那些能自費離境的被強制遣返者,主管部門會盡力讓其自費離境。 僅對無法籌措回國機票費用或回國費用而難以遣返的人員。 或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認為應盡快遣返的人員等,應以公費方式順利遣返。 “由運輸公司付費遣返”的對象為, ① 常規登陸審查過程中被拒絕登陸的人員 ② 符合入管法第24條第5號至第6號2中任意一項而被強制遣返的人員登陸後5年內因符合入管法第24條任意一項而被遣返的人員,若運輸公司承認該人員登陸時已明知其屬於強制遣返的對像時,則該人員為由運輸公司支付遣返費用的對象。 ==== 沒辦法才政府出錢,大多是自費和叫航空公司出,至那個人會有什麼後果,是那個人的事 他有沒有錢,就安排一班飛機丟去上一個入境國,還要管他死活? 前天那二個大陸人來台灣不能入境,還住在貴賓室爽好久,現在再出境後就可以入境了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32996 前面還有人說台灣不友善,台灣根本世界最友善的好嗎 遣返還要編預算讓他們走,外勞在台工作期間有懷孕情形時, 僱主也不得以此理由單方面解約,強制外勞出國,否則將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保護台灣人懷孕都沒有那麼有保障好嗎... 你是誤會了什麼?台灣也是自費為主, 台灣勞工懷孕也不能解聘,否則也是性平法 你貼出的兩個航空公司要支付的狀況,都是航空公司本身存在疏失 那兩位大陸人的機票也不是台灣政府出的
為何你會認為下次還能來爽,五年內是來不了的 當然在特別的寬限自首期是不一樣的 另外不是所有的遣返都是用國籍航空,畢竟沒有國籍航空的狀況太多了 你沒看過改名和拿他人身份又來的外勞對嗎? 我們還有外勞來二星期就逃走了,搞一個通報和其他資料弄的大家煩死了 今天台灣就是對這些人太好,滿街都是逃跑的外勞,被捉也不會怕 日本的玩法 遣返大致劃分為自費離境、由運輸公司付費遣返及公費遣返三種形態。 考慮公費來自國民的寶貴納稅並為防止非法就業、非法入境、非法滯留等違反入管法的行為 對那些能自費離境的被強制遣返者,主管部門會盡力讓其自費離境。 僅對無法籌措回國機票費用或回國費用而難以遣返的人員。 或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認為應盡快遣返的人員等,應以公費方式順利遣返。 “由運輸公司付費遣返”的對象為, ① 常規登陸審查過程中被拒絕登陸的人員 ② 符合入管法第24條第5號至第6號2中任意一項而被強制遣返的人員登陸後5年內因符合入管法第24條任意一項而被遣返的人員,若運輸公司承認該人員登陸時已明知其屬於強制遣返的對像時,則該人員為由運輸公司支付遣返費用的對象。 ==== 沒辦法才政府出錢,大多是自費和叫航空公司出,至那個人會有什麼後果,是那個人的事 他有沒有錢,就安排一班飛機丟去上一個入境國,還要管他死活? 前天那二個大陸人來台灣不能入境,還住在貴賓室爽好久,現在再出境後就可以入境了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32996 前面還有人說台灣不友善,台灣根本世界最友善的好嗎 遣返還要編預算讓他們走,外勞在台工作期間有懷孕情形時, 僱主也不得以此理由單方面解約,強制外勞出國,否則將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保護台灣人懷孕都沒有那麼有保障好嗎...
所以才一堆人來台灣跳機打工,錢匯回東南亞 被捉台灣還免費送機票回家,下次再來台灣接著爽... 國外遣返也是用你國籍航空送你回去,航空公司會去跟你追討 不給,就列黑名單,終身不能再飛 如果是因為簽證問題被遣返,錢是航空公司負責,所以地勤在CI時會檢查你的護照和簽證 因為只要讓你登機,因為簽證問題被遣返,錢是航空公司賠,地勤要處份,另外還要罰航空公司錢。 為何你會認為下次還能來爽,五年內是來不了的 當然在特別的寬限自首期是不一樣的 另外不是所有的遣返都是用國籍航空,畢竟沒有國籍航空的狀況太多了
所以才一堆人來台灣跳機打工,錢匯回東南亞 被捉台灣還免費送機票回家,下次再來台灣接著爽... 國外遣返也是用你國籍航空送你回去,航空公司會去跟你追討 不給,就列黑名單,終身不能再飛 如果是因為簽證問題被遣返,錢是航空公司負責,所以地勤在CI時會檢查你的護照和簽證 因為只要讓你登機,因為簽證問題被遣返,錢是航空公司賠,地勤要處份,另外還要罰航空公司錢。
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 第9條 依法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之機(船)票費,由其自行負擔;確無力支付者,由移民署編列預算支付。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無力支付是怎樣,就用他國籍航空遣返就好,跟外國人講人權真是智障 我不認為這是非法入境的人權問題耶. 是怎樣比較能夠保障台灣的安全與工作權比較重要. 有時候, 這種費用是不能省的. 以美國的例子來說, 照CNN Money的報導. 2016年美國政府的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部門花美金$10,854/人次來逮捕, 遣返非法移民. (這不包括在機場被擋下來原機遣返的旅客). 因為美國邊境實在太長了. 像這種非法移民抓到之後的遣返大多是關一段時間, 確認是非法進來的. 一車一車載到美墨邊境去遣返. 如果不是墨西哥人, 可能還要用其他方法處理. 台灣四周環海, 空港跟海港管制好很重要. 首先不能讓他們進來. 進來之後當然是希望趕緊送走. 不然你還要養他, 給他地方住, 生病要醫他... 這不是人權, 這是人道. 本質上還是有點不同的. 航空公司的是私人企業. 當政府的不能因為有公權力就讓企業吃虧, 即便是其他國家的企業. 有本事, 遣返之後寄張帳單給對方國家的外交部. 但是, 我相信不會有外交部付你錢的. 就好像你如果在國外錢被扒了. 到領事館求援. 領事館也是借你錢, (回國之後要還), 就算可能會流落街頭也不會替你付旅館錢的.
會不會有可能衡量輕重. 與其養你在牢裡, 乾脆花筆錢把鬼神請走. 有些(國家的)人怕是要你湊個機票錢都可能半年湊不出來. 或是根本就沒家人會理你. 台灣應該不隨便發簽證比較對. 那種來兩團人, 掉兩團人的實在誇張. 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 第9條 依法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之機(船)票費,由其自行負擔;確無力支付者,由移民署編列預算支付。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無力支付是怎樣,就用他國籍航空遣返就好,跟外國人講人權真是智障
只有台灣還會拿納稅人錢遣返跳機外勞... 笑死了 會不會有可能衡量輕重. 與其養你在牢裡, 乾脆花筆錢把鬼神請走. 有些(國家的)人怕是要你湊個機票錢都可能半年湊不出來. 或是根本就沒家人會理你. 台灣應該不隨便發簽證比較對. 那種來兩團人, 掉兩團人的實在誇張.
個人猜測~~ 原機遣返,就是你下飛機又被推回飛機,等於你沒來過。 剩下就是你跟航空公司的事了,你們自己去談。 飛機又不一定回到原出發地,可能會去下一航段。 遣返不一定是原機,而且會叫你自己出錢 當場沒錢,會讓你的國籍航空送你回去,到原出發國,航空公司會向你要 只有台灣還會拿納稅人錢遣返跳機外勞... 笑死了
個人猜測~~ 原機遣返,就是你下飛機又被推回飛機,等於你沒來過。 剩下就是你跟航空公司的事了,你們自己去談。
如果沒回程票呢? 比如說只是旅途中一個旅遊點,後續又要到別的國家,才又回原來的出發地呢? 回程機票、離境機票、續程機票⋯ 總之若非該國國家護照也無居留證 都必須出示離開該國的機票喔
是的, 機票是自己出. 另一個問題, 如果在已經在香港被原机遣返, 那还有可能去大陆吗? 這就要看你的護照, 你被遣返的理由.
是的, 機票是自己出. 另一個問題, 如果在已經在香港被原机遣返, 那还有可能去大陆吗?
如果沒回程票呢? 比如說只是旅途中一個旅遊點,後續又要到別的國家,才又回原來的出發地呢? 沒有回程票就叫你買.... 你沒錢買就叫你家人買... 等待過程你就是在拘留所度過. 關你十天半個月的你還不想辦法快離開?
如果沒回程票呢? 比如說只是旅途中一個旅遊點,後續又要到別的國家,才又回原來的出發地呢? 應該說是離境機票比較合適
如果沒回程票呢? 比如說只是旅途中一個旅遊點,後續又要到別的國家,才又回原來的出發地呢? 原機遣返大多是被當地判定為不受歡迎的人. 好運就讓你往下一站走. 理論上是回到上一站, 來的地方. 往哪裡走沒有定論. 因為航空公司也要考慮你還能不能回到上一站(也許你也沒有回到上一站的簽證了).
自己。所以通常地勤人員都會和旅客索取回程機票喔 如果沒回程票呢? 比如說只是旅途中一個旅遊點,後續又要到別的國家,才又回原來的出發地呢?
自己。所以通常地勤人員都會和旅客索取回程機票喔
原機遣返的機票錢 約有 199,000 項結果 (搜尋時間:0.46 秒)
我想請問原機遣返的機票錢是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