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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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說明 ‧受理港澳居民及無戶籍國民臨時入境停留之申辦: 填寫申請書一份、經本站核驗有效護照、訂位機票、前往國家(地區)之簽證,辦理入境停留十四天之臨時入境停留,免收費用。 ‧持入國證明書補辦入境手續: 1. 在台原有戶籍者,繳交照片三張,發給入國證明書,免收費用。 2. 在台無戶籍且持有我國護照者,繳交照片三張,發給入出境證,收證照費四百元。 ‧國人在國外證照遺失入境之處理: 在台有戶籍者-查明無誤後,繳交照片三張,核發入國證明書持憑入境,免收費用。 ‧國人護照逾期入境之處理: 查驗身分無誤後,繳交照片三張,核發入國證明書持憑入境,免收費用。 ‧本國籍船員或漁船船員入境之處理: 查驗身分無誤後,繳交照片二張,核發入國證明書持憑入境,免收費用。 ‧港澳專用證、琉球專用證之即時加簽: 本人繳交加簽費四00元,當場立即加簽,即可持憑下次再入出境。 ‧在台無戶籍國民入境之處理: 一般案件:繳交相片三張,證照費四百元,核發入出境證及副本。 ‧役男出境處理: 填寫『役男出國申請書』,經查核具有下列之一身份無誤後,核准出境。 1. 國內在學緩徵役男。 2. 僑民役男。 3. 大陸、港澳來台設籍未滿一年役男。 ‧核發出境通知單之處理: 1. 護照無身分證字號者:填寫申請書一份,照片二張,繳交證照費二00元,核發出境通知單持憑出境。 2. 遣返離境者:填寫申請書一份,照片二張,繳交旅行證或入出境證,遣返或逾期停留公文、筆錄,無戶 籍國民另繳罰鍰收據影本,核發出境通知單持憑出境,免收費用。 3. 大陸、港澳居民出境證件不齊備者:填寫申請書一份,照片二張,證照費二00元,繳交旅行證或入出 境證,遺失證件者填寫遺失單,核發出境通知單持憑出境。 ‧國人赴大陸地區申請備報手續: 填寫『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申請表後,逕交本站櫃台收執,完成報備手續。 ‧證件錯漏之處理: 當場為旅客更正加蓋校對章,並送本局電資中心更正原申辦案件。 ‧大陸同胞來台證件保管及離台領證業務: 入境: 經本站核驗其回程機票及第三地區入境簽證後,收繳大陸地區人民證件,摯給證件留存保管收據。 出境: 1. 當事人應於離境前一日,先以電話通知服務站,並於出境時持憑本收據領取留存證件。 2. 當事人若需由高雄機場出境,請於離境前十五日,將本收據影本註明由高雄機場離境之日 期、班機及每 本掛號郵資(票)三十二元,逕寄中正機場郵政信箱一之四號入出境管理局中正機場服務站收。 3. 受理領證電話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七時。 第一航廈(03)383-4528 或 (03)398-2728分機 6130 及 6134。 第二航廈(03)398-2728分機 6225 及 6222。 ‧港澳及大陸籍機組員入境處理: 港澳籍: 持申請書逕至本站入境櫃台辦理,經加蓋許可章後,配合港澳護照查驗入境。 大陸籍: 填寫申請書,連同保證書及機組航員名冊影本,照片二張,繳交證照費四00元,核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單次臨時旅行證」,持憑查驗入境。
經電詢中正機場 辦理落地簽為24小時 服務電話:(03)398-2728(代表號)共六線轉下列分機,或按9由總機為您服務。 1. 一般入出境業務請撥分機70。 2. 大陸人民證件留存保管請撥分機71。 3. 管制作業組請撥分機72。 4. 一期航廈電腦室請撥分機73。 5. 二期航廈電腦室請撥分機74。
請教一下: 中正機場的落地簽處 辦理時間為何? e.g. 香港人凌晨二三點到達中正機場,要辦理落地簽,是否時間是24小時的呢? ps.不好意思因為人在內地,所以無法上中正機場的网頁,被封鎖了,所以才來問一下!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