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內容
理想旅行社今天的服務,在下列事件中,完全顯示,不專業,且服務品質低劣,也深讓人感覺,出國旅行,跟理想旅行社,除花大錢當冤大頭,且還會遺憾終身................. (一)在智利,尚未進入秘魯前,完全隱瞞客戶,秘魯已發生的狀況,且還告訴客戶,秘魯是這一次南美四國的行程中,他們覺得最不擔心,最沒問題的(因為在行程中,已經發生兩次,飛機上有人可能染疫,所有的乘客,被逗留機上等待),理想的客戶,就是要被玩弄,且完全沒選擇人身安全權利? 1.台灣已經發佈黃色警戒及 2.秘魯政府,都已經宣布禁止亞歐線的飛機,進入秘魯, 3.美國航空,在當天,宣告3/16起停止飛航美國跟秘魯航線, 4.秘魯政府已經宣布,所有的中小學,開學日由3/15延後到3/30後開學 5.秘魯在3/14已有70人以上確診 (二)一路跟我們相同行程的台灣另一旅行社-千乘旅行社,在3/14時詳盡無隱瞞告知他的客戶上列狀況,勸告客戶在聖地牙哥機場即刻返回台灣,決定不進秘魯, 同樣是台灣的旅行社,理想旅行社客戶所受到的服務,卻是南轅北轍,我們是完全被隱瞞,被帶進秘魯,最後上演半夜大逃亡,另一旅行社,卻是是從容的,從聖地牙哥,轉機回台灣。 (三)在下列事情中,也再一次告訴理想旅行社,秘魯已經有特別的狀況,但理想旅行社,卻完全無動於衷,更另人質疑專業何在?在意客戶人身安全? 1.3/14在利馬機場時,領隊神情慌張,告知客戶,大家不一定過得了海關,出利馬機場 2.3/14在利馬機場時,機場是空曠的,無人潮 3.3/14在利馬機場的遊覽車停車場,是完全沒有遊覽車的,一群人在大太陽底下,等了30分鐘,遊覽車才來 4.3/15白天在納斯卡線搭飛機的時候,一整個上午,只有我們這一團,跟三個散客在搭直升機飛機 5.3/15午餐跟晚餐,飯店的餐廳,都只有我們這一團在吃飯,不像3/14還有看到其他的散客 6.3/15下午四點過後,整個飯店,只有我們這一團客戶,幾乎看不到其他的住客 6.團員中有人因為怕暈機,沒有去搭乘納斯卡線,留在飯店,告知大家,白天,看到大量的人潮,緊急退房,趕去利馬機場 7.秘魯總統,當天是晚上8:00電視發表電視實況演說,理想卻辯說,他們在晚上9:34才確定訊息,事後針對客戶質疑,為什麼不在晚上八點,大家在餐廳吃飯時,得知訊息的第一刻就告知客戶,理想狡辯,在還沒有訂到回台灣機票之前,告知客戶也沒有意義(在秘魯政府,都已經宣佈3/16 0:00戒嚴,所有的行程都不能走了,隔天也只能待在飯店裡,我們完全不曉得,為什麼不能告知,且還反向,要我們隔天六點就起床) 8.領隊得知訊息後,完全隱瞞客戶,還告知客戶隔天六點要起床,要大家早早就寢,導致部分的客戶,爲隔日行程,吃安眠藥睡覺,完全反向在操作一件事情,團體內,至少多位以上65歲的老人,兩天住宿的地方是Villa燈光昏暗,很多老人住的是上層樓,領隊在晚上11:30,打電話告知客戶,趕快收拾行李,馬上到大廳集合,我們要離開了,所有的人,在半夜被叫醒,心存恐懼,神情慌張,是很容易發生意外事故的 9.客戶上遊覽車後,理想的領隊,偷偷地在群組放了一封他們業務副總的信,在信中,未體諒客戶遭逢這麼大的變故,反而在信中,告知客戶,此次撤離的成本100多萬,將由所有的旅客分攤,事後結算旅客未完行程的可退費款,若不足以抵每人分攤款,理想要跟客戶收取差額款項,這個行為,在這樣的時刻裡,完全不同情客戶的遭遇,且身為一個公司的高層,我們不相信,他完全不了解台灣的旅遊契約法規定,對於所產生的差額,是不能夠跟客戶收取的 10.在薩爾瓦多機場的時候,理想的領隊,無奈執行高層所下的命令,半強迫且不解釋要簽的文件,讓團體中的老人,在驚魂未定,詩序不走的狀況,簽署知曉且清楚台灣旅遊契約法的規定,且接受理想的安排,完全知曉,返台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四)有關於華航從洛杉磯機場回台北的行程,所做的安排,更是令人不解,完全罔顧客戶的人身安全 1.3/16當天晚上19:00飛機降落洛杉磯機場,華航回台北班機是晚上23:45,理想旅行社一直辯解,這樣的轉機時間,是不夠的,所以安排了3/17 23:45的班機,並貼心安排的,所有的客戶,在美國的一級疫區,過夜一晚,理想的領隊,在洛杉磯機場的飯店時,告訴客戶,洛杉磯已經是公告疫區,所有的餐廳,都暫停內用營業,顯示理想,完全知曉這會造成客戶的人身安全疑慮,卻強行安排,然後隔天且要客戶自下午13:00-23:45,在眾人皆知,最容易染疫的機場,逗留長達11小時,客戶的人生安全,在理想的眼中,竟是這麼不值? 2.經濟艙的客戶,改票的費用,每人高達15,000台幣,改票的時間,是客戶已經在遊覽車的時候,且美國洛杉磯的飛機,並沒有停飛的可能,不屬緊急狀況,而且3/16晚上回台灣還有機位,去完全隱瞞,且不告知,強行決定做更改至3/17,事後且還說,這是理想的貼心安排 3.在美國希爾頓飯店,領隊告訴團員,因為洛杉磯已屬疫區,3/17飯店的早餐不營業,理想貼心安排爲客戶準備room service,卻未告知客戶,這需要支付高額的額外費用,沒人約40美金,更離譜的是,事後客戶詢問,既然是要額外付高爾費用,有人習慣不吃早餐,為什麼不斟酌客戶的意思,而且希爾頓飯店樓下,就有便利商店,可以自行去購買,竟然回覆客戶:若讓貴賓自行前往便利商店用餐,會增加染疫的風險,所以完全不告知,強行做了這樣的安排,但3/16當天時候,卻要所有的客戶,自行到便利商店購買晚餐吃???3/17當天,讓所有的客戶,在最容易染疫的機場,逗留長達11小時,且未做任何安排,事後對於所做的任何事情,每一項都還強行說是他們的貼心安排,強行扣取費用,無任何協商可能,在客戶的眼中看到的,真的是完全不想損失任何一分錢,完全是狡辯之詞 4.對於客戶質疑,秘魯當地的行程還有八天未完成,每人成本僅是3,090美金,已完成的兩天費用確高達904美金,只列幾行明細,就強行要客戶接受,且狡辯:所有的支出費用已詳列清楚,當地旅行社提供的細項費 用收據即是正式收據;預估的報價費用也是直接一次總費用報價,旅行社的操作即是如此,完全是理想旅行社的內部作業劣質,習慣草率行事,當地旅行社,缺乏獨立的公正性,如何可以他們給付的單據,當為計算基礎?且在客戶已經發現,1.所謂的贈品,都計入費用,2.行程5小時的遊覽車,每人的費用卻高達50美金,客戶當然會想要看實際的單據,且可以求看當地實際消費的單據,且經詢問觀光局,對於秘魯當地的成本3,090美金,客戶是可以要求理想,提供完全的估列項目,審視合理性。(有關於提供估列的完整細項,觀光局告知,台灣部分劣質的旅行社,是拒絕提供的,如果旅行社拒絕提供,觀光局也辦法強制要求,客戶只能夠,直接告上法院,法院才有強制權。而我們很不幸,理想旅行社就是屬於這些劣質旅行社之一,我們只能選擇任人宰割,或是花費時間或巨額的律師費,告上法院,理想旅行社,就是這麼折磨他的客戶嗎? 5.理想的退費金額,完全是依未完成八天行程的成本去估列,此部分說是以台灣的旅遊契約法令規定,真的是讓我們對台灣的旅遊契約法令很失望,為什麼未完成的行程,旅行社依然可以賺取100%的利潤呢?理想旅行社,在做了這麼多錯誤的判斷之後,還可以公然無悔的飽賺客戶未完行程的利潤嗎? (五)在旅客,因為理想口中的貼心安排,但實屬強行且完全未斟酌意願的錯誤安排下,所有的客戶,都未搭乘3/16晚上飛機回台北,且每人強行被收取110美金,在美國的疫區,待了一晚,搭乘華航的班機,3/19凌晨回到台灣,剛好是台灣公告美國爲三級疫區第一天,所有的客戶,回來台灣之後,馬上需要居家檢疫隔離14天,很多客戶參加南美的行程,因為行程長達三十天,早規畫在回國後,早安排一大堆業務,卻因為理想的錯誤安排,導致需要居家檢疫隔離14天,業務及身心損失(因為警察常常上門),難以估計,理想旅行社,卻一再的辯解,這是貼心的安排,且在居家檢疫隔離的14天,大部分的客人,是未曾接受到理想的電話慰問 (六)理想旅行社,對處理客戶的客訴態度,完全未依規定的時間回覆客戶的email,回覆email,都要客戶一直催促,強硬的程度,令人難以置信 (七)對於未達成的南美航空行段,南美航空網路首頁,都已經顯示,因為飛機沒有起飛,是可以改票或退票的,理想旅行社至今已經一個多月,確是一直回覆我們,可否退票不確定?詢問可退票的金額,一律回覆,不知道,所有的事情,都只能花費時間或巨額律師費,走上法院嗎? (八)從上面團友或家人此次的旅途中的行程遭遇,理想的服務,其實是非常不理想的,大家完全很不能理解,台灣旅遊協會所頒發的金金驢奬,評估標準到底是什麼?你想憑藉著經理講的肯定,收取客戶高單價的費用,宣揚會提供優質的服務,結果完全不是如此,令人遺憾,且懷疑台灣旅遊業的品質,都是這麼低劣嗎? 經過這次經驗,我們對台灣的旅遊法令,是失望,真的也是要奉勸大家,下次遇到疫情的時候,千萬不要相信旅行社的話,寧願取消行程,被扣費用,也不要冒著生命安全跟著旅行社出團,去幫旅行社賺飽利潤,事後任由旅行社宰割,想要尋求公理正義,卻只能夠花費大量的時間或巨額的律師費,去求償。
向消保官 告 法律錯誤 為什麼出了事 永遠是消費者吃虧 契約永遠在保護業者 這契約有很大的問題
請問樓主最後的處理方式,我也遇到一樣的狀況了,連旅行社的官腔都一模一樣xd
這篇不錯,繼續看後續發展
還原事實如下: 公司依照規定於出發前3天(6/6),提前告知應於6/10提前2.5-3小時到機場等資訊 2894161 突然6月7號(星期5)晚上11點16分,告知家裡有事行程要取消。 請問隔天就是星期六,日,星期1就要出發,請問旅行社要如何作業? 2894171 再來就是連續威脅恐嚇,難道是我們的錯嗎? 2894177 2894178 2894181 這段話怎麼不全部寫整完,是要故意中傷毀謗是嗎? 2894189 這是正確版,雖然您有毀謗的意圖,但是公司不會告你,只請你做任何事將心比心,已經跟您強調多次,公司的行程是小團,出發前都已經將當地費用付清,為的就是保障旅遊品質,餐食,住宿的一切都跟行前資料一樣不會更動。 試問如果我沒有付款到當地沒房,或是餐食不同,或是跟行前資料不同,請問你會接受嗎?不會告我嗎?肯定會吧。
依照旅遊定型化契約而言,確實有照出發前的天數取消的違約金比例,你的適用於 "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但下面有一項但書是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旅行社)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各款基準者,得就其 實際損害 請求賠償。" 旅行社需照合約違約金扣除後退款 如要扣全額他需舉證說有哪些損害是超過定型化契約的比例 請他提供收據或證明 假設: 團費22,400,照合約應該是要扣除30%就是6,720元,剩下的退還給你 那可能旅行社已經買了不能退票的10,000元機票,已經超出6,720元了,那旅行社就可扣除10,000元,剩下的退還給你 但需要他舉證確定有買機票、不能退款、提供收據才得以扣除 不是隨便講講七天內越南不能取消就可以扣全額的,建議還是跟對方溝通,請他們提供資料說明
現在還有一種是"包機"的也要小心! 下訂後不管什麼時候取消, 就算好幾個月前取消, 訂金都可能拿不回來.. 通常會寫在網頁或合約中, 要小心看.. 不過好心的旅行社會說如果空出來的團位有人訂(等於轉賣機位), 就可以退你訂金..
台中雪碧旅行社是我遇過最爛的旅行社,任何ㄧ家大的旅行社都會按照合約走,我在旅展本來是買了他們公司的越南五天四夜深度遊,六人團不含機票每人20,900 因為我們只有五人成行每人再補1500的不足人數費用,因家人突然生病開刀住院不得不臨時取消,我要求退部分費用,我們有簽定型化契約:依旅客通知取消當日距離出發日期的長短賠償相關取消費用,應賠償之取消費用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規定辦理。 旅客若於出發前 41 天以前通知取消參加行程,將收取旅遊費用 5% 之賠償費用; 旅客若於出發前 31 至 40 天通知取消參加行程,將收取旅遊費用 10% 之賠償費用; 旅客若於出發前 21 至 30 天通知取消參加行程,將收取旅遊費用 20% 之賠償費用; 旅客若於出發前 2 至 20 天通知取消參加行程,將收取旅遊費用 30% 之賠償費用; 旅客若於出發前 1 天通知取消參加行程,將收取旅遊費用 50% 之賠償費用; 最爛的是他們說越南要提前七天取消才可以退費的說辭,我有提前三天通知旅行社按比例來說他應該要退部分費用,我有問過很多大型的旅行社跟品保協會,沒有人說越南是要提前七天告知才可以退費的,照他這樣的說辭全球的訂房系統都是在騙笑的,下面這段話是他們經理傳給我的* 《公司的行程是小團為主,本來行程就是保證出團,既然是保證出團,就是必須要全額付清,包括所有使用,今日你說的退款應該是指餐食,但是這個部分我們公司的餐食都是預先訂位,也無法退費,每個國家有每個國家的規定,越南最晚必須在七天前提出,才有可能退費,七天內是完全不退費的。公司就是正正當當做生意,該會的都會退給你,但是沒有的就是沒有,等你去告我們》 這種囂張旅行社沒有保障的旅行社大家一定要睜大眼睛看千萬不要再有人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