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內容
請問一下, 這個文件內的限制http://www.caa.gov.tw/big5/files/%E5%85%B6%E4%BB%96%E6%9C%89%E5%BD%B1%E9%9F%BF%E9%A3%9B%E8%88%AA%E5%AE%89%E5%85%A8%E4%B9%8B%E8%99%9E%E4%B8%8D%E5%BE%97%E6%94%9C%E5%B8%B6%E9%80%B2%E5%85%A5%E8%88%AA%E7%A9%BA%E5%99%A8%E4%B9%8B%E7%89%A9%E5%93%81(100%E5%B9%B46%E6%9C%881%E6%97%A5%E7%94%9F%E6%95%88).pdf 是否都只限於隨身攜帶的行李 納托運的行李,是不是愛裝甚麼都可以? 食物,藥品,甚麼的,都完全沒有限制嗎?
這樣了,學習了
不止是出入境. 過境和轉機也一樣啦!!! http://www.caa.gov.tw/big5/news/index01.asp?sno=248 一、鑑於世界各國為因應國際恐怖情勢昇高,陸續對於旅客身上或隨身攜帶之液態、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以下簡稱LAGs)加強相關管制作業,民用航空局於97 年4月29日邀集航空公司、免稅商店、航空警察局及航空站等相關單位研商對於出境及過境(含轉機)旅客所攜帶LAGs之管制措施,經與會單位研商決議,為加強維護飛航安全,爰參照美國、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國家作法,採行「於我國境內過境、轉機之國際線旅客,其攜帶之LAGs超過國際民航組織 (ICAO)規範(單一容器容積超過100毫升)者(含免稅商品),不得隨身攜帶上機」措施,本措施自97年5月16日起試行,97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二、對於出境旅客所攜帶LAGs之限制,仍持續維持自96年3月1日起實施之下列管制措施: (一)旅客身上或隨身行李內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其容積不可超過100毫升(100c.c.)。 (二)所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均應裝於不超過1公升(1000c.c.)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長寬各約20公分)內,所有容器裝於塑膠袋內時,塑膠袋應可完全密封。 (三)前項所述之塑膠袋每名旅客僅能攜帶1個,於通過安檢線時須自隨身行李中取出,並放置於置物籃內通過檢查人員目視及X光檢查儀檢查。 (四)旅客攜帶搭機時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牛奶/食品、藥物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應先向航空公司洽詢,並於通過安檢線時,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於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揭規定之限制。 三、民用航空局已請各航空公司在各外站辦理旅客報到手續時,加強前述措施之宣導,並將相關資訊公布於其網站上。 四、提醒自我國高雄國際機場搭機至桃園國際機場轉機至國外,或從國外機場至我國機場轉機之國內外旅客,應注意隨身攜帶上機之LAGs須符合前述規定。 五、如旅客對前述規定有任何疑問,煩請向所搭乘之航空公司洽詢。並提醒所有欲搭乘國際航線班機之旅客,儘量簡化隨身行李,將無需於機上使用或未符合限量規定之液體、膠狀或噴霧類物品置於託運行李內以加速通關作業。 所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均應裝於不超過1公升(1000c.c.)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長寬各約20公分)內,所有容器裝於塑膠袋內時,塑膠袋應可完全密封。 旅客身上或隨身行李內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其容積不可超過100毫升(100c.c.)。 所以在免稅店買酒時請他們用塑膠袋封好 就可以帶上飛機了是嗎?但是上面二條文好像有點衝突,所以上來問看看!!感恩!!
初來乍到,受益匪淺(Y)
1. 保養品放在拖運作李箱,是否不受以上的限制呢? 2. 我需要帶胃炎和甲狀腺亢進的藥,直接放進拖運作李箱, 是否會被海關人員強制打開來看呢! 不知道 1:對!! 2:不會!!
越來越龜毛麻煩啦 安全啊 必要啦
自由電子報 - 飛安新規定/攝影機、腳架 必須託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25/today-life8.htm 民航局修改違禁品規定 | 即時新聞 | 生活天氣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BREAKINGNEWS9/6357386.shtml
機場安檢新措施,請參考下列照片: 如果還是不甚瞭解的話,請參考以下兩支宣導短片 2007 年機場新制 (行李安檢新措施) Part I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Jem5qifbzk 2007 年機場新制 (行李安檢新措施) Part II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GsylkJtBWU 謝謝你的資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06/57/10p6o.html 請問泡麵真的不能帶嗎?? 還是因為那是從那霸回台的所以不能帶~~ 那請問還有什麼東西是往往認為可以帶的卻不可帶回台的東西呢?? 謝謝~麻煩請解答一下~感激不盡
我的天呀 三小時前 會不會太早了一點呀 一堆有的沒有的規定 真是麻煩呀
不止是出入境. 過境和轉機也一樣啦!!! http://www.caa.gov.tw/big5/news/index01.asp?sno=248 一、鑑於世界各國為因應國際恐怖情勢昇高,陸續對於旅客身上或隨身攜帶之液態、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以下簡稱LAGs)加強相關管制作業,民用航空局於97 年4月29日邀集航空公司、免稅商店、航空警察局及航空站等相關單位研商對於出境及過境(含轉機)旅客所攜帶LAGs之管制措施,經與會單位研商決議,為加強維護飛航安全,爰參照美國、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國家作法,採行「於我國境內過境、轉機之國際線旅客,其攜帶之LAGs超過國際民航組織 (ICAO)規範(單一容器容積超過100毫升)者(含免稅商品),不得隨身攜帶上機」措施,本措施自97年5月16日起試行,97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二、對於出境旅客所攜帶LAGs之限制,仍持續維持自96年3月1日起實施之下列管制措施: (一)旅客身上或隨身行李內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其容積不可超過100毫升(100c.c.)。 (二)所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均應裝於不超過1公升(1000c.c.)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長寬各約20公分)內,所有容器裝於塑膠袋內時,塑膠袋應可完全密封。 (三)前項所述之塑膠袋每名旅客僅能攜帶1個,於通過安檢線時須自隨身行李中取出,並放置於置物籃內通過檢查人員目視及X光檢查儀檢查。 (四)旅客攜帶搭機時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牛奶/食品、藥物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應先向航空公司洽詢,並於通過安檢線時,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於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揭規定之限制。 三、民用航空局已請各航空公司在各外站辦理旅客報到手續時,加強前述措施之宣導,並將相關資訊公布於其網站上。 四、提醒自我國高雄國際機場搭機至桃園國際機場轉機至國外,或從國外機場至我國機場轉機之國內外旅客,應注意隨身攜帶上機之LAGs須符合前述規定。 五、如旅客對前述規定有任何疑問,煩請向所搭乘之航空公司洽詢。並提醒所有欲搭乘國際航線班機之旅客,儘量簡化隨身行李,將無需於機上使用或未符合限量規定之液體、膠狀或噴霧類物品置於託運行李內以加速通關作業。
過境轉機 酒、水、化妝品超過100cc通通得丟掉!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080506/308588.html 自97年5月16日起,於我國機場過境、轉機旅客攜帶之液態、膠狀及噴霧類物品,比照出境旅客之管制措施 http://www.caa.gov.tw/big5/news/index01.asp?sno=248 這是2008/5/16要開始的新規定 國外應該有些機場也是一樣 那這要開個新主題嗎 還是請板管改一下標題
建個連結在這裡~ 攜帶農產品回台檢疫規定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viewtopic.php?p=592491#592491 攜帶農產品到歐洲檢疫規定 http://www.baphiq.gov.tw/ct.asp?xItem=11224&ctNode=2045&mp=12
請問一下,如果所有的行李都托運,還需要提早3小時到機場嗎? 爬了文沒找到答案所以在這邊發問 請有經驗的朋友們不吝指點,謝謝! :-) 就算是行李都托運還是得經過安檢, 不過, 現在只要提早兩個小時到機場就可以了.
請問一下,如果所有的行李都托運,還需要提早3小時到機場嗎? 爬了文沒找到答案所以在這邊發問 請有經驗的朋友們不吝指點,謝謝! :-)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viewtopic.php?p=526433
化妝品或保養品一定要帶的話,得裝在100ML的小瓶子中,然後集中放在一個透明塑膠袋中。 這樣子有點麻煩,不如全部丟托運。 :-O
請問那些東西不能隨身帶上飛機.像頭髮用的慕斯及一些保養品.化妝品等..一定要拖運嗎?Thanks once more for everybody's help! ;-)
可能是他們認為 通過 安檢後.... 再取得的"液體"都是安全的吧? *-) (意思是比較不會是有液體炸彈的可能? 8-) 例如: 你提到的販賣機 ;-) 若是真的可以這樣 那我就可以放心 帶著 空水瓶 上機前在飲水機前裝滿 (坐長途飛機 沒有自備一堆開水 很沒安全感 :-$ 因為很不好意思 一直跟空姐要開水或乾脆請她幫我弄一壺來 :-P ) 大概是這樣吧,可能過了安檢那關之後可以取得的液體(酒.香水.化妝水.飲料...)都是事先已經經過檢查過的吧? 空水瓶現在是可以隨身攜帶過安檢的. 過安檢後拿空水瓶裝滿水再帶上機也是可以的.(過安檢後直到上飛機都沒再有檢查的動作)
....... 但我發現一個問題 就是檢查過了 到登機前 還是有人投販賣機 還是有人將沒喝完的飲料帶上機 這樣是可以的嗎 霧煞煞中...... 可能是他們認為 通過 安檢後.... 再取得的"液體"都是安全的吧? *-) (意思是比較不會是有液體炸彈的可能? 8-) 例如: 你提到的販賣機 ;-) 若是真的可以這樣 那我就可以放心 帶著 空水瓶 上機前在飲水機前裝滿 (坐長途飛機 沒有自備一堆開水 很沒安全感 :-$ 因為很不好意思 一直跟空姐要開水或乾脆請她幫我弄一壺來 :-P )
背包還是可上飛機 反正就盡量避免液體物隨身就對了 當天誤帶了條小小牙膏(有裝在透明密封袋)和護唇膏(沒有裝在透明密封袋) 心想 要是被攔 真是活該 可是竟然安全過關了 但還是不要心存僥倖 免得自己嚇自己、七上八下的 香港轉機的話 還是要再檢查一次 一樣是液體物不准、要裝密封袋 但我發現一個問題 就是檢查過了 到登機前 還是有人投販賣機 還是有人將沒喝完的飲料帶上機 這樣是可以的嗎 霧煞煞中......
我想問一下那紙片的精華液面膜呢? 這個可以當作隨身行李嗎? 還是一樣要裝進1L的夾鍊袋裡頭,謝謝唷!
機場安檢新措施,請參考下列照片: 如果還是不甚瞭解的話,請參考以下兩支宣導短片 2007 年機場新制 (行李安檢新措施) Part I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Jem5qifbzk 2007 年機場新制 (行李安檢新措施) Part II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GsylkJtBWU
民航局網站的 隨身行李安檢新措施 (http://210.241.93.137/big5/banner/images/security-for-cabin-baggage.htm)
其實看起來很複雜也很簡單啦 給各位的最好建議就是手提行李越少越好 所有的液態物品不要怕摔全部放進託運行李 如果安檢線攔下來 又不是很值錢(像是洋酒啦)八成只有丟掉一途 什麼塑膠袋拿來裝都是自找麻煩 如果想要買洋酒 最好在到達後去免稅店買 否則轉機途中又被攔下來放紙箱託運 不摔破也是靠上帝保佑啦 剛才看新聞東京也開始了這樣的檢查 還有說是液體 其實濕濕的東西都算 我們丟掉最多的東西是豆腐乳和調味料 滷味的湯汁和菜也會被攔下來 早點到機場當然是最好 其實新的安檢到底會如何 誰也不知道 只知道安檢真的花了很多的時間和精力
那背包還可以上飛機嗎,那們多規定很麻煩,
液體容器需要透明的嗎? 是不是液體容器上最好有英文說明這是什麼東西? (類似週年慶送的小試用品包裝)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八日電)交通部民航局提醒,三月一日起,搭乘國際航線航班的旅客,應提早三小時到機場辦理報到劃位等手續;所有液體、膠狀和噴霧類物品容器都應裝在不超過一公升且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每名旅客只能攜帶一個塑膠袋,通過安檢線時需取出經由檢查人員目視檢查。 媒體報導,有航空公司批評,一律要求提早三小時到機場報到是「世界首見」,例如要搭清晨六時三十分的早班機,旅客得凌晨三時三十分到機場,但凌晨市區到機場沒有大眾交通工具,旅客只能搭計程車或自己開車,勞民傷財,民航局配套措施不足。 民航局則說明,建議提早三小時報到劃位是參考美國和飛美國航線的加強安檢措施,也為避免地面交通狀況及安檢延誤搭機行程,旅客仍可視距離機場路程遠近及搭機時間早晚,安排報到劃位與通關的時間。 民航局指出,目前機場航空警察局提供裝液體容器的塑膠袋大小約二十四公分乘以十七公分,乘積大約四○八,與美國、日本、韓國和澳門等機場使用的塑膠袋容積大小類似。 由於國際民航組織規定,塑膠袋應於通過安檢線時接受安檢人員目視檢查,因此要使用透明塑膠袋。民航局表示,國際民航組織及世界各國目前對塑膠袋的透明度並無明確規範,只要可讓安檢人員清楚以目視檢查內容物即可。 960228
請問一下我過年期間要經美國轉機飛往墨西哥,是不是要比照美國規定?(液體乳狀或膠狀每瓶100ML以內裝一公升以下透明夾鏈袋),因台灣是3.1後才實施,但經美國轉機應該就要這樣做了吧?有人建議我乾脆所有液狀膠狀乳狀物品都不要隨身,免得到美國反而比較麻煩,雖然照他的規定攜帶,他們還是會把你的行李翻箱倒櫃一番,浪費時間,有沒有人有關經驗可以分享一下呢?
來自華航會員電子報的消息,大家參考一下. --- 《民航局安檢新規定》 為加強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自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將比照飛美航班實施管制如下: 1.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其體積不得超過 100毫升。 2.所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均應裝於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複密封 之透明塑膠袋內,所有容器裝於塑膠袋內時,塑膠袋應可完全密封。 3.前項所述之塑膠袋每名旅客限制攜帶1個,於通過安檢線時並需經由檢 查人員目視檢查。 4.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 食品、藥物、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 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揭規定之限制。 5.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 述物品可隨身攜帶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 明之塑膠袋內。 6.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前述塑膠袋應與其它手提行李、外 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為確保旅客行程順暢,避免地面交通狀況及安檢措施延誤搭機行程,敬請公告週知,並提醒出國旅客應提早3小時至機場辦理報到劃位手續,及儘量簡化隨身行李,且於搭機前事先檢查身上及隨身行李內所放置之液體、膠狀或噴霧類物品是否符合前揭有關規定,謝謝 ! 敬請配合實施!
早上7:10的班機 一定要提前3小時報到嗎?? :-| 如果真是這樣,那不是整晚真的都不用睡了?
. 我需要帶胃炎和甲狀腺亢進的藥 很多國家除了加碘的鹽以外,還要不加碘的鹽。也許對甲狀腺亢進的人比較有利。如果只是旅行,不是長期生活,那就另當別論了。 其他可能加碘的產品包括牛奶跟麵包。總之,每個國家都可能有一種加碘的產品。甲狀腺亢進的人出國前可能要先查看。
剛又想到 我若到的國家是夏天 通常帶的行李都很輕 都不用託運 一下機就可以出關 省掉等行李的時間 但現在為了帶我的隱形眼鏡藥水和生理食鹽水 非得託運不可 想起來給他有點xxx 素啊~(猛點頭....) 我如果行李很輕很小的時候,為了省時,也是常常選擇不托運. 可是現在這樣規定以後,我也只能選擇託運行李了. 如果你行李中沒有牙膏.沐浴品.保養品.防曬乳液.乳液...之類的東西. 單純只是隱形眼鏡藥水和生理食鹽水的問題的話,那倒是可以用拋棄式隱形眼鏡來解決.這樣就不用帶藥水了. 只是拋棄式的包裝裡面也有一點點水(雖然只是一滴滴),所以拋棄式的隱形眼鏡還是得用透明塑膠袋密封起來.
我想請教兩個問題, 1. 保養品放在拖運行李箱,是否不受以上的限制呢? 2. 我需要帶胃炎和甲狀腺亢進的藥,直接放進拖運行李箱, 是否會被海關人員強制打開來看呢? 1. 不受隨身行李的限制 2. 放進託運行李箱的藥品,最好註明英文品名及用途的英文,然後行李箱最好別鎖或用TSA的鎖 (有關TSA請爬文,不再贅述)
剛又想到 我若到的國家是夏天 通常帶的行李都很輕 都不用託運 一下機就可以出關 省掉等行李的時間 但現在為了帶我的隱形眼鏡藥水和生理食鹽水 非得託運不可 想起來給他有點xxx
須放入一公升以下容量的可重複密封(夾鍊式)透明塑膠袋內。是指隨身行李.所以你的2個問題都沒問題.另外,客隨身攜帶的液體容器每罐不得超過一百cc,如果你的瓶子是150cc,但液體只有90cc也是不行的喔
之前看到新聞如下: 「國內民眾搭機出國的登機安檢措施 ,比照英美和歐盟等國家。 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容器每罐不得超過一百cc, 且須放入一公升以下容量的可重複密封(夾鍊式)透明塑膠袋內。」 我想請教兩個問題, 1. 保養品放在拖運行李箱,是否不受以上的限制呢? 2. 我需要帶胃炎和甲狀腺亢進的藥,直接放進拖運行李箱, 是否會被海關人員強制打開來看呢? 這是我第一次自行去美國, 怕有很多讓他們不滿意的地方,所以想先請教版上的背包客們, 先謝謝各位囉!^^ 版工註記:合併主題 Sean 2007.01.11
一、美國國土安全部為因應95年8月10日英國破獲恐怖分子意圖以液態炸藥對民用航空攻擊乙案,自當日起已要求所有搭乘飛往、飛離或在其境內飛行班機之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必需接受管制,加拿大(95年9月26日)及歐盟(95年11月6日)亦陸續實施前揭有關規定。 二、國際民航組織(ICAO)之航空保安小組經開會研商,建議世界各國至遲應於96年3月1日起對於搭機旅客所隨身攜帶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進行管制,目前日本、澳大利亞、香港、菲律賓均已規劃配合實施相關措施。 三、為加強維護飛航安全,本局已協調航空警察局自96年3月1日起,對自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下列管制: (一)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 (二)所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均應裝於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所有容器裝於塑膠袋內時,塑膠袋應可完全密封。 (三)前項所述之塑膠袋每名旅客限制攜帶1個,於通過安檢線時並需經由檢查人員目視檢查。 (四)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物、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揭規定之限制。 (五)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攜帶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六)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前述塑膠袋應與其它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四、如旅客對前述規定有任何疑問,煩請向所搭乘之航空公司洽詢。並提醒所有欲搭乘國際航線班機之旅客,儘量簡化隨身行李,並於搭機前事先檢查身上及隨身行李內所放置之液體、膠狀或噴霧類物品是否符合前揭有關規定。 五、為避免地面交通狀況及安檢措施延誤搭機行程,提醒出國旅客應提早3小時至機場辦理報到劃位手續。
喔喔!! 那我放心了 我以為是連放在行李箱都不行 那會很麻煩呢 所以是只要不是隨身攜帶都ok囉
剛剛看到新聞說: 民航局今天宣布:三月一號起,民眾到機場搭乘國際線班機,必須進行各嚴格的安全檢查,將比照日前飛往英、美班機對於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或膠狀物體,不得超過「一百毫升」,並且必須放置在透明, 那分裝的身體乳.洗髮精洗臉的和擦頭髮的整罐慕斯都不能放上行李箱帶上去喔 還是可以啊 只是不能隨身攜帶 因為剛好三月要去大阪自助 所以想問一下 可以託運,但是「隨身攜帶」進到客艙會有限制。飛大阪不到三小時,不需要把化妝水、乳液、髮膠、保濕噴霧....隨身攜帶,隨時保持儀容。這些液體/膠狀物還是放在大行李託運,自己方便省時,大家也方便。
剛剛看到新聞說: 民航局今天宣布:三月一號起,民眾到機場搭乘國際線班機,必須進行各嚴格的安全檢查,將比照日前飛往英、美班機對於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或膠狀物體,不得超過「一百毫升」,並且必須放置在透明, 那分裝的身體乳.洗髮精洗臉的和擦頭髮的整罐慕斯都不能放上行李箱帶上去喔 還是可以ㄚ 只是不能隨身攜帶 因為剛好三月要去大阪自助 所以想問一下
不過~~ 我倒是有個疑問 : :-S 要怎麼跟安檢人員申報呀 ??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跟大家說明一下 ^.^y
Jansgolo 大 感謝您的解惑 安心了...
可以帶 但是要這樣帶---『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容器」每罐不得超過一百cc,且須放入一公升以下容量的可重複密封(夾鍊式)透明塑膠袋內。』 而且『置放液體容器的透明塑膠袋,每名旅客只能攜帶一個,通過安檢線時,須主動出示,由安檢人員目視檢查。一旦袋內裝滿而無法籤封,多餘的液體容器必須丟棄。』 本人懶惰又怕麻煩,所以決定不帶拉! 但是,現在又想到,我的隱形眼鏡藥水和生理食鹽水,那是一定要帶的,唉...那只能帶100cc?怎麼夠? :'( 不知申報後能不能帶? 這只是規定你隨身攜帶的部分 (進入客艙內仍可使用的部分),其他的可以放進託運行李裡面呀!! ;-)
可以帶 但是要這樣帶---『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容器」每罐不得超過一百cc,且須放入一公升以下容量的可重複密封(夾鍊式)透明塑膠袋內。』 而且『置放液體容器的透明塑膠袋,每名旅客只能攜帶一個,通過安檢線時,須主動出示,由安檢人員目視檢查。一旦袋內裝滿而無法籤封,多餘的液體容器必須丟棄。』 本人懶惰又怕麻煩,所以決定不帶拉! 但是,現在又想到,我的隱形眼鏡藥水和生理食鹽水,那是一定要帶的,唉...那只能帶100cc?怎麼夠? :'( 不知申報後能不能帶?
咦 化妝水 等 因該是可以的吧 如果都不行 出國一回來 不就老了好幾歲 以小瓶裝 就行了吧 不然都要在國外買 不就太花錢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108/4/949z.html 如題 那我每次會準備的水壺、化妝水、精華液豈不是不用帶了 :^) 往好處想 --- 行李輕一點了 但要3小時前就要報到了,好早! :-|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7010900002,00.html 2007.01.09 中國時報 飛安新制將上路 海洋拉娜隨身帶 安檢照樣扔掉 朱武智/台北報導 「配合國際線的飛航安檢新制,民眾須在登機前三小時辦理報到」,獲悉此事的消費者都抱怨不斷。飛往日本班機大都在清早七點起飛,提前三小時到機場,豈不是深夜三、四點就要出發,「整晚根本不用睡!」 ... 愛到東南亞和東北亞國家進行短程旅遊的林小姐說,美國、歐盟擔心遭恐怖份子攻擊而加強飛航安檢,一般可以理解,但台灣何必湊熱鬧跟著學?東北亞、東南亞旅行團行程,班機多安排在清晨七點起飛,若提前三小時到機場報到,家住中南部的人幾乎整夜不必睡,這種旅遊行程也未免太辛苦了。 == 看起來還是恢復機場過境旅館好了。不管住什麼地方,前一天晚上 10:00 到機場過境旅館報到,然後早上 03:03 起床,04:00 準時到機場櫃台準備登機。 日本突然變得好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