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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前項科罰鍰之處分,由法院裁定之。
檢察官為傳喚者,應聲請該 ...缺少字詞: gl= | 必須包含以下字詞:gl=刑事訴訟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受拘提、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違反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或第二項之規定者,準用前項規定。
第158-3 條. 證人、 ...缺少字詞: gl= | 必須包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