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是什麼?
強制險不是賠給自己的
要瞭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強制險)得先明白一個重要的觀念,強制險是「賠給別人」的,不是賠自己的。
而自己因車禍受傷則可以向對方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又稱為交叉理賠
強制險申請一定要先和解完才能申請嗎?
申請強制險是不管肇責的不論過失都可申請也不需是否有和解皆
可先申請。
在和解理賠上需注意是否含強制險理賠這差別很大的。
例如:
1.跟對方講好和解理賠20萬包含強制險,但強制險已先理賠4萬,後續對方只需賠你
20萬-4萬=16萬,之後的強制險不可以在申請理賠。
2.跟對方講好和解理賠20萬不包含強制險,但強制險已先理賠4萬,後續對方一樣需
賠你20萬,之後的強制險還可以在申請理賠。
在理賠申請書上面會有是否與對方達成和解這個選項,有包含沒包含差別很大
為什麼要投保強制險?
投保強制險目的在於藉由強制汽(機)車所有人投保責任保險,當有投保強制險的車輛意外導致受害人傷亡時,不論交通事故過失責任是在哪一方,受害人或其遺屬都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
使車禍事故的受害人獲得基本補償達到救急的效果,促使多數受害家庭免於短暫的經濟危機。
當發生交通事故後,受害人一方可由請求權人直接申請保險給付,而不必先經過肇事責任歸屬、確定賠償責任及冗長的和解及訴訟程序,所以本保險可以迅速提供受害人基本保障,協助其基本生活之所需。
若不投保強制險可以嗎?
既然是法律強制,代表有車就一定要投保強制險,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49 條規定:若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以罰鍰。
- 為汽車者,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
- 為機車者,處新臺幣 1,5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
- 若未投保汽(機)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 6,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其實被罰鍰事小,車在路上走,保護自己更應該要保護別人,投保強
如何申請?
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https://tm2.npa.gov.tw/NM105-505ClientRWD2/TM01A01Q_01.jsp
(1)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2)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在意外事故當下,能不移動車輛盡量不移動,要移動也須做記號,和拍照存證,才有
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