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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6-全國法規資料庫第6 條. 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 ... 司法、監察或其他機關對於採購機關或人員之調查、起訴、審判、彈劾或糾舉等,得洽 ...缺少字詞: gl= | 必須包含以下字詞:gl=政府採購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本法所稱廠商,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各機關工程、財物、勞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第9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採購暨公共工程委員會 ...缺少字詞: gl= | 必須包含以下字詞:gl=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6條 - 法律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