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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 行政院主計總處(3)各營業機構以當年度預算盈餘. 轉增資部分,應分配於十二月. 份。
(4)各基金繳庫盈餘分配預算之編. 製,應以議會最後審定之各該. 附屬單位 ...缺少字詞: gl= | 必須包含以下字詞:gl=[PDF] 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 行政院主計總處(2)直轄市、縣(市)各基金可在捐助及補助項目預. 算總額內容納者,由各基金自行依有關規定核辦;. 其超出預算者,應依程序分別專案報由各該直轄. 市、縣(市)政府核定。
法規名稱: 直轄市及縣(市)附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