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化,乃世之顯學;東方文化,既是等而下之,甚至不得不予以遷就。
其中,由中國到日韓,東亞人的姓名本來皆「先姓後名」,
惟在西方文化的凌駕影響下,例如填寫出入境文件時,卻不得不倒過來「先名後姓」。
有時候,甚麼Surname、First name,以至Middle name、Last name,
諸如此類的叫法就帶來不少麻煩,不知叫人怎樣理解。
其實,香港亦好應效法,採用「先姓後名」的英文方式。
畢竟,前特首梁振英就叫「梁振英」,為何要倒過來叫「CY Leung」?
當然,香港作為國際社會,取名貼近國際主流並不為過,好多港人都愛改個洋名,
好像前特首曾蔭權亦叫「Donald Tsang」、現任特首林鄭月娥也叫「Carrie Lam」,
尤其兩位都是前港英政府的官員。
同一道理,即使韓國如前所述「正名」了「先姓後名」,
譬如英超球星孫興民(或孫興愍)的英文官名便為「Son Heung-min」,
但在韓風銳意國際化之下,由《Gangnam Style》的Psy、到BIGBANG的G-Dragon和T.O.P,
以至最近紅遍世界的BST防彈少年團,依然刻意取了英文名字--且非純粹的拼音。
不過,前特首董建華卻的確採用了「先姓後名」叫法,英文姓名一直是「Tung Chee-hwa」。
香港是個自由社會,市民固然有自由取自己喜歡的名字,不管是英文名,抑或法文名、德文名、日文名、韓文名等等皆可;
但在正式文件上,我們應否跟中日韓般,真真正正為自己姓名「正名」,接納「先姓後名」作為合法模式?
香港文化就是香港文化,中國文化就是中國文化,日韓文化就是日韓文化,東方文化就是東方文化;
反過來,東方文化不是西方文化,也不必然遷就西方文化!
就如壽司「sushi」不必意釋為「a Japanese dish of prepared vinegared rice , usually with some sugar and salt, accompanying a variety of ingredients, such as seafood, vegetables, and occasionally tropical fruits.」(取自維基百科),
另外拉麵「ramen」、烏冬「udon」、風呂「onsen」等等,也可保留日本原汁原味的稱謂;
同一道理,為何要非議西九戲曲中心取名「Xiqu Centre」?
不得不喚作「Chinese Opera」?難道藝妓不能喚作「Geisha」?
能劇不能喚作「Noh」?凡此種種,都是根深柢固地,以西方視角看待本地文化所致,
覺得英文化才是名字的「標準答案」;不必諱言,不少市民尚未接受到,以本地語音來新定義人和物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