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拿觀光簽證來到美國探親旅遊,停留期限為12月28日,而我在十月初就訂回程機票,卻只能訂到12月29號的機位,請問我這算是預期居留嗎? 離境美國時是否會留下記錄?請有經驗的前輩提供意見。
逾期居留的定義
發布時間: 2008-10-20我是拿觀光簽證來到美國探親旅遊,停留期限為12月28日,而我在十月初就訂回程機票,卻只能訂到12月29號的機位,請問我這算是預期居留嗎? 離境美國時是否會留下記錄?請有經驗的前輩提供意見。 你的預是錯字喔!呵呵 雖然只差一天,當然還是算逾期 你會繳回I94,會有記錄 你不會早點回台灣嗎?為何一定要拖到最後幾天才回台灣?
逾期一天,不太理想,可能對未來美簽造成輕度到中度的傷害 (通常還不至於「非常」嚴重) 你應該努力去候補前幾天的機位,甚至每天到機場報到,成功機率不小 尤其是12/25~26那一兩天空位會相對的稍多
逾期就是逾期,應該沒有區分天數長短,還是要想辦法在合法停留時間內出境,在美國留下不良紀錄對於往後再次赴美會有影響,要三思喔
12/24, 25, 26 這三天不太可能沒有位置可以搭飛機,只是樓主願不願意犧牲聖誕節早點回台灣罷了。 逾期離開就算是一小時都算違規了,更何況是一天?樓主如果以後還想要順順利利的來美國觀光的話,最好是不要捅這個不必要的樓子。
逾期當然有分天數長短 超過半年者會自動禁止入境3年 超過一年者會禁止入境10年 小於半年者,「沒有明定的懲罰方式」 這當然不代表逾期會沒事 實務上因故超過一兩天,在未來有機會用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原因來解釋,被通融的機會不小。 所以真的不得已必須這麼做的時候,不必「過度」的擔心。 但如果可能,要盡一切努力避免這種情形的發生。
謝謝各位熱心的答覆,我是因為有事情必須留到24號以後才能離開美國,原以為提早三個月訂回程機票已是萬無一失,結果還是把自己弄到進退兩難。 我會繼續跟航空公司保持連絡,務必要訂到候補機位,以免觸犯到別人的規定。 也謝謝 LA牛仔 Leon 的錯字糾正,你是個細心的人。
謝謝各位熱心的答覆,我是因為有事情必須留到24號以後才能離開美國,原以為提早三個月訂回程機票已是萬無一失,結果還是把自己弄到進退兩難。 我會繼續跟航空公司保持連絡,務必要訂到候補機位,以免觸犯到別人的規定。 也謝謝 LA牛仔 Leon 的錯字糾正,你是個細心的人。 有候補機位也不能保證能上得了飛機啊! 或許就辛苦一點每天到機場排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