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內容
兩年前我查詢過程序,可以分享一下我所知道的; 你應該不會被催繳健保費。 基本上規定如下: 如果你從未參加過健保,現在要申請加入,你得補繳過去5年內有戶籍紀錄的保費。(所以第一件事要辦的是去戶政事務所申請一份戶口謄本,上面會有設籍,除籍的紀錄)。 縱使你有設籍,但從未參加過健保,你不會收到健保繳費通知,何況你沒設籍。 反而一定會收到年金的繳費通知(一旦你設籍)。 我不知道為何如此,理論上,健保局應該更積極的追應收的保費才對(這是保險的基本原則, pool 越大越好,既然全民健保,有戶籍的自然就有繳費的義務)。 我想這跟健保的操作有關,縱使你設了籍,你還得在經過一道申請手續,才能有健保,而不是自動將你加入。 這是個GAP。 總之,你入境用何種護照入境,跟你有沒有台灣戶籍是兩件分開的事。 健保跟戶籍有關,卻有不像年金與戶籍的緊密。
基本上在台灣有戶籍就有義務加入健保。但是離開台灣超過兩年會被除籍,所以你1994年回台居住時,至少一開始應該是已經沒有戶籍的,如果在台灣那四年有復籍,照理講健保1995年3月1日開辦之後你那幾年就應該自動納保會有繳費通知才對。但是看你的敘述,你可能沒有復籍過。如果你那四年都沒戶籍的話,那你的情況很單純,因為一直都沒戶籍,所以你也沒有參加健保的義務。入境台灣不會讓你自動復籍,復籍是要親自去鄉鎮區區公所辦的。 如果你那四年有復籍過,基於奇怪的原因沒收到繳費通知書,那也許有可能最多會欠從3/1/1995到你1998年出國超過2年後又被除籍的保費。區公所的人員也許也有可能幫你爭取最少的期限計算,譬如只到出國後六個月,甚至出國那個月。 無論如何還是實際去問一下比較準。
全民健保是1995年3月開始實施 假設你有過戶籍、身份證,你從1995年3月開始就有投保、繳費的義務 你1998年出國,應該要辦理停保,就不必繼續繳費。但你也沒辦,所以就繼續有投保、繳費的義務 所以理論上,你這次回國,重新遷入戶籍後,會面臨有點複雜的狀況,很可能會有一張很大的帳單在等著你。 不過實務上,每個戶政事務所的員工可能有不完全相同的操作方式,所以每次嘗試可能結果(要補繳的費用)都不盡相同。也可能有鮮為人知的例外規則可用。 從來都沒有加入過任何形式的健保的人,有可能也不受此限制 所以就請您聯絡健保局、戶政事務所,好好的解決這個問題 然後歡迎來回報
我20年沒回過台灣,從來都沒入過健保, 會不會被追收健保費? 我1984年到美國,1994年至1998年回台灣住過(入境台灣是使用台灣護照) 1998年從台灣回美國,之後再也沒入境台灣過.(台灣護照有效期到2018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