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 移民署中文網-雙籍人士護照蓋印戳章問題:是否在台停留超過

發布時間: 20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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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內容

當然算第二天入境啦! 像歐盟有些國家甚至入出境當天都天停留, 我就曾經差點超過停留期限一天.

你不用想這麼多,港簽早就改為可停留30天了...

當然根據每位旅客過海關的時間, 關員才沒好氣和閒情逐個旅客檢核他乘坐的航班, 香港機場是一個繁忙的國際機場, 根本上同一時段有來自世界各地的航班抵達, 不少旅客更是轉乘航班到來, 所以技術上根本是不可能

請問各位, 一般台灣人在香港停留天數為14天.因為工作因素可能會多呆1天. 如果我想多留一天的以下方法是否可行. 我是搭9月1日的班機,晚上9點到香港. 我會等到12點過海關,那入境章的日期為9月1日還是9月2日呢? 有人說是要看搭乘的航班的抵達時間,那就是9月1日. 但有人卻說是要看過海關的時間:那就是變成9月2日. 到底哪個比較正確呢? 希望有經驗的幫我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