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 如何保障您的旅遊權益? -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

發布時間: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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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內容

這個事件要從去年2006年8月說起,向某某某旅行社高雄分公司購買高雄小港到澳門的來回機票,旅程中不慎將實體機票遺失,回程當天在澳們機場辦妥報案手續並開證明也在櫃檯用票面價買回程機票,櫃檯人員也清楚告知回台後可辦退費不過會需要一些時間,回到高雄後馬上聯絡旅行社.也將一些資料交給旅行社接下來就是漫長的等待,旅行社告知國外航空公司需要較長時間半年或許一年才會退費,半年後問旅行社答覆是還沒下來,接下來過段時間會電話詢問旅行社但是答案都是還沒下來,七月底八月初心想都一年了,應該要退費了吧.旅行社還是一樣的答覆,我想和航空公司主動聯絡試試看,首先打到台北航空公司小姐請我們和高雄分公司聯絡因為這是高雄處理的case,打到高雄某某航空經由票務小姐一查.聽到的是驚人的答案退票款已於3月14或15日開票給旅行社的票務中心.航空公司的小姐直說旅行社太誇張.於是馬上聯絡旅行社的小姐一開始還是說查不到一直到跟他說航空公司的答覆 才好不容易查到可以退費.並請我們 將存摺封面傳真給她.並說好一星期內會匯入. 但一星期後並沒有收到.又繼續打電話到現在已經黃牛3次.所以要小心旅行社還是主動跟航空公司連絡.對了旅行社還抽3百多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