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內容
前台小姐Susan的服務態度很差,拒絕短租客人要求更換床單。 櫃台上明明有張貼 "長期入住每周有免費更換床單服務乙次" 的告示,據我理解應該是:凡入住七天的客人,皆享有任選一天要求免費更換床單乙次的權利。她卻解釋成要月租客人住滿七天才能更換? 她說月租(30天)的客人才算是長期入住, 未滿30天皆算是短租。 我不服,請她在官網上找出《住滿七天》的相關規定, 她找不到卻依舊硬是不肯更換床單! 我覺得換個床單有那麼困難嗎? 員工怎麼可以胡亂自行解釋"公司規定"刁難客人呢? 於是我去他們的官網反應此事,想不到得到的正式答覆竟然更嚴厲,凡是短租客人要支付100元的清潔費才可以换床單? 只有預付30天的長期客人才享有每周免費更換床單乙次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