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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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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照你的描述,本來可以賺到的現在賺不到,怎麼會是往好的方面去解釋呢?可根本問題是你本來就不認為自己可以賺到,不是嗎?而你本來認為自己可以賺到的,也從來沒有出現過,僅止於你個人的想象罷了. 保險條約在某一段時期我看了很多很多,保險公司的運作也略知一二,客服講一套,file claim後又是另一套,真的要靠自己蒐集好所有的資料,一直要到收到錢的那一天才有辦法告一段落,而且所有的claim都是case by case,並沒有通則處理這回事. 我的文章所謂沒賺到放棄是指沒有走2月的行程,我改到3月 > 4月 等等直到6月 文章裡寫得很清楚,我沒有走2月行程,沒有發生損失就沒辦法有理賠行為, 其實我的經驗不只有想像,更是清楚的說明,如果你想當作想像文看那是你的心得 建議你也可以早點分享一篇,會比拿著別人的文章指教會更有貢獻歐

其實理賠與客服部門是獨立的 我是讀完條文,也都問過客服,才去寫這分享文,不是想往好的方面去解釋,而是依照遊戲規則走 這是當然,你現在依照的是你所認知的"遊戲規則"..... 我個人對研究條款這東西是很感興趣的,不能說客服說的話一定算數或是不算數,老實說公司推出來的產品那麼多,本來就不太可能每個產品都滾瓜爛熟,主要應對的還是基本的話術,旅平險(不便險)的利潤不高,保險agent極少用這個產品做為主要的銷售商品. 如果照你的描述,本來可以賺到的現在賺不到,怎麼會是往好的方面去解釋呢?可根本問題是你本來就不認為自己可以賺到,不是嗎?而你本來認為自己可以賺到的,也從來沒有出現過,僅止於你個人的想象罷了. 保險條約在某一段時期我看了很多很多,保險公司的運作也略知一二,客服講一套,file claim後又是另一套,真的要靠自己蒐集好所有的資料,一直要到收到錢的那一天才有辦法告一段落,而且所有的claim都是case by case,並沒有通則處理這回事.

樓上的朋友,在白花花的銀子沒有出現在你的銀行帳戶或是面前時,是沒有"賺"不"賺"的問題的,既然沒有賺不賺的問題,自然也沒有放棄一說,你隨時可以改變心意去爭取這份保單的理賠,只要你還沒有將這份保單解約. 發文的朋友為什麼會打電話去問?就是因為他覺得看完條款後是too good to be true啊,就像你看白紙黑字的條款,你覺得有機會就會往有機會的方向去解釋,你覺得沒希望就會往沒希望去解釋,要是你從一開始就覺得完全不可行,就不會選擇把這份2月投保的保單一直改到6月了吧? 幾千塊也是錢,要是一開始就走解約,絕對比從航空公司拿到錢快,不過這本來就是特殊狀況,不能用一般的保險理賠程序來解釋,不然國泰哪會包裝出這種賠錢的商品?公司裡面的精算師算半天算不到COVID-19啊. 其實理賠與客服部門是獨立的 打電話詢問的不見得理賠會過,我的文中分享的也有提到其實客服回覆我的有部份也不是很正確,尤其是關於旅遊警示發布後客服還是說出示班機延誤相關證明可以理賠 最根本的都還是在契約上,其實契約絕大多數人不去看,但仔細去看過就可以避免"誤會",旅遊不便險這東西多數都是發生不便或是損失之後的申請理賠補償,代表自己要先墊付相關損失,如果自己誤會了以為會理賠,最後理賠申請不過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所以契約本身要去看,不能只依賴客服的回答 寫文章為了"吸睛"加上國泰的最高18000+18000理賠,所以標題會聳動,但內文其實寫得很清楚,相關寫得非常詳細,但實際上理賠與否還是要看理賠專員的認定,就我過去100%理賠的經驗,也遇到理賠專員"算錯"不理賠,後續我再度致電說明並加強相關佐證後,理賠專員補足理賠,所以理賠專員對案件的處理與認知才是理賠與否的重點 我的保單改 2 > 3 > 4 > 5 > 6月 ,是旅遊不便險保單已經不能新投保,加上疫情影響航空公司砍班及縮編航班狀況嚴重,或許在疫情尾聲可望再度.....,但6月這次沒法成行之後就會直接取消,是個人因素 我是讀完條文,也都問過客服,才去寫這分享文,不是想往好的方面去解釋,而是依照遊戲規則走 國泰的保險契約可以 按這裡 下載閱讀 https://www.cathay-ins.com.tw/cathayins/-/media/16315ce89b9044c7bfbf0277dd777577.pdf?la=zh-tw&hash=466AB7482401B58B6D92DB2BDAB29F04B8AABE60 18000+18000 的部分要詳閱 第9頁 第六章 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 其中 第四十三條 特別不保事項 被保險人未搭乘航空公司業者所提供之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但被保險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搭乘航空公司業者所提供之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者,不在此限。 另外還有 第10頁 第七章 班機改搭重購票券保險 第四十五條與第四十六條 以及 第11頁 第九章 旅程取消損失保險 第五十條第四款 旅遊地突然發生法定傳染病(經中華民國主管機關宣布為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之第三級警告地區,或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之橙色、紅色警示區域) 如果保險公司自己不依照契約走,就可以投訴金管會對不願意依約理賠的產險公司施壓,其實一切都是依契約條文走,若契約條文明顯有不利客戶的狀況時,金管會原則上還是以照顧客戶權益為主的

1.警示升為三級前,買了豪華早鳥 2.兩年內同一行程,可以申請行程延誤理賠 3.不想等這麼久,可以直接申請行程取消 某些航空公司會主動取消班機並退款,如果您的情況是這樣就太美好了. 以上認知來自ptt日旅版諸多討論,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樓上的朋友,在白花花的銀子沒有出現在你的銀行帳戶或是面前時,是沒有"賺"不"賺"的問題的,既然沒有賺不賺的問題,自然也沒有放棄一說,你隨時可以改變心意去爭取這份保單的理賠,只要你還沒有將這份保單解約. 發文的朋友為什麼會打電話去問?就是因為他覺得看完條款後是too good to be true啊,就像你看白紙黑字的條款,你覺得有機會就會往有機會的方向去解釋,你覺得沒希望就會往沒希望去解釋,要是你從一開始就覺得完全不可行,就不會選擇把這份2月投保的保單一直改到6月了吧? 幾千塊也是錢,要是一開始就走解約,絕對比從航空公司拿到錢快,不過這本來就是特殊狀況,不能用一般的保險理賠程序來解釋,不然國泰哪會包裝出這種賠錢的商品?公司裡面的精算師算半天算不到COVID-19啊.

條文要看清楚 班機延誤或取消後,要搭乘下一班最近的航班,不然是可以不理賠的 且理賠要件裡,需要在保期以內,若航班延誤導致超過保險期間,最多會多延續24小時,超過24小時以上需要自費加長保期 並不是被取消了,之後再另安排行程就會賠,重點是你後續延續行程若是基於這次被取消或是延誤,中途你都需要自費涵蓋這個保期直到你下次出發,且還需要是後續可抵達原目的地的第一個航班,否則依照契約可能不理賠 況且,現在各保險公司早已因疫情不接受旅遊不便險,在黃色旅遊警示發布後才投保的也不會理賠關於班機延誤或取消,也就是今年大約2-3月後才投保是理賠無望的 我的旅遊不便險保單從2月,一直改期到6月,是有效保單,若是我2月去就以來回都賠,但是3月起全世界都是入出境各隔離14天,就算賠也根本不夠付滯留隔離費用,延到6月底已經想放棄了 關於旅遊不便險可以參考 分享放棄狠賺10萬以上旅遊不便險理賠 https://austinleefuture.pixnet.net/blog/post/44739583 或是本站文章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0410563

保費要繳兩年嗎???(保險都有保險期間,產險多在一年以下,旅遊不便通常保個10天20天涵蓋旅程) 我對這2年的存在有點疑惑。 不需要啊,就原保單就可以了,因為要走的是"班機延誤",等於原保險期間的班機一直延誤下去到可搭乘的時間,但理賠上限是三次共12小時,單趟理賠金額是18000,來回都符合規定就是36000. 保險費用絕對小於理賠金額很多,所以購買便宜機票又無法現金退票的人有保的確可以考慮一下,只是到底拿不拿得到理賠全額?其實很難講,國泰沒那麼笨,肯定賠本的生意怎麼可能做? 保險公司也是開來賺錢的,請的那些接電話的客服,或是實際賣出保險的業務員,大家都需要張口吃飯,每個case都要賠上10倍以上,經濟好的時候就算了,經濟不好很艱難啊.

保費要繳兩年嗎???(保險都有保險期間,產險多在一年以下,旅遊不便通常保個10天20天涵蓋旅程) 我對這2年的存在有點疑惑。

原投保的保單不能取消,所以這筆錢順利被留在國泰,而且沒有被要回去的風險,對國泰來說沒有一毛錢損失,至於理賠是後話,沒有人可以打包票一定可以得到理賠,最後拿不到客人肯定來吵,可是原文裡也說了,"台灣鯛很多",現在一起爆或是未來慢慢個別爆的問題而已...... 另一個考量因素,如果原先購買的機票價格比較高,因為想著後面的36000,變成不能辦退票,有的票是可以退票拿回錢的,不趁還可以拿回現金的時候做決定,痛苦折磨期長達兩年,而且都是未定的因素,就願賭服輸囉,總是有人有絕佳的運氣,其他深陷泥沼的人即使想如法炮製也不見得可以得到同樣的結果. 當然,如果機票本身價格不高,或是根本沒有退票拿回錢的選項,那就死馬當活馬醫,反正也沒別的解決辦法了,但是為了拿到36000,原機票要再貼錢,是不是也該計算一下自己的時間成本跟這中間的差價,畢竟很多事是聽到的當下覺得很美好,到了真的要下去執行時才發現問題一大堆,而且人的想法是分分秒秒都在改變的.

這...這...先多謝 分享您特別去電保險公司問得的結果 但,保險公司客服人說法:還是讓我不敢相信吶。 如果真的有人申請成功,願聞其詳~

因疫情班機取消,如果在兩年內再去同樣的地點旅遊(原先規劃的機場進出),可以申請班機延誤險,最多36000元,這在疫情爆發時,臉書各大旅遊社團曾經討論過,總覺得半信半疑,今天打電話問客服,把資訊提供大家。雖然現在分享時間有點晚,大家幾乎都取消了旅遊行程,就算用不到,就把它當作一個資訊收藏吧! 話說在某一個社團曾回覆過,對於旅平險的認知。 旅遊不便險是指出發以後所發生的事件,如果班機在出發前24小時已經告知取消,基本上是不符合班機延誤險。但可能台灣鯛很多,又加上台灣的颱風也多,所以有些保險公司修正部分條文,所以旅遊不便險遇到上述狀況會有部分損失賠償,印象中不超過5千台幣,每間公司金額不定。以上是我的認知,因為沒有出門,當然就不會有班機延誤。 為了釐清這一個問題在今天我打電話到國X產物保險公司,然後請教理賠的客服人員,據理賠人員表示,在兩年內完成之前未完成的行程,來回機場必須相同,可以列為班機延誤賠償的。 至於費用為何會36000元,因為國X早鳥方案,延誤4小時6000元理賠,最高理賠上限是3次等於延誤12小時,理賠18000元,然後每次保險延誤理賠是兩次,來回都延誤,所以加總是36000台幣。 聽我答覆後,整個人傻眼,換言之,我可就虧大了!因為我今年已經取消兩個旅遊,且都是投保國X產物。 或許裡面應該有許多技術細節要注意,例如…會要求搭同間航空公司等等。 另外,因為目前許多國家未開放旅遊,所以客服表示,目前還沒接到申請案件,以後會衍生出技術性問題,暫時不得而知。原投保的保單不能取消,至於這兩年期間當然也不需要再繳保費。 如果有人申請成功,請提供經驗分享。如果是錯誤資訊,也請幫忙糾正。 3136823 羅浮敦群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