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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旅泡湯 文大學生全額退費遭拒 (出團前5天才知返國沒班機) 〔記者陳怡靜、曾鴻儒、楊久瑩/台北報導〕 不少學生早就規劃好利用暑假作畢業旅行,文化大學國樂系卻遇上麻煩,二十六名學生原本應於十九日開心出遊泰國,但承辦的金典國際旅行社卻在十四日晚上臨時告知無回程班機,學生只好解約,並要求依約賠償。兩天後,旅行社卻又告知可另地轉機,拒絕賠償團費與違約金,不想臨時再出團的學生只能求助品保協會來協調。 「本來都開開心心要出遊了,卻被當頭棒喝!」文大國樂系大三的李姓學生投訴指出,全班有二十六名同學參加畢旅,去年十一月即與金典國際旅行社簽訂國外旅遊合約、每人繳了三千元訂金,今年五月二十三日也將團費全額繳清,每人要價一萬九千元。 原訂六月十九日出發的行程,旅行社忽然於十四日晚上六時告知學生「沒有回程機票」,還要求學生自行與航空公司協調,同學們決議取消行程,因此告知旅行社負責人解約,並要求對方依約全額退費及補償五千元違約金。 到了六月十六日傍晚六時,旅行社卻又突然告知已有轉機機票,但並非原本行程規劃的「直飛」。同學討論後,認為旅行社不負責任,加上領隊又是首度帶隊,還是決定取消行程。 不過,旅行社訂好轉機機票,並要求學生正常出團。李生怒指,國樂系學生多有打工、有人還是簽約藝人,先前決定取消行程後,有些人已接下工作,現又被要求正常出團,根本不可能。 旅行社:未違反契約 文大學生十七日委託律師發出存證信函並求助品保協會。李生表示,同學都是辛苦打工存錢,二十六人共耗資超過四十九萬元,旅行社卻在出發五天前告知無機位、導致學生放棄行程,希望旅行社依約退費並負擔違約金。 金典旅行社總經理伍仁偉表示,金典安排的返台行程,並未違反當初契約,從合約精神來看,並非金典無法履約,學生們自然不能說要解約就解約。 品保協會秘書長陳怡全表示,此案誰對誰錯,視合約內容決定,若載明學生從曼谷返台的航班須「直飛」,那就是金典違約,如果合約沒「咬死」須直飛,便很難指控違約。 不過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行政院消保會督導組長劉清芳認為,依學生的指控,金典旅行社應該站不住腳。蘇錦霞分析,旅行社十四日告知消費者取消行程,依民法「意思表示」送達時法律就已生效,該團取消行程當然就算成立。即便該旅行社又想辦法安排了回程機票,但旅行社主動取消行程在先,依約賠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