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 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延課產生糾紛型態待解決- 財團法人中華

發布時間: 20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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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內容

我吃過虧。 日後,契約書上必須註明保證出團,才會繳訂金 !!! 不要被旅行社的花招所騙。

你說的是真話沒錯 因為我也有遇到收件突然取消 我更慘..是國外歐美長程線..

我週一打去問我想買農場票週六南下去玩來得及嗎? 大億說我訂票後付款,週二對帳確認後就能寄出(一兩天就能收到) 週二我打去問對帳了嗎? 大億說:「會計才能對帳,對帳沒問題自然會寄!」 我說:「那能不能跟我確認對帳、寄出的時間?」 大億說:「你如果這麼急早點買不就好了!」 以上兩句一直repeat -_- 跟他搞了半天..... 結果晚上七點才能對帳,週三寄出星期五郵局補假,可能剛好收不到票 最後多貼運費請她寄宅配.... 我覺得大億旅行社真的是大地雷....

理論上在繳付訂金時就已適用旅遊定型化契約了,可以直接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出面處理。

他就是看準你不會為這種小錢上法院,你應該收集相關的資料先向相關主管機關投訴,實在不願退全額,再跟他打官司,從合約內容已違反台灣法律,可針對這合約所違反相關的條文進行訴訟,這種欺騙誘拐簽約就是一種詐欺,一併請求賠償相關精神耗損費用,訴訟過程費用與旅遊費用 謝謝您的提醒!他們真的就是看準我們怕麻煩就不會對他們怎樣,繼續做這麼不道德的事!

他就是看準你不會為這種小錢上法院,你應該收集相關的資料先向相關主管機關投訴,實在不願退全額,再跟他打官司,從合約內容已違反台灣法律,可針對這合約所違反相關的條文進行訴訟,這種欺騙誘拐簽約就是一種詐欺,一併請求賠償相關精神耗損費用,訴訟過程費用與旅遊費用

這件事讓我真的徹底反省,選擇旅行社的重要性! 我們預計10/28日參加北海道行程,因為是蜜月旅行所以時間上的安排也不能在隨意更 動,於是我們在8/1日與一個黃姓業務員訂了行程也付了訂金二萬四千元(二人),因 為知道年底是北海道旅遊旺季,所以這行程一開團我們就下訂,這期間也一直關心人數是 否到達出團人數,(旅行社有先告知人數未達無法出團)而就在10/1日我們卻接到業 務通知,要我們更改行程或是改期出發,他給我們的理由卻是有人包團,以至於要我們放 棄行程,我實在不解,那我付訂金就等於沒有保障嗎?你可以要旅客隨意變更行程,而你 給的理由說直接一點就是你要賺大條犧牲我們這些散客,而他一開始的處理態度似乎事不 關己,讓我更加火大,再次撥電表達不滿,他仍要我們更換行程! 後來思考後我實在不放心,他後續的服務,於是在跟他要求退我們訂金,他二話不說答 應,還好心的要介紹旅行社業務給我們!! 我們也詢問其他旅行社這樣的狀況,確實旅行社有疏失,而且也在這裡提醒大家,無論是 否只付訂金,旅行社都必須簽立合約,後來才發現大億旅行社收了訂金只給我一張收據, 而沒有任何保障的合約內容,這部分已違法! 心得: 大品牌的旅行社雖然不見得都比較好,但至少在某些制度上較完善,把自身經驗分享給大 家,當然一開始我也不知道會遇到這樣的事情,不過契約書真的很重要喔!仔細看內文也 保障自己的權利!!(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