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內容
行李进了,人没登机,行李必须拿回出来。 这是最基本的作业程序。
那是指旅客有報到的情況(是否所有航空公司都如此?) 一個未報到登機的旅客為何會有行李?這是不合邏輯 而且實務上會衍生很多問題
有個疑問。 不是說同一張訂單的行李額度是可以共用嗎? 為何不能共用未CHECK IN 的乘客的行李額度?
再加買行李 帶著他的護照去旅行 x
我想你的重點是行李可否使用? 當然不行 因為當事人並沒有報到
不可能 護照要對人 既出不了台灣也進不去別的國家
想問各位,我用我的卡刷一家四口的機票是同一筆訂位代碼,來回託運行李只買先生的名字,現在他臨時無法同行(放棄機票),請問我得要再加買行李嗎?還是我其實可以帶著他的護照去旅行啊?!.然後還有一個空的位子可以躺.*-) 怎麼可能;人數不對,無法起飛!行李也一定要重買!
想問各位,我用我的卡刷一家四口的機票是同一筆訂位代碼,來回託運行李只買先生的名字,現在他臨時無法同行(放棄機票),請問我得要再加買行李嗎?還是我其實可以帶著他的護照去旅行啊?!.然後還有一個空的位子可以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