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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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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號入座那句,送出自己看了覺得太尖銳,所以我後來覺得不妥就立刻收回,更改措詞!(可能我還在修改你就看到原文,並非要躲藏什麼?) 那句話如果讓您不舒服,我對你感到抱歉,不要在意啊!) 其實本來想算了,當作給自己一個教訓,下次小心點! 但看網路上和我一樣情況不在少數,所以才會在這多po了很多板,希望大家能看到! 但今天才發現那天自己真的也po太多篇了,哈哈 我接受你的道歉. 刪掉前段不好看的說詞. 這樣處理事情比較不情緒化. 但是你在另一題指著坦克說他好像在偏袒Agoda. 這也不好. 坦克在客棧很多年了. 我的觀察他不會亂說, 你分享你的經驗, 他分享他的經驗. 不能說他的經驗與你不同就暗指是不是有什麼背景. 像你這樣的發言 1,如有agoda的官方人員,不要再下方回覆,有發現一些特定的帳號,一直沒看各板主的內文,然后罵板主是自己的問題,你們的身份我很可疑?) 才會有這樣的衍伸 謝謝樓上的朋友提醒我,也許某些帳號是agoda派來的!哈...我覺得很有趣。(原來如此啊!) ==> 這完全是沒有憑據的討論. 與你貼圖解釋的做法完全不同. 真是不值得鼓勵. 如果你真發現有人是Agoda派來的打手, 指名道姓. 不要怕. 但是, 有誤會也要解開. 網路上對代訂網站有很多爭議沒錯. 但是有多少是新手自己犯錯? 很多人不願意承認啊. 我也是用這類服務超過15年了. 早期也吃過虧, 賠過錢. 但是, Agoda也確實在我很慘的時候幫過我. 我有一次淡季在清邁. 跑去清萊玩了幾天, 回到清邁時中意的旅店官網沒房間了. 找半天, Agoda還有一間. 馬上下訂. 讓我不必拖著行李再搬家. 我很多類似這種邊走邊玩的經驗. 常常在前一天晚上找第二天晚上的旅館. Agoda, Booking, Expedia, Hotwire, Priceline. 我很常用. Agoda亞洲比較多, 後面三個美國用的多. 各自有遊戲規則. 要很小心. 因為他們有辦法拿到好價錢或是最後一個房間. 全都是有方法的. 旅館靠他們. 他們靠旅館.

我有對號入座嗎? 誰看不出來你說誰. 要指控別人還躲躲藏藏. 現在還來賴我對號入座. 真是會編故事. 你從5/18開始登入客棧, 10篇發文篇篇都在罵Agoda. 你才是心中有固定目標吧. 連2013年的老骨頭都挖出來鞭. 反正大小姐有一件事不高興, 找辦法洗版就對了. 沒關係, 你罵Agoda我也不介意. 但是請回去看喔, 我寫, 你自己提供的照片就是新竹商旅請的款. 你怎麼不問信用卡公司, 為什麼帳單show是新竹商旅他卻說是Agoda. 如果信用卡公司可以這樣打混, 信用卡公司也該罵. 明明是張三拿走你的錢, 你卻因為他們的說法去罵李四. 也奇怪了. 我沒有不相信你, 我只是覺得你與先生在處理事情時很巧. 剛好關鍵點都沒點到. 但是一定要罵到. => 原文在此,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0189867&page=2 我還真不認為你是否在意別人有沒有受騙. 我認為你很在意有沒有把錢收回來. 的確是該小心. 1. 如果要訂, 一定要確認填入的聯絡電郵沒錯. 10分鐘之內沒有拿到確認信就該啟動確認. 2. 下定之前確認是可以取消的. 取消不會罰錢. 你可以100%下庄沒事. 不是所有到店付款都是可以取消的. 有些到店付款, 你如果沒有住, 仍然會算第一晚的錢. 通常可以取消不罰錢的都比較貴. 3. 取消時確認. 取消是否有罰則. 確認已經取消. 拿到confirmation number. Bonus: 不要隨便相信信用卡公司說, 帳單上是A公司, 結果是B公司來取錢... 這絕對是被騙了. 因為對號入座那句,送出自己看了覺得太尖銳,所以我後來覺得不妥就立刻收回,更改措詞!(可能我還在修改你就看到原文,並非要躲藏什麼?) 那句話如果讓您不舒服,我對你感到抱歉,不要在意啊!) 其實本來想算了,當作給自己一個教訓,下次小心點! 但看網路上和我一樣情況不在少數,所以才會在這多po了很多板,希望大家能看到! 但今天才發現那天自己真的也po太多篇了,哈哈

我有打去信用卡查問,他說是Agoda來請款;客服請我自己去和Agoda處理(這部份也有錄音,我何必造假!) 我沒有必要為了這樣說謊,畢竟根本沒入住飯店,你愛信不信,沒人在乎;我只意不要有其他人在受騙! 沒關係, 你罵Agoda我也不介意. 但是請回去看喔, 我寫, 從你的第一張照片看來, 是新竹商旅請的款. 不是agoda請的款. 你訂4/3的房間, 新竹商旅4/4請款的. 你自己提供的照片就是新竹商旅請的款. 你怎麼不問信用卡公司, 為什麼帳單show是新竹商旅他卻說是Agoda. 如果信用卡公司可以這樣打混, 信用卡公司也該罵. 明明是張三拿走你的錢, 你卻因為他們的說法去罵李四. 也奇怪了. 我沒有不相信你, 我只是覺得你與先生在處理事情時很巧. 剛好關鍵點都沒點到. 但是一定要罵到. => 原文在此,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0189867&page=2 我還真不認為你是否在意別人有沒有受騙. 我認為你很在意有沒有把錢收回來. 真的,其實錢是拿不回來了,來這發文也只是希望其他人,能夠看到我們的例子,小心再小心! 的確是該小心. 1. 如果要訂, 一定要確認填入的聯絡電郵沒錯. 10分鐘之內沒有拿到確認信就該啟動確認. 2. 下定之前確認是可以取消的. 取消不會罰錢. 你可以100%下庄沒事. 不是所有到店付款都是可以取消的. 有些到店付款, 你如果沒有住, 仍然會算第一晚的錢. 通常可以取消不罰錢的都比較貴. 3. 取消時確認. 取消是否有罰則. 確認已經取消. 拿到confirmation number. Bonus: 不要隨便相信信用卡公司說, 帳單上是A公司, 結果是B公司來取錢... 這絕對是被騙了.

我真的感謝樓主的經驗分享,在這裡發文的1%受委屈的人,常常被一堆99%的人淹沒了,也因為有樓主的堅持,才讓我們知道一般大眾認為是對的,或許對消費者保障是不足的,我期望有一天我們國家的消保機關,能有能力對國際訂房網站有處理約束力,或許我們就不需要透過複雜的國際爭議程序處理,大家的消費權益保障就能更進步。 真的,其實錢是拿不回來了,來這發文也只是希望其他人,能夠看到我們的例子,小心再小心!

要不要把標題改一下? 起碼加個"已解決". 後續需要參考經歷的人可以繼續參考. 雖然解決的速度不盡人意. 畢竟是解決了. 你罵人家也罵了一個多月. agoda派人來的.. 哈哈, 你們這群人也太有趣了. 我在等那個貼一堆圖的發現, 向銀行請款的居然是旅社, 不是agoda. 我之前有打去信用卡查問,他說是Agoda來和銀行請款的;(這部份也有錄音,我沒有辦法造假?) ps 至於為何請款名稱是新舍商旅,這部份我 當初也覺得奇怪? 我再請問客服小C,如果有問到再截圖上來。 感謝f大的提醒嘿

update一下後續.. 約4月中旬收到銀行通知,說我的爭議款項已經確定為賣方問題,所以無需付款,交易已經取消了! 後來也有收到幾個與我類似的案件,希望可以分享我的經驗,希望我提供的資料可以對這些朋友有幫助。 本文就留著給有需要的朋友做參考。 我真的感謝樓主的經驗分享,在這裡發文的1%受委屈的人,常常被一堆99%的人淹沒了,也因為有樓主的堅持,才讓我們知道一般大眾認為是對的,或許對消費者保障是不足的,我期望有一天我們國家的消保機關,能有能力對國際訂房網站有處理約束力,或許我們就不需要透過複雜的國際爭議程序處理,大家的消費權益保障就能更進步。

update一下後續.. 約4月中旬收到銀行通知,說我的爭議款項已經確定為賣方問題,所以無需付款,交易已經取消了! 後來也有收到幾個與我類似的案件,希望可以分享我的經驗,希望我提供的資料可以對這些朋友有幫助。 團體訴訟的事,基本上是不會發生了,一為我個人的案件已結案,二為人數不足。 謝謝樓上的朋友提醒我,也許某些帳號是agoda派來的!哈...我覺得很有趣。(原來如此啊!) 好像不能刪文,那麼我就在裏做個結案。 本文就留著給有需要的朋友做參考。 要不要把標題改一下? 起碼加個"已解決". 後續需要參考經歷的人可以繼續參考. 雖然解決的速度不盡人意. 畢竟是解決了. 你罵人家也罵了一個多月. agoda派人來的.. 哈哈, 你們這群人也太有趣了. 我在等那個貼一堆圖的發現, 向銀行請款的居然是旅社, 不是agoda.

update一下後續.. 約4月中旬收到銀行通知,說我的爭議款項已經確定為賣方問題,所以無需付款,交易已經取消了! 後來也有收到幾個與我類似的案件,希望可以分享我的經驗,希望我提供的資料可以對這些朋友有幫助。 團體訴訟的事,基本上是不會發生了,一為我個人的案件已結案,二為人數不足。 謝謝樓上的朋友提醒我,也許某些帳號是agoda派來的!哈...我覺得很有趣。(原來如此啊!) 好像不能刪文,那麼我就在裏做個結案。 本文就留著給有需要的朋友做參考。

感覺很差的經驗分享~ 3月中我幫家人訂4/3 新竹2間房,網路下單後一直沒有收到訂房確認信,後來先生說訂別家好了,於是打電話去客服,要求取消訂單,客服回覆,知道了,這樣就可以了! 因為只有口頭告知,沒有明確的退房mail通知,於是我去電到訂房的新竹新舍旅店,他們表示沒有收到我這方的訂房資訊,加上Agoda傳給我的訊息上,註明不會扣信用卡款,我們入住直接向飯店繳費(訊息還是保留著),我就想應該沒問題了! 誰知下個月帳單,Agoda向銀行申請扣款,將近3000元,我2天就在和信用卡客服&agoda 客服反應中,花了更多錢(因為打了是要付費的,免費的都沒人接電話) 最終,反應無效,Agoda堅持我們完成訂房,推飯店有留房間給我們,(我打去飯店明明沒有訂房記錄,更不可能有入住記錄) 而且Agoda客服(態度很強硬,嘖嘖嘖,一直在鬼打牆重複講一樣的話,不管我們反應任何問題)就是堅持是我們的問題! 因為已成定局,也不想再浪費時間成本,電話費……,更不想讓這已沒辦法的事影響心情,就認了繳費結案! 但這種服務態度,第一次碰到,真的很糟糕,個人非常不認同! ps 1,如有agoda的官方人員,不要再下方回覆,有發現一些特定的帳號,一直沒看各板主的內文,然后罵板主是自己的問題,你們的身份我很可疑?) 2,如果不是你們真的有問題,會有這麼多人有訂房後吃虧然後上來反應? 2773706 2773707 2773484 2773485

但Agoda網站中明確定義:「Agoda會向消費者發送電子郵件確認已接受預訂」,但agoda從未成功的送未確認信件,仍訂房成功,造成在消費者不知情的狀況下完成預定房間,一樣有系統管理上的缺失,故雙方應責付50% ----- 我想上面這一段應該是開版大自己解釋錯誤, 我的解讀是Agoda在訂房後會寄出信件告訴消費者已經訂房成功,開版大可能覺得Agoda應該寄信確認後才訂房成功,如果Agoda訂房後還要等消費者回覆才能訂房成功,那萬一信件被送去垃圾郵件,不就一直卡住,結果訂房不成功,然後一堆人想說刷了卡怎麼訂房沒成功,到了當地沒房間住 所以整件事是自己填錯會得到訂房成功資訊的email,不是Agoda沒寄或寄錯,而這個email也不需要消費者回覆確認,那到底是誰的問題?

就是剛好關鍵答案一直沒有,所以的確讓人疑惑,就算大家想幫也難,就好像常常有人PO了一段影片告訴大家他被迫害,結果原因卻是他自己先去招惹人家才會導致,而影片卻只擷取對自己有利部分,這時你討拍不成,反而變成被大眾圍剿的那個了。 大家不是律師尚能抓出這麼多疑點,如果面對AGODA,對方法務部門我想一定馬上把版大打趴吧?! 發文者並沒有要大家幫他,他只想找跟他同樣"受害"的人一起去告Agoda,爭取他口中所謂的權益. "消費者權益"是大題目,太過就成了奧客,成了無理取鬧.資訊不對等也出現在爭取權益的消費者身上,因為媒體只會報導某某消費權益案件拿到多少多少"賠償",而往往省略了即使拿到賠償,也是建立在"理"跟"證據"上,不是人多或是吵得兇鬧得大就ㄧ定可以如願的.

這我上面問過了,答案還沒看到... 也許是太忙了忘了,訂太多間,或者就"測試"一下不是真的要去住,不然不著急自己到底有沒有地方住,實在也是很奇怪. 就是剛好關鍵答案一直沒有,所以的確讓人疑惑,就算大家想幫也難,就好像常常有人PO了一段影片告訴大家他被迫害,結果原因卻是他自己先去招惹人家才會導致,而影片卻只擷取對自己有利部分,這時你討拍不成,反而變成被大眾圍剿的那個了。 大家不是律師尚能抓出這麼多疑點,如果面對AGODA,對方法務部門我想一定馬上把版大打趴吧?!

因為MAIL錯誤導致沒有收到確認信..... 那會員登入後的管理訂單也沒有訂房紀錄嗎?? 既然有訂房,沒收到確認信,為何沒有打客服詢問?? 個人曾經忘了取消訂房,飯店從入入前就就一直發MAIL通知,信中告知只要我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跟飯店聯絡,我卻在回台後才發現,導致損失房費$6000多,當下我也只是笑著自己活該有蝌蚪腦袋,因為"誰叫自己不小心呢?!" 這我上面問過了,答案還沒看到... 也許是太忙了忘了,訂太多間,或者就"測試"一下不是真的要去住,不然不著急自己到底有沒有地方住,實在也是很奇怪.

因為MAIL錯誤導致沒有收到確認信..... 那會員登入後的管理訂單也沒有訂房紀錄嗎?? 既然有訂房,沒收到確認信,為何沒有打客服詢問?? 個人曾經忘了取消訂房,飯店從入入前就就一直發MAIL通知,信中告知只要我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跟飯店聯絡,我卻在回台後才發現,導致損失房費$6000多,當下我也只是笑著自己活該有蝌蚪腦袋,因為"誰叫自己不小心呢?!"

抱歉文長~只希望大家以後訂房要仔細看而且一定要檢查帳單~ 我本來以為agoda系統應該很穩定....但我最近有幸當上了那1%的人~agoda的系統錯誤導致我已經確認取消的房間未能傳送到飯店,導致飯店扣了我信用卡的錢,狀況也有點好笑~我打了兩次電話給客服~基本上態度都客氣,但資訊有點不同步,第一通客服人員回我說他們跟供應商跟飯店確認過“飯店已經有跟我聯絡過而且不會扣我款??(事實是我沒聯絡過飯店我的信用卡也真的被扣款了)”,後來我自己打去問飯店,飯店說“我有扣你款,因為你沒來(我都取消成功了我當然沒去啊??)”,所以我打了第二通,第二通的客服說“沒問題啊你的預訂都是免費取消的”,聽到這話我還很好心提醒他,“這飯店我訂了兩次,第一次日期錯誤所以我馬上取消會不會是這次你們搞錯了?”他回答“沒問題啊~這筆沒傳給飯店”,我想說好吧依照他們的說法我提供我真的被扣款的證明給他,之後等了3小時(速度算快),得到的回覆是“因系統對接錯誤,系統為您取消了您的訂單,但時卻未給酒店發送取消單,導致飯店壹直為您留房, 但是您未去入住”,到這裏我只覺得倒霉怎麼會碰到這個1%的機會,我想說算了我就依照他們要的資訊提供給他,但是早上我收到回覆讓我有點火氣上來了,他們回覆是“由於我們的系統與供應商的系統對接錯誤才導致此事件,為此我們深表歉意。根據您的情況,我們可以提供價值USD xxx.xx的Agoda A金回饋作為最快速的解決方案,這張卡片的有效期限為3個月,並且可以立即在我們的網站或App上使用折抵訂房費用。”乍看之下沒問題對嗎?其實我不爽的有兩點 1.agoda你本身的系統錯誤,那為什麼,我付現金你卻還我回饋金?而且還限定我3個月要用完?我有錯嗎?? 2.agoda回覆說這個解決方案是最快的方案?那有其他方案嗎?沒提? 現在仍在進行溝通中,或許他們會提出讓我比較可以接受的解釋(如有我會更新還他們清白),所以說這個是跟各位分享,提醒各位1%是真的會發生的,謹慎一點對大家都有好處啊. 後續~經過強烈表達不滿~要求退我現金~agoda那邊可能是自己的錯誤也沒囉唆太多~承諾退還我現金了,這整件事我只能說~雖不滿意尚可接受~因為至少他會處理而且速度算快~我沒用過其他平台所以無法比較,所以除了第一時間所承諾的退款方式讓我有點生氣以外~其他就還好.供大家參考.

題外話...您最後一段前幾句的觀點我不太認同... 我也是不認同這段話: 現在各訂房網都是大廠商,而且大部份先收錢,但你還沒收到產品服務,即使你沒先付錢,到時後突然沒房住,你也有一些損失. ==> 先收錢可以拿good deal. 不願意先付錢也可以選擇到店付款. 不是沒有這個選項. 而是你要細讀對方的條件. 如果網站給你一個條件是先付錢, 價錢比較好. 你選擇了就是合約了. 如果屆時到了地點突然沒地方住. 難道訂房網站都不負責? 如果是這樣的狀況, 我絕對支持譴責訂房網站. 如果說, 沒收到產品不該付錢. 那你到旅館之後是不是也該堅持check out時才付錢? 因為你沒有收到產品啊. 有先看看房間嗎? 台灣也有代訂公司, 可惜生意做的不如人. 目前我們常看到的代訂網站其實屬於兩大集團, 只是名字不同. 大公司也不會完全不顧信譽, 真有不合理之處, 小蝦米可以連絡各國的小蝦米, 絕對有立場的. 只是, 什麼是不合理?

(文長)其實我想表達的是消費者保護問題,而且是遇到資源不對等的交易: ...... 寫了很長的文章,希望大家對消費者權益有更多思考,現在各訂房網都是大廠商,而且大部份先收錢,但你還沒收到產品服務,即使你沒先付錢,到時後突然沒房住,你也有一些損失,大家能凸顯更多可能不合理的地方,讓以後的訂房網更安全好用,因為我們真的無能力告他,現階段只有國外一些政府在調查,就是許多消費者共同對不合理的事發聲。 很感謝你這麼重視消費者權益!! 先給個讚!! 不過我真的覺得還是要就事論事,不好的地方當然可以譴責! 如果是其他部分我不敢說,但是填信箱部分我真心不認為有瑕疵,畢竟網站有要求要輸入兩次做確認! 再者就是目前已有加強警示,我覺得網站有做到您說的第二點。 當然可能還是有人覺得不夠好,如果覺得不夠好就提出具體的改善措施(而不是只是指責網站)。 如果講得有道理,大家可以幫忙用眾人的力量反饋給Agoda,這樣才是真正促進消費者權益的做法。(我也不想當下一位受害者啊~) 可惜的是,我前面已有兩次詢問事主關於這部分改進的具體意見,可惜都沒有得到回覆。 ======================================== 題外話...您最後一段前幾句的觀點我不太認同...

(文長)其實我想表達的是消費者保護問題,而且是遇到資源不對等的交易: 1.其實契約精神除了造成意外者應該負責任外,另外一個方向就是誰能在避免意外發生的預防成本比較少以及誰在意外發生時會獲利,我希望大家多用這種角度進行審思最近經常討論的消費糾紛問題。 2.樓主的案子,明顯的確是意外是樓主造成的,但是如果要避免這事情發生,由誰的預防成本比較低,可能是AGODA廠商(因為消費者數目多),當然如果要求AGODA防止意外發生並負擔意外發生成本,AGODA可能會將預防成本轉嫁給整體消費者,但對整體社會成本還是比較低的;而且這種意外如果經常發生是誰得利呢,應該是廠商,如果不督促廠商負擔部分成本,廠商根本沒有動機改善避免發生,而且會讓這情況持續發生,浪費糾紛成本,因為我們不可能要求廣大消費者都不會發生類此意外,所以由AGODA負擔部分責任還是對減少類此社會糾紛成本是有益的,當然惡意消費者就不值得保護了。 3.討論另一類經常發生案子,就是飯店標錯價到底該不該認呢?明顯的錯誤是廠商造成的,但以往廠商都不認,而且也都沒責任,主要就是後面兩個觀點,即飯店不可能完全避免不發生錯誤,但是消費者的確可以用很低成本一眼看出(條款叫做明顯的錯誤),而且發生時是消費者可能是得利,所以為避免這種情況持續發生付出鉅額交易糾紛成本,最好的方法就是判消費者輸。但現在環境已經有一些變化但不完全,錯誤一樣是廠商造成的,誰的預防成本比較低,現在有可能是廠商,因為電腦技術的進步,廠商已可以用一些低成本方法來避免錯誤,另因為廠商特價與促銷頻繁,消費者辨識錯誤的成本已逐漸變高,而且廠商因此取消訂房,現行社會下也可能造成消費者更大損失,甚至飯店還有機會利用免費廣告,所以有些消費保護措施已不認同完全不認,當然裡面還有涉及廠商有無能力負擔損失與消費者趁機獲取不當利益等較複雜層面問題。 4.另外討論大家最喜歡提的餐點外送問題,如果點餐者寫錯外送地址情況,當然意外是消費者造成的,而確認正確地址誰成本低,應該是消費者,廠商確認地址成本明顯很高,而且外送者少數,廠商根本不需要為少數人花費確認機制,而地址錯誤是誰獲利,除非已是先收到錢且不退錢,否則應該是廠商損失,廠商不可能外送失敗賺更多錢,除非已收到錢且故意送錯地址,所以這案例應該消費者負責。 寫了很長的文章,希望大家對消費者權益有更多思考,現在各訂房網都是大廠商,而且大部份先收錢,但你還沒收到產品服務,即使你沒先付錢,到時後突然沒房住,你也有一些損失,大家能凸顯更多可能不合理的地方,讓以後的訂房網更安全好用,因為我們真的無能力告他,現階段只有國外一些政府在調查,就是許多消費者共同對不合理的事發聲。

有些人自己點錯餐,有些人點餐餐沒來,有些人點餐餐送來別的,有些人點餐退掉了卻還是送過來。以上好像只有一個不屬於系統錯誤卻往那1%裡面擠。

我個人是欣賞本文的樓主的精神,我們消費者應該集體學習要求廠商減少這1%的情況,而不是在廠商系統固定功能下,學習如何避免成為這1%;而且如果有一天成為這1%時,還要PO來問大家意見,被大家不同看法檢討;回頭跟廠商說:雖然是你(廠商)的錯,你可以把錢還給我嗎?;廠商還說:我們是***廠商,妳可以向***法院告我。 我贊成廠商的疏失要向廠商追究,k大遇到的這件事我就舉雙手贊成跟Agoda糾纏到底!! 我覺得前面大部分人持反對意見最主要是因為樓主的求償理由,而不是不支持向廠商求償。 至於學習如何避免成為這1%當然很重要!! 這是等同「防禦駕駛」的概念,不是你遵守規則就不會出意外,所以懂得保護自己很重要。 尤其Agoda是海外公司,不是你說抵制就抵制,說求償就求償的,真的非常可能拿他們沒辦法。 況且很多時候客戶是不得不找他們訂房,選擇相對安全的方式才是上策。 (其實Agoda已經相對安全很多了,你知道Booking是直接把你的信用卡資料給飯店嗎? booking更常發生這種已取消卻被扣款的事,但是Booking卻說他們不介入金流...不處理!) 給個實用的小建議: 樓主可以試著重覆找不同的客服談,每個客服的處理會有點不同。 A客服說不可以,B客服可能就可以!! 不同國籍的客服信箱也可以都試看看。 K大的狀況完全就是Agoda的錯誤造成的,我認為態度要強硬!! 是有可能有其他賠償辦法的!!不要輕易妥協!!

不論哪一類型的電子交易,幾乎都大同小異。 自己在網站點選了商品,自己輸入了信用卡, 自己按下了確認,刷卡成功,交易完成! 事後用email沒收到的理由,當做自己沒交易, 只能說agoda非常的有誠意,在處理樓主的錯誤。 (Email充其量 只能說為了防止消費者,沒登入會員、 又沒記下訂購確認碼,乾脆再寄一次給你的防呆舉動) 不過K大遇到的情況 agoda即顯得相當的沒誠意!

樓上k大遇上的這件事我完全認同是Agoda的系統錯誤! 我也覺得處理方式非常不好,最少最少我覺得要給無期限的A金卡才比較可接受! 再次印證我前幾天建議的:「選擇立即付款真的是安全牌!!」 (若取消訂房,信用卡會在幾天內刷退,藉此確認取消成功。) 我個人是欣賞本文的樓主的精神,我們消費者應該集體學習要求廠商減少這1%的情況,而不是在廠商系統固定功能下,學習如何避免成為這1%;而且如果有一天成為這1%時,還要PO來問大家意見,被大家不同看法檢討;回頭跟廠商說:雖然是你(廠商)的錯,你可以把錢還給我嗎?;廠商還說:我們是***廠商,妳可以向***法院告我。

樓上k大遇上的這件事我完全認同是Agoda的系統錯誤! 我也覺得處理方式非常不好,最少最少我覺得要給無期限的A金卡才比較可接受! 再次印證我前幾天建議的:「選擇立即付款真的是安全牌!!」 (若取消訂房,信用卡會在幾天內刷退,藉此確認取消成功。)

1.現在網路訂房人數多,大型訂房網就那幾家,因此不論是住宿供應者或消費者,都必須靠這些訂房網才能活下去,我認為訂房網出錯率不高,不會高於1%,但還是會出錯,如果妳是出錯的消費者,一定是很不爽,99%爽的人與低於1%不爽的人,是不能討論對與錯,但不要忘記你還是可能成為那1%的人。 2.AGODA是國際公司,並不適用台灣法令,台灣官方連司法管轄權都沒有,所以團體訴訟如何打,還有待高人指點。 3.我倒希望大家把認為被欺負的情形集體PO出來,可能有些個案是消費者錯,有些真是訂房網錯,至少讓訂房網知道所作所為會被大家討論,希望善待每一位消費者,否則小蝦母對大鯨魚,是無解的,因為消費者很少會在訴訟上獲得公平待遇,只有透過網路力量與聲譽來制衡。 抱歉文長~只希望大家以後訂房要仔細看而且一定要檢查帳單~ 我本來以為agoda系統應該很穩定....但我最近有幸當上了那1%的人~agoda的系統錯誤導致我已經確認取消的房間未能傳送到飯店,導致飯店扣了我信用卡的錢,狀況也有點好笑~我打了兩次電話給客服~基本上態度都客氣,但資訊有點不同步,第一通客服人員回我說他們跟供應商跟飯店確認過“飯店已經有跟我聯絡過而且不會扣我款??(事實是我沒聯絡過飯店我的信用卡也真的被扣款了)”,後來我自己打去問飯店,飯店說“我有扣你款,因為你沒來(我都取消成功了我當然沒去啊??)”,所以我打了第二通,第二通的客服說“沒問題啊你的預訂都是免費取消的”,聽到這話我還很好心提醒他,“這飯店我訂了兩次,第一次日期錯誤所以我馬上取消會不會是這次你們搞錯了?”他回答“沒問題啊~這筆沒傳給飯店”,我想說好吧依照他們的說法我提供我真的被扣款的證明給他,之後等了3小時(速度算快),得到的回覆是“因系統對接錯誤,系統為您取消了您的訂單,但時卻未給酒店發送取消單,導致飯店壹直為您留房, 但是您未去入住”,到這裏我只覺得倒霉怎麼會碰到這個1%的機會,我想說算了我就依照他們要的資訊提供給他,但是早上我收到回覆讓我有點火氣上來了,他們回覆是“由於我們的系統與供應商的系統對接錯誤才導致此事件,為此我們深表歉意。根據您的情況,我們可以提供價值USD xxx.xx的Agoda A金回饋作為最快速的解決方案,這張卡片的有效期限為3個月,並且可以立即在我們的網站或App上使用折抵訂房費用。”乍看之下沒問題對嗎?其實我不爽的有兩點 1.agoda你本身的系統錯誤,那為什麼,我付現金你卻還我回饋金?而且還限定我3個月要用完?我有錯嗎?? 2.agoda回覆說這個解決方案是最快的方案?那有其他方案嗎?沒提? 現在仍在進行溝通中,或許他們會提出讓我比較可以接受的解釋(如有我會更新還他們清白),所以說這個是跟各位分享,提醒各位1%是真的會發生的,謹慎一點對大家都有好處啊.

回覆一下樓上,有的人喜歡隨遇而安,有的人喜歡據理力爭,你願意接受你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也不代表不願意接受的人厚顏,有一天也許你會感謝有一群人願意據理力爭的人,要求各種消費介面設計的更友善、更完善,而你我都是受益者。 所以我才會想問你們:「假如你是Agoda,客戶填錯信箱時你覺得應該怎麼處理?」 或是,你覺得你說的「各種消費介面設計的更友善、更完善」具體做法應該怎麼做? 如果你能講出一套有用的辦法,大家當然會支持你!! 但問題是Agoda跟很多其它業者的訂購流程一樣,訂車票、訂機票也沒有強制加入會員才能訂,難道自己沒去搭也要業者付一半責任??

提供給需要的人以下這個網站,這是一個專門處理國際消費糾紛的團體. https://www.econsumer.gov/#crnt 台灣的消保系統對於國際的消費糾紛相對無力,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試試. 回覆一下樓上,有的人喜歡隨遇而安,有的人喜歡據理力爭,你願意接受你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也不代表不願意接受的人厚顏,有一天也許你會感謝有一群人願意據理力爭的人,要求各種消費介面設計的更友善、更完善,而你我都是受益者。 我想, 大部分不同意你的說法的人, 都是站在一個"什麼是平等"的觀點來闡述他們的說法. 如果, 你認為, 保護你才是平等. 那就相信吧. 話說到這上頭, 還有什麼好爭的呢? 介面設計再如何完善, 都會有人last name跟first name搞不清楚, 日期打錯. check in日期算錯. 我是受益者嗎? 不見得. 如果因為台灣的法令要求特別嚴格. 消費者不一定是受益者. Uber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

提供給需要的人以下這個網站,這是一個專門處理國際消費糾紛的團體. https://www.econsumer.gov/#crnt 台灣的消保系統對於國際的消費糾紛相對無力,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試試. 回覆一下樓上,有的人喜歡隨遇而安,有的人喜歡據理力爭,你願意接受你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也不代表不願意接受的人厚顏,有一天也許你會感謝有一群人願意據理力爭的人,要求各種消費介面設計的更友善、更完善,而你我都是受益者。

當我們提出問題時,怎麼大家不是幫忙解決問題?而是幫忙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今年agoda 才開始有所謂的黃框加警語,這代表很多人發生過這樣的錯誤。當確認信消費者收不到的時候,信件會被退回。一家大公司處理機制沒有瑕疵嗎?有瑕疵不能講嗎? 講了就試著解決,然後機制更成熟不好嗎?如果我一開始就知道錯誤的email 我不會更改嗎? Agoda 設計的程式有沒有問題我也不是閒人要去挑戰。既然遇到了,就來解決。 ㄜ...Agoda已經有改善了不是嗎...(黃框加警語) 我從一開始就沒有討論對錯或批評誰,但我覺得妳的這個說法很可愛... 反過來想,假如你是Agoda,客戶填錯信箱時你覺得應該怎麼處理? 取消訂單 還是 繼續訂單? 如果你是Agoda,會不會因為客人填錯信箱而取消訂單? 我自己覺得不會,因為既然信箱是錯的,取消訂單也無法通知客人。 萬一你取消客人的訂單,客人撲空而且有留確認訂房截圖的話,你絕對站不住腳。 如果你繼續客人的訂單則不會有問題,因為所有資料都是客人自己填寫的,而且信箱欄位需要填寫兩次(表示網站已經有設計檢核功能),且信箱填錯並不影響入住,訂房收錢完成任務! 其實仔細想想我不覺得Agoda有什麼錯,因為許多訂票訂房網站也不需要有會員才能訂,訂了沒取票沒住宿本來就是客人自行負責。 或許Agoda不夠周全,但是他們發現問題後做出改善就是負責任的表現了。

至於求償的問題,我有一半疏失,但agoda 都沒有嗎?算我笨所以我倒霉全收嗎?請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那你為甚麼不去飯店官網訂房? 絕對比OTA可靠,但沒有人保證不會出包

當我們提出問題時,怎麼大家不是幫忙解決問題?而是幫忙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今年agoda 才開始有所謂的黃框加警語,這代表很多人發生過這樣的錯誤。當確認信消費者收不到的時候,信件會被退回。一家大公司處理機制沒有瑕疵嗎?有瑕疵不能講嗎? 講了就試著解決,然後機制更成熟不好嗎?如果我一開始就知道錯誤的email 我不會更改嗎? Agoda 設計的程式有沒有問題我也不是閒人要去挑戰。既然遇到了,就來解決。 至於求償的問題,我有一半疏失,但agoda 都沒有嗎?算我笨所以我倒霉全收嗎?請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系統不夠完善不等於系統有疏失。我們很多人是認為這種case,agoda不用賠錢,並不代表我們自己從來沒遇過系統不完美而同時自己犯錯過出現損失,只是這損失跟系統爛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之前定easyjet選日期很難按,我內心當然覺得它爛系統「害我」訂錯日期導致我票作廢。但這只是我內心小劇場,實際上我還是認的清損失是我糊塗大意求快的問題。我哪還有臉去求償。 當我們提出問題時,怎麼大家不是幫忙解決問題?而是幫忙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今年agoda 才開始有所謂的黃框加警語,這代表很多人發生過這樣的錯誤。當確認信消費者收不到的時候,信件會被退回。一家大公司處理機制沒有瑕疵嗎?有瑕疵不能講嗎? 講了就試著解決,然後機制更成熟不好嗎?如果我一開始就知道錯誤的email 我不會更改嗎? Agoda 設計的程式有沒有問題我也不是閒人要去挑戰。既然遇到了,就來解決。

你知道你所謂的email寫錯會有黃框加註紅色警語是2、3約月才開始有的機制。之前並沒有。那麼soda為什麼現在才多這一套程序?因為很多人發生了。可以先去看一下時間點再來回覆嗎?你的話才讓我覺得荒謬。 寫錯了,是Agoda

還有就是她講得她自己像是"被害人",要和其他被害人聯合起來弄個集體訴訟,那就是有加害人對吧!但到底誰是加害人?難道不是她自己嗎?從頭到尾她創始訂房過程及造成她想要的訂房結果,沒有人壓著她去訂房啊!Agoda從來沒有強迫她訂房,都只是跟著她的指示把房間訂好,然後把錢及資訊轉送到她想要的飯店。結果Agoda變成她口中的加害人,要付50%責任?我覺得原PO才像是詐騙集團,想要詐騙這些商家的錢。 雖然她口口聲聲說Agoda機制有問題,我試一試結果,完全不覺得有什麼問題。我故意打了con,它不會第一次就進入下一個畫面,而是有黃色框加上三角形驚嘆號提醒email欄位有問題得檢查,假如非要忽略它,執意進入下一頁,它還是會讓你進入去填信用卡資料。然後在預定鍵的下方,它會第二次提醒,預定之後那個成功通知會送到con的住址,如果繼續忽略第二個警告,它會讓人訂,因為就像樓上説的,email的正確性並不是訂房成功與否的要件。最後按下預訂鍵,會出現畫面告知訂房是否成功,給一個成功代碼。所以我之前提到,Agoda已經有警示功能,有二次,然後再加上訂房成功畫面通知。但原PO居然可忽略這三個警示及通知,假裝沒事沒有訂到房間,再來怪罪Agoda系統問題,要求它付50%的責任,這難道不像是詐騙集團的行為嗎?我相信不管商家再怎麼改善系統,像原PO這種客戶,一樣繼續忽略,然後到處抱怨,反正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我很少去批評別人在客棧提出商家的問題,因為我覺得這些前人的經驗可幫助後面的人。其他樓也有提到一些訂房網站的問題,造成他們的損失,也提到訴訟,至少那些個案有一些道理存在,但是原PO在這裡的抱怨及想要採取的行動,是我聼過最荒謬的一個案件。 你知道你所謂的email寫錯會有黃框加註紅色警語是2、3約月才開始有的機制。之前並沒有。那麼soda為什麼現在才多這一套程序?因為很多人發生了。可以先去看一下時間點再來回覆嗎?你的話才讓我覺得荒謬。

我的case 跟你的一模一樣,現在進入消保官的第二次協商。 謝謝你的發起。 這的確是一個很大的瑕疵。 我想說的是論壇裡的各位,你們沒遇到的問題不代表別人都不會遇到。我們都是第一次的使用者,沒有人願意發生這種事情。 系統不夠完善不等於系統有疏失。我們很多人是認為這種case,agoda不用賠錢,並不代表我們自己從來沒遇過系統不完美而同時自己犯錯過出現損失,只是這損失跟系統爛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之前定easyjet選日期很難按,我內心當然覺得它爛系統「害我」訂錯日期導致我票作廢。但這只是我內心小劇場,實際上我還是認的清損失是我糊塗大意求快的問題。我哪還有臉去求償。

我的case 跟你的一模一樣,現在進入消保官的第二次協商。 謝謝你的發起。 這的確是一個很大的瑕疵。 我想說的是論壇裡的各位,你們沒遇到的問題不代表別人都不會遇到。我們都是第一次的使用者,沒有人願意發生這種事情。

最後 agoda 已經善意的回覆我了!我很樂意提供我的經驗給大家,有需要幫忙的某人都可以e-mail給我,但如果我們的思考是不同方向的,希望能夠尊重彼此的立場與想法。 在這回應的都是消費者,增加消費者權益保護是大家的共同心願,透過真實的互動使廠商加強消費者保護,是大家共同的心願,謝謝樓主與大家的經驗分享。

訂了一束花送人,留了聯絡電話與配送地址及訂購人資料,然後不小心把地址的19樓寫成了 119樓,花店送到地址後發現根本沒有119樓,就把花束留在現場,並表示已配送完成。不知道大家的想法是什麼? 難道是~啊! 我寫錯地址了,所以花店把花束留在現場,也沒有通知訂購人,這樣是合理的? 相關於agoda是新加坡商不受台灣法律管制,這一點我也是知情的,但是agoda已經在台灣設立了辦公室,並且有登記營業執照。不過即便agoda在台灣已是有登記的公司,關於消費者的申訴還是由[email protected] (新加坡)處理,所以消費者還是弱勢。 樓上說 他試了agoda 的系統是會出現警示的,所以我馬上又拿起手機試了一下,並沒有出現警示倒是e-mail address 會反示為紅色字體,這在2019年1月時是沒有的 (我有截圖),我個人猜想這是我(或有其他人)不斷不斷地告訴agoda 系統真的有疏失,而agoda進行的改善。 樓上說 新不新手的問題~ 我也不覺得我是新手,但是我是第一次使用agoda ,沒想到就出問題了! 還有…為什麼沒登入帳號訂房(錯了怪誰?有什麼考量?) 沒什麼考量,就只是以為自己己經登入了,結果竟然是沒登入,最後要輸入 e-mail address我以為是要 re check e-mail address,結果系統竟然是用這個錯的e-mail address幫我建了一個我不知道的新帳號! 樓上好多人…我就不一一的回覆。 最後 agoda 已經善意的回覆我了!我很樂意提供我的經驗給大家,有需要幫忙的某人都可以e-mail給我,但如果我們的思考是不同方向的,希望能夠尊重彼此的立場與想法。

如何與您聯絡~我也是發生一樣的事情(2月份過年期間)現在消保官及飯店都努力解決希望能順利~與我聯絡0928247660(我是醫療人員上午比較可接聽電話)希望能提供一些過來的經驗謝謝 Agoda不同的客服都用不同的手段方式但都用A金要消費者繼續使用網站訂房,其實都仍有其商業利益~Agoda應該拿出真正改善的機制~網站的設計要更完善,例如:設防呆機制很重要設定安全驗證碼..等等保障買賣交易平順安全!! 請Email給我.

應該把醫療納入消保範圍,沒醫好要全部退費。醫護人員要負連帶責任。 這不是消保. 是人命. 所以要特別慎重. 而且, 這是可以管理的. 目前也有在做. 住院的時候, 護士打針給藥, 一定要確認病人跟醫囑. 什麼藥, 多少劑量都要確認. 醫生跟護士的養成不易. 而IT界也不斷的努力要讓這個問題降低. 當藥拿回家, 吃錯的機率大不大. 說真的. 蠻大的. 我自己常常會忘記吃藥. 如果是一天一顆的藥, 大多會設手機提醒. 如果是幾個小時吃一次的藥, 還會拿一張紙頭, 每吃一次要登記一下. 尤其是止痛藥. 很怕因為不舒服就想是不是該吃了. 看到紙頭上的紀錄, 確認自己是不是可以再服藥. 我相信, 你大嫂會跟你說, 醫療對人的了解還是有限. 所以, 盡量醫. 但是不會掛保證. 一定能醫好. 但是, email 住址打錯. 真的沒辦法由對方確認. 很多老手, 即便知道資料都沒錯. 在按最後一個確認鍵之前都會先取一個照片存著. 確認鍵按了之後, 看到交易完成的確認畫面也會取一個照片存著. 直到拿到email的確認為止. 因為這中間可以出錯的環節好幾個. 雖然99.9%都會交易成功. 誰都不願意去當一個0.001的統計數字.

醫生開錯藥, 護士拿錯藥. 醫院跟一干人等都要負責. 但是, 如果藥拿回家, 自己吃錯, 一天吃一次, 使用者決定一天吃三次, 就不能怪別人了. 應該把醫療納入消保範圍,沒醫好要全部退費。醫護人員要負連帶責任。 ================ 上面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的範例,非本人想法。 自己大嫂也是護理人員,跟他聊發現比我還過勞(台灣人普遍有過勞情形,很多人把情緒發洩在服務業人員),原則上我贊成護理人員正常工作。

那醫生開錯藥,護士拿錯藥,醫院豈不是要賠到死? 人要正視自己犯過的錯誤之後才有辦法往前走,如果犯錯後牽拖這牽拖那,那只是幫自己的錯誤找藉口.不需要口口聲聲說只是希望對方改善,如果對方可以如妳願改善系統,但妳的case一毛錢賠償都沒有,連那個帶有商業利益的A金都不給,反正妳不屑用啊,這是妳想要又可以接受的結果嗎? 醫生開錯藥, 護士拿錯藥. 醫院跟一干人等都要負責. 但是, 如果藥拿回家, 自己吃錯, 一天吃一次, 使用者決定一天吃三次, 就不能怪別人了. agoda的介面, 訂房的時候email要打兩次. 為什麼要打兩次. 讓你專心一點再檢視一下有沒有錯誤. 如果自作聰明, 第一次打好, 第二次用copy and paste. 還認為自己很聰明, 網站好笨, 為什麼一樣的東西要問兩次. 是不是一種防呆也防不了自做聰明的人? 此外, 劉大可能以為代訂可以有防呆機制. 先不說大部分的人在註冊email 帳戶時可以在@前面自己編一個. @後面的domain extensions已經越來越多花樣了.所謂的防呆機制真的是不了解事情的複雜度而有的看法.

如何與您聯絡~我也是發生一樣的事情(2月份過年期間)現在消保官及飯店都努力解決希望能順利~與我聯絡0928247660(我是醫療人員上午比較可接聽電話)希望能提供一些過來的經驗謝謝 Agoda不同的客服都用不同的手段方式但都用A金要消費者繼續使用網站訂房,其實都仍有其商業利益~Agoda應該拿出真正改善的機制~網站的設計要更完善,例如:設防呆機制很重要設定安全驗證碼..等等保障買賣交易平順安全!! 妳會這樣建議是因為消費者自己打錯資料啊,在資料正確無誤的狀況下還會發生這種"消費糾紛"嗎? 網站當然是開來賺錢的,使用者錯網站要負責賠,這樣才叫完善負責?那醫生開錯藥,護士拿錯藥,醫院豈不是要賠到死? 人要正視自己犯過的錯誤之後才有辦法往前走,如果犯錯後牽拖這牽拖那,那只是幫自己的錯誤找藉口.不需要口口聲聲說只是希望對方改善,如果對方可以如妳願改善系統,但妳的case一毛錢賠償都沒有,連那個帶有商業利益的A金都不給,反正妳不屑用啊,這是妳想要又可以接受的結果嗎?

明明自己沒核對好 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 自己的回郵信封地址寫錯可不可以賴郵差,郵局或是賴用回郵信封寄東西的?

應該要加強系統對email address正確性的查核設立防呆機制免得衍生消費爭議 明明自己沒核對好 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

把電郵地址寫錯,跟是向誰訂沒直接因果吧。

其實我也知道集團訴訟有難度,更何況是對國外的公司,整件事是因為我疏忽造成的我承認,但agoda的態度就是一切的錯都是消費者的錯,這一點讓我很不滿,且agoda網站上明確說明會寄發確認信件給消費者,但agoda從未成功的將確認信件寄出(給消費者)難道沒有疏失?Agoda這麼大的公司,且高度依賴email與消費者聯繫,難道不應該加強系統對email address正確性的查核? 今天爭的其實是一口氣啊! 應該要加強系統對email address正確性的查核設立防呆機制免得衍生消費爭議

重點還是在於明明就是自己輸入 錯誤的email導致無法收到確認信 為何還要凹廠商負責50%的損失? 而且前面也提到了當付款完成agoda 就會跳到訂單已確認的畫面也有訂單編號 信用卡也很可能會即時發出刷卡通知 至少我自身的信用卡訂agoda都有收到 再來是入住是用護照又不是用email 樓主還是堅持要提告那也只能祝福你了 另外能否請樓主回應到底訂房完成後有無 跳到下一頁訂單完成的畫面 無需刻意迴避眾人的疑問 然後只在emai錯誤導致agoda寄出錯誤這假議題打轉 錯誤的email導致無法收到確認信 為何還要凹廠商負責50%的損失?~~~發生事情是要解決問題,沒人要去凹廠商負責,理性討論提供解決方案才是~~3月份Agoda網站有做了修改要輸兩次mail防止爭議~(公司如此表達善意)但對新手的我被嚇到了以後直接訂飯店比較安全少一些爭議其實沒差多少金額,只是訂房網站多了各飯店的訂房價錢情形,可以上網看看就好!!

所以到底是否是樓主你本人訂的嘛 然後是因email錯誤才導致沒收到此訂單 如不是本人訂的 就向銀行說是盜刷列入爭議款 我這幾年用agoda訂了多次房都很滿意的說 銀行的爭議款不是無止盡隨便運用,當Agoda.提出是消費者mail錯銀行也只能先付錢等消費者自行去處理爭議,最後消費者買單或Agoda運用A金假借有善意處理但實際在誘惑消費者繼續使用該網站訂房,Agoda要修正該網站平台的設計要防呆機制,讓網站,消費者及飯店三方都平順

消費者雖然是弱勢,但也不是每個消費者想要的方向都是相同的。 現在法律、法院判決、消保會,都是盡量把契約解釋成成立生效,藉此保護消費者的「權利」,出問題時廠商才要付契約責任。 可是原po這種案例(其實還不少),是希望將契約解釋成不成立,這樣就可以拿回自己的「利益」,原po這個案子裡就說「agoda應該審核email,如果email錯,應該訂房無效」。 我們一般消費者者聽到這種邏輯當然嚇死了,email錯改正就好了,若是這樣成為常態,哪天我email打錯,agoda直接把我已經付錢的單取消,消費者的權利被某些消費者的利益搞沒了、是有事嗎!! agoda應該審核email,如果email錯,應該訂房無效,告網站賺錢的公司也必須有能力及行為要去設立網站上的一些防呆機制以避免消費糾紛

先說明 沒有要戰誰,我知道大家的看法一定不一樣,如意見相左 請尊重別人的感受並勿戰,謝謝! 發起Agoda.com訂房網 (團體訴訟) ★★受害者20人即可團體訴訟★★ 說明: 一、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二章_消費者權益 第四節_消費資訊之規範 第22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企業經營者之商品一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 並第23條規定:「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前項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拋棄。」 二、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五章_消費爭議之處理 第二節_消費訴訟 第50條第1項規定:「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20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本條文之主要目的在於,若因同一消費事件致多數消費者受害,如消費者個別向同一企業經營者提起訴訟,將增加法院負擔、浪費社會成本,故而有此制度產生。 三、《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規定:「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 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本條文之目的乃在於,對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之惡質企業經營者,達到加重其責任的懲罰效果,須透過訴訟手段方具有強制力。 事由: 對於Agoda.com訂房網,不合理扣款等訂房糾紛,在此發起團體訴訟,希望受害者一起聯合抵制這家罔顧消費者權益的訂房網,以防更多消費者受害。 聯合團體訴訟請附上 1.事由 2.名字 3.聯絡電話 4.聯絡的email 參與者請附上資料寄至:[email protected] 張小姐收 聯合20人受害者,本人即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提起申請進行訴訟求償。 本人事由說明: 1.本人於2019年1月份查覺信用卡帳單多出2筆agoda訂房款項。經致電agoda查詢為訂單322902148/322901012 2.訂單322902148/322901012 並未出現(存在)於本人agoda帳戶之中,agoda 客服於2019年1月底以電話回覆,說明訂購322902148/322901012之信箱為 [email protected]。 3.此信箱 [email protected] 為無效e mail address. 故本人從未收到Agoda這二筆訂單的確認信件。(正確為[email protected]) 4.因為本人從未收到Agoda這二筆訂單的確認信件,於agoda帳戶中也查詢不到此二張訂單,故認為預定失敗,且後續亦無法進行任何訂單管理或訂單取消,也因為無法進行任何訂單管理,故產生了此消費糾紛。 經與Agoda多次協商未果,本人主張雖此糾紛始於e-mail address 輸入錯誤造成,但Agoda網站中明確定義:「Agoda會向消費者發送電子郵件確認已接受預訂」,但agoda從未成功的送未確認信件,仍訂房成功,造成在消費者不知情的狀況下完成預定房間,一樣有系統管理上的缺失,故雙方應責付50%。 爭議點: a.此案帳戶[email protected] 為無效e mail address,agoda在送出確認信件後,一定會被退回,但卻仍然完成訂房,完全沒有沒有保護消費者的機制。 b.Agoda網站中明確定義:「Agoda會向消費者發送電子郵件確認已接受預訂」,但agoda從未成功的送未確認信件 ,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22及23條,仍完成訂房,造成在消費者不知情的狀況下完成預定房間,損害消費者權利。 c.Agoda允許在沒有登入帳號的狀況下接受預定訂房,應查核e-mail address的正確性,否則一旦不慎輸入e-mail address錯誤,消費者自身很難查覺,而蒙受損失。 如何與您聯絡~我也是發生一樣的事情(2月份過年期間)現在消保官及飯店都努力解決希望能順利~與我聯絡0928247660(我是醫療人員上午比較可接聽電話)希望能提供一些過來的經驗謝謝 Agoda不同的客服都用不同的手段方式但都用A金要消費者繼續使用網站訂房,其實都仍有其商業利益~Agoda應該拿出真正改善的機制~網站的設計要更完善,例如:設防呆機制很重要設定安全驗證碼..等等保障買賣交易平順安全!!

我先不評斷樓主的case是誰的問題大.或是僅僅是某個因為客服需要再訓練而產生的問題. 或是一個使用者本身有瑕疵. 我只是針對樓主提出的條文做討論. 二、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五章_消費爭議之處理 第二節_消費訴訟 第50條第1項規定:「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20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本條文之主要目的在於,若因同一消費事件致多數消費者受害,如消費者個別向同一企業經營者提起訴訟,將增加法院負擔、浪費社會成本,故而有此制度產生。 這裡說的同一原因事件是什麼意思? 我的解讀用下面的例子解釋, 某個旅行社出了一個團, 中間產生服務糾紛. 全團50人, 只要有20人以上的人權益受損. 與其個別告旅行社, 由一人以自己的名義提出訴訟. 目地是減少法院負擔, 降低社會成本. 我想樓主想做的是"集體訴訟"- class action lawsuit. 我相信台灣有相對的消費者法律. 但是看起來樓主是要讓消費者保護協會幫忙. 我認為, 應該先了解一下, 消費者保護協會能不能夠接這樣的case. 樓主認為他有法源提出團體訴訟是假設台灣的法律有辦法約束一個外國公司. 我剛查了一下, Agoda原本是以新加坡為基地的公司, 2007年就被美國的類似公司合併了. 從它的網站上看起來, 它的公司在新加坡還是有基地的. 所以, 訴狀要怎麼寫呢? 寫不對, 法院不見得會受理啊. 是不是要去研究新加坡的相關法律, 還是去找新加坡的相關消費者保護團體來幫忙呢?

樓主都自稱自己是網路購物老手,而且連申請航空公司會員這麼麻煩的事都ok,訂房網站卻不願意用會員登入訂票,一定是有自己的考量,就不用把他當被陷阱騙的新手了。

澄清一下,我是針對「如何簡單避免原文這件事情發生」來分析延後付款的陷阱,告訴大家(特指新手)立即付款是安全牌,但並非告訴大家不要使用延遲付款! 尤其是針對新手,由於新手對網站操作、訂房流程、潛規則(匯率)等不熟悉,延後付款的風險性大幅提高! (本篇原文就是經典案例:沒登入又信箱打錯,等到被扣款為時已晚無法補救) 立即付款至少能夠讓你有機會盡早查覺錯誤並補救。 延後付款當然有好處,特別是可以用來技術性達成某些目的! 每個人的狀況、想法不同,選擇哪種方式當然是自行衡量利弊囉!! 最後,不知道各位同不同意:絕大多數抱怨文都是在「不熟悉遊戲規則而選擇延後付款」情況下發生的? 你說的也沒錯,新手對許多規則不熟悉,也不善於管理訂單,比較容易出問題,事實上延遲付款我也會偶而未到扣款時間,就請客服結算。尤其匯率波動大的貨幣。

寫的很好,但我不太同意大大說的不使用延遲付款功能,先就匯率來說,使用延遲付款台幣支付,的確會有匯率亂計算的問題,但若選擇當地貨幣付款,則不會出現這個問題,還是依信用卡國際組織的匯率計算。所需承擔的風險只是匯率的變動。及信用卡在扣款日是否為有效扣款。 個人選擇延後付款主要在於習慣訂了機票,隨後就準備訂房,每年7~8次以上出國,商務或旅行,機票往往半年前,甚或7~8個月前就已訂好,當然隨之訂房也會完成,我可不願意7~8個月前就付了酒店錢,所以使用到付或延遲付款是我的習慣。而且這期間若房價有變動,也可適時調整。立即付款和延遲付款各有優劣,只要能避劣取優,為何不用。 澄清一下,我是針對「如何簡單避免原文這件事情發生」來分析延後付款的陷阱,告訴大家(特指新手)立即付款是安全牌,但並非告訴大家不要使用延遲付款! 尤其是針對新手,由於新手對網站操作、訂房流程、潛規則(匯率)等不熟悉,延後付款的風險性大幅提高! (本篇原文就是經典案例:沒登入又信箱打錯,等到被扣款為時已晚無法補救) 立即付款至少能夠讓你有機會盡早查覺錯誤並補救。 延後付款當然有好處,特別是可以用來技術性達成某些目的! 每個人的狀況、想法不同,選擇哪種方式當然是自行衡量利弊囉!! 最後,不知道各位同不同意:絕大多數抱怨文都是在「不熟悉遊戲規則而選擇延後付款」情況下發生的?

不評論這件事的對錯,我想說的是如何簡單避免這件事情發生。 這些知名訂房平台都會有所謂延後付款的功能,我自己都是盡可能避免使用!! 延後付款看似佔了便宜,但潛藏很多陷阱,最常見的大概就是: 1. 訂了房而不自知:因為沒有馬上被收取費用,訂房人很容易疏忽忘記自己有訂房,等到被扣款時已來不及取消。 2. Agoda台幣延後付款的匯率陷阱:台幣/外幣立即付款、外幣延後付款這三種都是收取網頁上看到的數字;但是台幣延後付款的匯率則會明顯高於市場行情。 其實棧上很多這類糾紛若是選擇立即付款就可以避免!! 就像樓主自己說「發現帳單有Agoda款項」,如果是立即付款就能提早察覺有異,盡早聯繫客服處理,這時候通常都來得及取消訂單,避免大額損失! 我知道很多人選擇延後付款的理由是因為很可能會取消訂單改訂其他住宿,但這無形中也踏入了前述的陷阱! 因為很容易在刪刪改改中疏忽而沒有取消訂單造成no show被收取房費。 立即付款對我來說就是易於管理、安心,訂了就付款,取消就刷退,簡單明瞭! 至於海外交易手續費,現在幾乎每家刷退都不會額外收取手續費,很多信用卡刷退會退還刷卡時的手續費(有整理表可查詢),所以不用擔心刷退造成手續費損失! 唯一有影響的是匯率造成金額差異。 我也知道有些人選擇延後付款是基於其它理由(如信用卡權益)不只是單純想延後付款,這就要自己衡量利弊了! BTW, 很多飯店官網訂房可以到場付款,但要留信用卡做擔保。而且也不一定要登入飯店會員才能訂房,如果信箱輸入錯誤......?? 所以,不管在哪訂房,最重要的是千萬記得要留下確認訂房後的那個頁面&檢查信箱有無收到確認信。 寫的很好,但我不太同意大大說的不使用延遲付款功能,先就匯率來說,使用延遲付款台幣支付,的確會有匯率亂計算的問題,但若選擇當地貨幣付款,則不會出現這個問題,還是依信用卡國際組織的匯率計算。所需承擔的風險只是匯率的變動。及信用卡在扣款日是否為有效扣款。 個人選擇延後付款主要在於習慣訂了機票,隨後就準備訂房,每年7~8次以上出國,商務或旅行,機票往往半年前,甚或7~8個月前就已訂好,當然隨之訂房也會完成,我可不願意7~8個月前就付了酒店錢,所以使用到付或延遲付款是我的習慣。而且這期間若房價有變動,也可適時調整。立即付款和延遲付款各有優劣,只要能避劣取優,為何不用。 之前也說過,agoda只是訂房仲介,酒店房價只是代收,提供資訊平台賺取佣金,不管旅客是否訂房後有無住房,agoda還是要付錢給酒店,只因自己填錯信箱住址,未收到確認信,因此要求agoda需負責50%的房費,怎麼看也覺得不合情理。 其實之前我有說過,不管訂機票,訂房,或其他網購,只要付款訂單完成,我一定截圖,這個習慣一定要有,直到確認信進來,核對無誤,我才會把截圖刪除。我也曾email帳號填錯,最近一次發生在去年底購買德威航空的機票,我也不知為何確認行程單沒收到,但因為我有截圖,所以我並不擔心,有機票預訂編號可查詢,也可直接列印。3月底也順利搭機回來。 凡事都在自己如何管理自己的訂單,如果不願多花點心力去管理,即便再好的網站,還是會有人出錯,不想檢討如何管理自己,避免錯誤無法挽救,未來還是會再發生,彼此共勉之。

現在有太多太多住宿已經無法聯絡官網訂房了。

不評論這件事的對錯,我想說的是如何簡單避免這件事情發生。 這些知名訂房平台都會有所謂延後付款的功能,我自己都是盡可能避免使用!! 延後付款看似佔了便宜,但潛藏很多陷阱,最常見的大概就是: 1. 訂了房而不自知:因為沒有馬上被收取費用,訂房人很容易疏忽忘記自己有訂房,等到被扣款時已來不及取消。 2. Agoda台幣延後付款的匯率陷阱:台幣/外幣立即付款、外幣延後付款這三種都是收取網頁上看到的數字;但是台幣延後付款的匯率則會明顯高於市場行情。 其實棧上很多這類糾紛若是選擇立即付款就可以避免!! 就像樓主自己說「發現帳單有Agoda款項」,如果是立即付款就能提早察覺有異,盡早聯繫客服處理,這時候通常都來得及取消訂單,避免大額損失! 我知道很多人選擇延後付款的理由是因為很可能會取消訂單改訂其他住宿,但這無形中也踏入了前述的陷阱! 因為很容易在刪刪改改中疏忽而沒有取消訂單造成no show被收取房費。 立即付款對我來說就是易於管理、安心,訂了就付款,取消就刷退,簡單明瞭! 至於海外交易手續費,現在幾乎每家刷退都不會額外收取手續費,很多信用卡刷退會退還刷卡時的手續費(有整理表可查詢),所以不用擔心刷退造成手續費損失! 唯一有影響的是匯率造成金額差異。 我也知道有些人選擇延後付款是基於其它理由(如信用卡權益)不只是單純想延後付款,這就要自己衡量利弊了! BTW, 很多飯店官網訂房可以到場付款,但要留信用卡做擔保。而且也不一定要登入飯店會員才能訂房,如果信箱輸入錯誤......?? 所以,不管在哪訂房,最重要的是千萬記得要留下確認訂房後的那個頁面&檢查信箱有無收到確認信。

還有就是她講得她自己像是"被害人",要和其他被害人聯合起來弄個集體訴訟,那就是有加害人對吧!但到底誰是加害人?難道不是她自己嗎?從頭到尾她創始訂房過程及造成她想要的訂房結果,沒有人壓著她去訂房啊!Agoda從來沒有強迫她訂房,都只是跟著她的指示把房間訂好,然後把錢及資訊轉送到她想要的飯店。結果Agoda變成她口中的加害人,要付50%責任?我覺得原PO才像是詐騙集團,想要詐騙這些商家的錢。 雖然她口口聲聲說Agoda機制有問題,我試一試結果,完全不覺得有什麼問題。我故意打了con,它不會第一次就進入下一個畫面,而是有黃色框加上三角形驚嘆號提醒email欄位有問題得檢查,假如非要忽略它,執意進入下一頁,它還是會讓你進入去填信用卡資料。然後在預定鍵的下方,它會第二次提醒,預定之後那個成功通知會送到con的住址,如果繼續忽略第二個警告,它會讓人訂,因為就像樓上説的,email的正確性並不是訂房成功與否的要件。最後按下預訂鍵,會出現畫面告知訂房是否成功,給一個成功代碼。所以我之前提到,Agoda已經有警示功能,有二次,然後再加上訂房成功畫面通知。但原PO居然可忽略這三個警示及通知,假裝沒事沒有訂到房間,再來怪罪Agoda系統問題,要求它付50%的責任,這難道不像是詐騙集團的行為嗎?我相信不管商家再怎麼改善系統,像原PO這種客戶,一樣繼續忽略,然後到處抱怨,反正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我很少去批評別人在客棧提出商家的問題,因為我覺得這些前人的經驗可幫助後面的人。其他樓也有提到一些訂房網站的問題,造成他們的損失,也提到訴訟,至少那些個案有一些道理存在,但是原PO在這裡的抱怨及想要採取的行動,是我聼過最荒謬的一個案件。

所以換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Agoda收費是因為訂房的人"以為"沒這筆訂單,或是這筆訂單不成立所以no show,錢主要還是下訂的飯店收走了. Agoda只是代訂的網站,除非網站收到客人預訂卻沒有幫客人訂房,不然該訂的也訂了,只是因為客人自己不小心留了一個錯誤的email帳號,沒有收到確認email也不擔心自己的訂房不成立而沒地方住,這樣說是代訂網站要幫忙賠一半,的確是有點說不通啦.

快報稅了,你可主張沒收到通知,拒絕繳稅嗎??? 政府會說繳稅是應盡義務,有沒有收到都要繳。 1.你要付錢是因為你訂購房間,不是訂購"email",對方接受訂單交易就成立。email只是通知,有沒有收到並不是交易標的,除非你的交易合約有約定,要收到email生效。 2.飯店並不是email公司,沒收到email關他P事。你自己的信箱收不到是你的責任吧。 市場交易活動有很多種,網路交易算是目前最便利跟最便宜。不然你可以找好一點的旅行社他會幫你comfirm(其實出包機率也有),找銀行用履約保證(對方應該不會收),直接跟旅館訂(不會講外文)。 對了,可以考慮用中美貿易戰,還是非洲豬瘟,英國脫歐.......,要求對方退款。 補充:想要量身訂做又不要花錢.........只有詐騙集團。

我覺得大家似乎忽略了一點,agoda僅是訂房的仲介公司,錢雖然是agoda收,可是agoda還是要付給酒店,不管旅客有沒有住宿,agoda僅是幫忙預訂,提供資訊的仲介平台,抽取佣金而已,要仲介去負擔50%的費用?覺得很奇怪,何況錯誤的造成並非是agoda。

所以真正訂了房的人一點都不記得自己訂了房嗎?這個才是奇怪,就是有需求才會去訂房,沒收到確認信,系統裡看不到訂房資料,都不怕最後入住有問題嗎? email帳號打錯的確有可能發生,可是訂了房要的就是能順利入住,不太可能在入住前沒去巡一下自己的訂房有沒有問題,除非是訂了一大堆,所以不會注意到哪個是對的,哪個是錯的. 如果LZ你這邏輯說得通,那訂房網以後肯定要在你下訂時馬上跟你收錢,不然不要說打錯,用假帳號訂一堆房,反正確認的email肯定收不到,什麼訂房限制條件都不用管,多省麻煩啊.

消費者雖然是弱勢,但也不是每個消費者想要的方向都是相同的。 現在法律、法院判決、消保會,都是盡量把契約解釋成成立生效,藉此保護消費者的「權利」,出問題時廠商才要付契約責任。 可是原po這種案例(其實還不少),是希望將契約解釋成不成立,這樣就可以拿回自己的「利益」,原po這個案子裡就說「agoda應該審核email,如果email錯,應該訂房無效」。 我們一般消費者者聽到這種邏輯當然嚇死了,email錯改正就好了,若是這樣成為常態,哪天我email打錯,agoda直接把我已經付錢的單取消,消費者的權利被某些消費者的利益搞沒了、是有事嗎!! 我的論點倒也不是說因為email 錯誤就應該讓訂單不成立,我講的是e-mail address格式錯誤,因為我的錯誤是在 .com 的地方,打成了.con,這樣的格式錯誤會使e-mail無法寄出,所以確認信件是無法成功寄送的,而agoda的網站明確說明會發送電子郵件給消費者確認已接受預訂,但Agoda並沒有做到此承諾,所以我認為Aagoda也有疏失。如樓上幾樓所言,是我自己輸入了錯的e-mail address,還要怪Agoda沒有寄發確認信件? 我的想法是Agoda如果願意負責任的如他們自己承諾的寄發確認信件給消費者,那麼Agoda就應該加強對e-mail address格式的正確性查核。 再來,因為agoda的系統是充許在沒有登入帳號的狀況下完成預定,那麼e-mail就會扮演這很重要的角色,我想大家應該不會注意到,同樣是在沒有登入帳號的情況下,如果使用的是電腦網頁預定,系統是會要求重覆輸入e-mail address以確保e-mail 的正確性,但如果是用APP的話,就不會有再次確認e-mail address的防呆措施 (為什麼網頁有,APP沒有?? 大家可以隨便去試試看~輸入什麼阿貓阿狗的格式,只要有@有. 它都能接受),再者一般而言不會有消費者故意打錯自己的e-mail address,若消費者不慎打錯e-mail address 自身很難查覺,所以系統的查核就很重要。 先說一下,我個人是高度依賴網路消費的人,所以在很多國內、國外的網站都有申請為會員,大部份的網站(如航空公司)是會要求你先成為會員後,才能進行消費,而在你申請為會員時即會要求你提供e-mail address,然後會寄發一封帳號啟用信件,你必需完成點閱帳號啟用信件,才算完成會員申請,並且有多數的網站在你輸入e-mail address時即能查核出錯誤的格式,要求申請者修改後才能繼續下一個流程,我的認知這即是在確認e-mail address的正確性,且大多數的網站都能做到,在此我也只是希望agoda也能做到。

消費者雖然是弱勢,但也不是每個消費者想要的方向都是相同的。 現在法律、法院判決、消保會,都是盡量把契約解釋成成立生效,藉此保護消費者的「權利」,出問題時廠商才要付契約責任。 可是原po這種案例(其實還不少),是希望將契約解釋成不成立,這樣就可以拿回自己的「利益」,原po這個案子裡就說「agoda應該審核email,如果email錯,應該訂房無效」。 我們一般消費者者聽到這種邏輯當然嚇死了,email錯改正就好了,若是這樣成為常態,哪天我email打錯,agoda直接把我已經付錢的單取消,消費者的權利被某些消費者的利益搞沒了、是有事嗎!!

祝福樓主能訴訟成功,也讓部份粗心訂房者拿回些錢,這種情況一般是不可能發生,網路交易(訂房,訂機票),刷卡完成後,跳出訂單編號,就要馬上截圖,養成這個習慣,就不會有上述情況發生。大家共勉之。

哈哈,應該也沒人不悅 只是就如樓主所說意見不同 只是po在這相信與樓主意見相左的會是多數 既然不願回答訂房詳細過程 那實情如何應該明瞭了 樓主慢走不送了 我也不再回應了

重點還是在於明明就是自己輸入 錯誤的email導致無法收到確認信 為何還要凹廠商負責50%的損失? 而且前面也提到了當付款完成agoda 就會跳到訂單已確認的畫面也有訂單編號 信用卡也很可能會即時發出刷卡通知 至少我自身的信用卡訂agoda都有收到 再來是入住是用護照又不是用email 樓主還是堅持要提告那也只能祝福你了 另外能否請樓主回應到底訂房完成後有無 跳到下一頁訂單完成的畫面 無需刻意迴避眾人的疑問 然後只在emai錯誤導致agoda寄出錯誤這假議題打轉 我沒有要回避誰的問題,也沒有要回覆誰的問題,一開始我就說了,我沒有要戰誰,我也尊重各位的意見不同,如果我們想法沒有共同之處,我想也不必多費唇舌,而且還造成彼此的不悅,這些都是不必要的。

重點還是在於明明就是自己輸入 錯誤的email導致無法收到確認信 為何還要凹廠商負責50%的損失? 而且前面也提到了當付款完成agoda 就會跳到訂單已確認的畫面也有訂單編號 信用卡也很可能會即時發出刷卡通知 至少我自身的信用卡訂agoda都有收到 再來是入住是用護照又不是用email 樓主還是堅持要提告那也只能祝福你了 另外能否請樓主回應到底訂房完成後有無 跳到下一頁訂單完成的畫面 無需刻意迴避眾人的疑問 然後只在emai錯誤導致agoda寄出錯誤這假議題打轉

1.這個平台是意見交流,大家都是台灣人,將心比心減少口氣稍重的文字,不論誰對誰錯都有可能,只希望大家透過經驗交流,減少自己錯誤發生,合法爭取應有權益,重要的是促使廠商能多一點保障消費者。 2.網路交易發展沒有很久,我認為法規上保護消費者稍少,因為網路交易已不是傳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銀貨兩訖的型態,而且屬於預購型交易,所以屬於資訊不對稱的情況,就是消費者屬於資訊弱勢,就是交易過程中消費者大部分必須先刷卡支付,網路業者已取得金錢保障,但是消費者可能面臨下列風險:錯誤的E-MAIL收不到確認信,正確的E-MAIL但還是沒收到確認信,訂了以後飯店沒房要取消,訂了以後價格爭議要求取消,網站資訊內容與實際不同等多多情況,以上即使消費者沒有過失,有時也不容易取得網路業者公平對待,因為你已付錢,東西收不收隨你,打官司,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有這種勇氣,何況網路公司是國外超大公司,有多少人可以花很大的力氣去爭得自己應有的權益呢?所以我認為有不少消費者選擇吞忍來處理吃虧,且因為法令保障不足,也不知自己的權益在哪裡。 3.目前網路上交易的規則,大部分都是以消費者自身固有的印象來判斷對錯,或許大家認為遊戲規則很清楚,你照做就沒有錯,這就是會衍生消費者保護不足的狀況,因為遊戲規則是廠商訂,執法的是廠商,你是被執法的對象,久了就麻痺了,即使不合理也不敢講,就變成應該是自己的錯,有幾次想以自身案例為大家爭取更大權力,也被大家意見給淹沒了,我認為有意見,有爭取,消費者權益才會持續被重視與保障,因為大家都是善意的。

奇怪了,明明是自己的錯,卻又要怪到別人身上,自稱"受害人",真是大開眼界。所有訂房網在訂房者按下預定鍵後,都會提供下一個畫面告訴消費者成功與否,假如訂單有成功,訂房代號是什麼,也提醒消費者要把它印下來存起來,難道Agoda沒提供妳那畫面?再者,訂房網在妳按下預定鍵前的最後一個畫面,也會提醒消費者那個確認信會寄到xxx@xxx的email住址,也就是妳之前輸入的,難道妳都沒在看,不再檢查一次嗎?這也能發起集體訴訟。

就航空公司而言,航空公司並不需要以email聯絡消費者,或姓名錯誤也不會影響email的寄送,與此狀況並不相同。 不對喔 姓名錯誤你就無法搭機了 然後如email錯誤那不就跟你這件agoda訂房一樣 你怎麼知道你這張機票確定有訂成功? 再來你email錯誤agoda到底要怎麼寄給你 而且如你訂單的名字無誤的話 飯店方就會有你的資料是憑護照入住的 並不是用email入住的 自己的錯誤就勇於自己承擔記取教訓吧

就航空公司而言,航空公司並不需要以email聯絡消費者,或姓名錯誤也不會影響email的寄送,與此狀況並不相同。 現在有線上交易的訂單是不需要填email連絡的嗎?那是不是我航空公司的訂單email也錯誤就不用負契約上的責任了嗎

蠻有趣的論點:若email輸入錯兩方應各負50%的責任,那機票姓名輸入錯航空公司不是應該負擔全額嗎?機票上的名字根本沒有那個人啊。哈哈 就航空公司而言,航空公司並不需要以email聯絡消費者,或姓名錯誤也不會影響email的寄送,與此狀況並不相同。

蠻有趣的論點:若email輸入錯兩方應各負50%的責任,那機票姓名輸入錯航空公司不是應該負擔全額嗎?機票上的名字根本沒有那個人啊。哈哈

1.現在網路訂房人數多,大型訂房網就那幾家,因此不論是住宿供應者或消費者,都必須靠這些訂房網才能活下去,我認為訂房網出錯率不高,不會高於1%,但還是會出錯,如果妳是出錯的消費者,一定是很不爽,99%爽的人與低於1%不爽的人,是不能討論對與錯,但不要忘記你還是可能成為那1%的人。 2.AGODA是國際公司,並不適用台灣法令,台灣官方連司法管轄權都沒有,所以團體訴訟如何打,還有待高人指點。 3.我倒希望大家把認為被欺負的情形集體PO出來,可能有些個案是消費者錯,有些真是訂房網錯,至少讓訂房網知道所作所為會被大家討論,希望善待每一位消費者,否則小蝦母對大鯨魚,是無解的,因為消費者很少會在訴訟上獲得公平待遇,只有透過網路力量與聲譽來制衡。 其實我也知道集團訴訟有難度,更何況是對國外的公司,整件事是因為我疏忽造成的我承認,但agoda的態度就是一切的錯都是消費者的錯,這一點讓我很不滿,且agoda網站上明確說明會寄發確認信件給消費者,但agoda從未成功的將確認信件寄出(給消費者)難道沒有疏失?Agoda這麼大的公司,且高度依賴email與消費者聯繫,難道不應該加強系統對email address正確性的查核? 今天爭的其實是一口氣啊!

1.現在網路訂房人數多,大型訂房網就那幾家,因此不論是住宿供應者或消費者,都必須靠這些訂房網才能活下去,我認為訂房網出錯率不高,不會高於1%,但還是會出錯,如果妳是出錯的消費者,一定是很不爽,99%爽的人與低於1%不爽的人,是不能討論對與錯,但不要忘記你還是可能成為那1%的人。 2.AGODA是國際公司,並不適用台灣法令,台灣官方連司法管轄權都沒有,所以團體訴訟如何打,還有待高人指點。 3.我倒希望大家把認為被欺負的情形集體PO出來,可能有些個案是消費者錯,有些真是訂房網錯,至少讓訂房網知道所作所為會被大家討論,希望善待每一位消費者,否則小蝦母對大鯨魚,是無解的,因為消費者很少會在訴訟上獲得公平待遇,只有透過網路力量與聲譽來制衡。

所以到底是否是樓主你本人訂的嘛 然後是因email錯誤才導致沒收到此訂單 如不是本人訂的 就向銀行說是盜刷列入爭議款 我這幾年用agoda訂了多次房都很滿意的說

先說明 沒有要戰誰,我知道大家的看法一定不一樣,如意見相左 請尊重別人的感受並勿戰,謝謝! 已截止...發起Agoda.com訂房網 (團體訴訟) 說明: 一、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二章_消費者權益 第四節_消費資訊之規範 第22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企業經營者之商品一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 並第23條規定:「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前項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拋棄。」 二、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五章_消費爭議之處理 第二節_消費訴訟 第50條第1項規定:「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20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本條文之主要目的在於,若因同一消費事件致多數消費者受害,如消費者個別向同一企業經營者提起訴訟,將增加法院負擔、浪費社會成本,故而有此制度產生。 三、《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規定:「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 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本條文之目的乃在於,對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之惡質企業經營者,達到加重其責任的懲罰效果,須透過訴訟手段方具有強制力。 事由: 對於Agoda.com訂房網,不合理扣款等訂房糾紛,在此發起團體訴訟,希望受害者一起聯合抵制這家罔顧消費者權益的訂房網,以防更多消費者受害。 聯合團體訴訟請附上 1.事由 2.名字 3.聯絡電話 4.聯絡的email (已截止) 本人事由說明: 1.本人於2019年1月份查覺信用卡帳單多出2筆agoda訂房款項。經致電agoda查詢為訂單322902148/322901012 2.訂單322902148/322901012 並未出現(存在)於本人agoda帳戶之中,agoda 客服於2019年1月底以電話回覆,說明訂購322902148/322901012之信箱為 [email protected]。 3.此信箱 [email protected] 為無效e mail address. 故本人從未收到Agoda這二筆訂單的確認信件。(正確為[email protected]) 4.因為本人從未收到Agoda這二筆訂單的確認信件,於agoda帳戶中也查詢不到此二張訂單,故認為預定失敗,且後續亦無法進行任何訂單管理或訂單取消,也因為無法進行任何訂單管理,故產生了此消費糾紛。 經與Agoda多次協商未果,本人主張雖此糾紛始於e-mail address 輸入錯誤造成,但Agoda網站中明確定義:「Agoda會向消費者發送電子郵件確認已接受預訂」,但agoda從未成功的送未確認信件,仍訂房成功,造成在消費者不知情的狀況下完成預定房間,一樣有系統管理上的缺失,故雙方應責付50%。 爭議點: a.此案帳戶[email protected] 為無效e mail address,agoda在送出確認信件後,一定會被退回,但卻仍然完成訂房,完全沒有沒有保護消費者的機制。 b.Agoda網站中明確定義:「Agoda會向消費者發送電子郵件確認已接受預訂」,但agoda從未成功的送未確認信件 ,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22及23條,仍完成訂房,造成在消費者不知情的狀況下完成預定房間,損害消費者權利。 c.Agoda允許在沒有登入帳號的狀況下接受預定訂房,應查核e-mail address的正確性,否則一旦不慎輸入e-mail address錯誤,消費者自身很難查覺,而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