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內容
大家好,我本人在加拿大,留學生身份, 拿的是中國護照, 打算八九月去法國。 由於我BF是法國人,所以我會住在他家,我們打算在歐洲呆一個半月,他已經讓他父母去市政廳拿那個invitation letter的表格,但我看網上很多都説需要寫個行程表,雖然我們有打算去申根其他國家玩,但是我可不可以不用跟領事館説這個呢?因為不然的話,是不是還要預定其他國家的旅館火車票之類的,好像很麻煩。如果我只跟他們説我打算一直呆在法國住在他家,是不是就不用寫什麼行程表了?另外那個invitation letter一定要有原件和複印件嗎?因為原件肯定還在法國,我怕如果要他父母寄過來的話,要等很久, 如果只是掃描給我列印出來就行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