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內容
就看旅行社友沒告知囉 ~~ 達人 不知道有沒證 !! 這年頭 達人好多 ~~ 出了事情 ! 就變旅行社倒霉 哈哈 ~~
據我所知, 美國國內線機票-UA、AA 都有收這個費用,類似行李處理費之類的 跟國際段是不一樣的唷~ 但是如果是跟國際段開成一本票,那就是跟著國際段航空公司規定 如果是國際段與國內段分開開,那肯定就是要要收了。
請問這兩個航段是開在同一張機票上嗎? 如果在同一張機票上,你們去check-in的時候有給他們看電子機票嗎? 可以看一下你們的機票,是否包含拖運行李就知道了 國內航空行李管的嚴,如果沒有看到機票上有寫或是沒有出示機票,是要另外付錢的。 謝謝提醒, 我們手上並沒有電子機票. 我們是團票, 都在達人手上. 下次我會要求要看電子機票.
前輩回覆的訊息很受用. 我會去問一下品保這樣的事情該如何處理比較適當. 不知道是誰死要錢, 據達人/旅行社說20 多年來這是頭一遭遇到此情形, 旅行社承辦人辦理此項業務已經20 多年了, 其他團都沒有此情況, 只有我們這團是很特別的8-). 所以我們除了看到極光大爆發, 也遇到了旅行社覺得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聽起來的意思是, 其他人都是使用了不用付費是嗎? 不然就是業務疏失沒有幫我們加買我們這團的行李托運. 當事情順利進行時, 是無法展現誠意與能力. 當遇到問題時, 能處理這才是能力.
國內段機票不含運費。看你托運幾件。旅行社或達人的過失就是應告知而未告知。不含該段運費。 重點在使用者付費。拖你們自己的行李費用。一直要找別人拿錢幹嘛。服務費不同於行李運費。 當然事後被告知 要付行李費 心裏會不爽。 但當年妳瞭解。國外航空公司的運作方式。卻還是不明白使用者付費...硬要拿。 就上品保。協調破裂 就法院見。
修正。若是確認是達人的問題。 就不用上品保了。 直接上法院 因為他不是旅行社代表身分。 有無領隊執照 以及出團使用的旅行社名城。30人不算小。 應該還是有旅行社再配合。所以若是用公司名義出發。那就必須有合約。 沒有合約。先被觀光局罰。沒有領隊執照 在罰。 所以他若無旅行社身分 有從事旅行團體工作。也可以告
上品保協調。 若旅行社有證據 說有告知 達人。達人因為應告知而未告知。 那就跟達人拿。 但達人應該會不給。因為一萬八不少錢。所以協調會趨向。部分補償。因為還是使用者付費。沒有惡意侵佔旅客權益。因為不是跟你收了這筆錢。有故意讓你再付一次。協調破裂。就上法院 若旅行社無法提供資料。顯示有告知達人。行李費的問題 那就是找旅行社協調。 先上品保。 後面同上. 應告知而未告知。 善盡善良管理人 等等等 有無故意導致旅客權益 等等 但還是回到使用者付費。 看你們想怎麼做
若是事先旅行社告知必須要自付行李費用, 那我就不會在此留言詢問前輩們, 旅行社包了我們此行三十多人全程 "國際+國內航段的機票", 我們每人行李在沒有超重的情形之下, 被航空公司收取費用, 我想遇到這樣情形的消費者, 會不反應嗎? 重點不在於25 美金/人 是否九牛一毛, 而是這錢應該是找誰 旅行社 or 達人 處理才是正確的方向. 旅行社處理機票不是免手續費, 達人那邊我們也是有付小費/天. 發生這樣的事情.. 都不是三方樂於看見的
既然是極光達人。應該常使用 這種班機搭配方式。國際配國內段 若不是同聯盟 或是有合作關係的航空公司 通常是拆。兩段票分開買。 我想不是達人忘了提醒你們。就是自己也忘了。 行李運費。 一般旅行社業務賣票也不是很常賣這種票。也不一定知道這種規定。除非該業務只賣機票。 我想一個人約六百。三十個人就一萬八。 既然你們的窗口是達人。應該是跟達人要。 大概 應告知而未告知。但既然是運自己行李的運費。我想。這種失誤。而跟達人要。 人難免有過失。重大損害 當然要求償。但有時 別人沒坑殺你。我們也沒嚴重吃虧。且一趟極光之旅。六百塊一個行李。也是萬牛一毛吧
美加 算境內機票。境內機票。美國籍航空現收。以阿拉斯加航空。行李規定行李須知 每人可攜帶一件手提行李上機,體積不得超過25x43x61公分,可外加攜帶一件個人物品,如皮包、公事包和筆記型電腦等。托運行李費用,一般尺寸的行李首兩件每件25美元,第三件開始為每件75美元。阿拉斯加航空提供快速領取行李的保證,若您在飛機抵達後的20分鐘內未能領到行李,將可獲得25美元的行李費用抵用金或哩程數累積 國際段的機票 才含在機票內。若該團 有領隊。公司寫的行程合約若有寫到包含。該運費 則該退費 若無寫包含境內費用。使用中付費。我想也是合理。老外一直搭阿拉斯加航空沒這個問題。 所以比照辦理應該 是正常 >> 謝謝回覆!我們是跟著極光達人半自助,國際+國内機票是由他指定的旅行社處理。我们並沒有行程合約 -_-#。
2015/3 我們一行三十多人到阿拉斯加極光行, 透過旅行社處理台北->西雅圖->阿拉斯加 的機票. 回程卻在阿拉斯加航空櫃檯遇到不愉快的經歷: 在行李沒有超重的情形之下, 每人被收取了額外美金25 元行李托運費, 詢問處理人員說明是公司政策, 且已經實行很久了. :\'( 我們當然很不能接受, 行李託運若是需要額外付費, 怎麼旅行社沒有購買呢? 因為帶領我們去的達人就叫我們付了就是, 為了讓Check in 順利, 我們一行30 人就每人付了美金25 元, 決定回來再找旅行社處理. 回來之後將機票票根(上有行李費用)都一一交由旅行社承辦人處理, 但是1.5 個月過去了, 承辦人都只會覆: 阿拉斯加航空沒有回覆. 請問各位前輩, 像這樣的事件該如何處理會比較適當的? 請問這兩個航段是開在同一張機票上嗎? 如果在同一張機票上,你們去check-in的時候有給他們看電子機票嗎? 可以看一下你們的機票,是否包含拖運行李就知道了 國內航空行李管的嚴,如果沒有看到機票上有寫或是沒有出示機票,是要另外付錢的。
美加 算境內機票。境內機票。美國籍航空現收。以阿拉斯加航空。行李規定行李須知 每人可攜帶一件手提行李上機,體積不得超過25x43x61公分,可外加攜帶一件個人物品,如皮包、公事包和筆記型電腦等。托運行李費用,一般尺寸的行李首兩件每件25美元,第三件開始為每件75美元。阿拉斯加航空提供快速領取行李的保證,若您在飛機抵達後的20分鐘內未能領到行李,將可獲得25美元的行李費用抵用金或哩程數累積 國際段的機票 才含在機票內。若該團 有領隊。公司寫的行程合約若有寫到包含。該運費 則該退費 若無寫包含境內費用。使用中付費。我想也是合理。老外一直搭阿拉斯加航空沒這個問題。 所以比照辦理應該 是正常
2015/3 我們一行三十多人到阿拉斯加極光行, 透過旅行社處理台北->西雅圖->阿拉斯加 的機票. 回程卻在阿拉斯加航空櫃檯遇到不愉快的經歷: 在行李沒有超重的情形之下, 每人被收取了額外美金25 元行李托運費, 詢問處理人員說明是公司政策, 且已經實行很久了. :\'( 我們當然很不能接受, 行李託運若是需要額外付費, 怎麼旅行社沒有購買呢? 因為帶領我們去的達人就叫我們付了就是, 為了讓Check in 順利, 我們一行30 人就每人付了美金25 元, 決定回來再找旅行社處理. 回來之後將機票票根(上有行李費用)都一一交由旅行社承辦人處理, 但是1.5 個月過去了, 承辦人都只會覆: 阿拉斯加航空沒有回覆. 請問各位前輩, 像這樣的事件該如何處理會比較適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