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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4-5-全國法規資料庫但符合第一款規定者,其免稅所得額,以按第十四條之四第三項規定計算之餘額不超過四百萬元為限:. 一、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自住房屋、土地:. (一 ...缺少字詞: gl= | 必須包含以下字詞:gl=所得稅法§4-全國法規資料庫本法 105.07.27 修正之第 43-3、43-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領取總額,與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退職所得合計,其領取總額以不超過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九類 ...缺少字詞: gl= | 必須包含以下字詞:gl=所得稅法第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