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菲律賓機場的安檢規定-液體類

發布時間: 200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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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要去長灘島 因為聽說領托運行李很費時, 所以想隨身帶行李就好, 可是防曬乳,保養品等還是要帶阿... 想請教各位大大 菲律賓機場安檢對液體類的規定跟台灣一樣嗎?? (瀏覽之前的文章, 似乎有人連25ml的防曬乳都被沒收了:-S) 感激各位惠予分享經驗 ^_^ 液體容器 (摘自台灣機場的安檢規定) *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容器」每罐不得超過一百cc,且須放入一公升以下容量的可重複密封(夾鍊式)透明塑膠袋內。 *置放液體容器的透明塑膠袋,每名旅客只能攜帶一個,通過安檢線時,須主動出示,由安檢人員目視檢查。一旦袋內裝滿而無法籤封,多餘的液體容器必須丟棄。 *至於嬰兒奶粉或牛奶、嬰兒食品、藥物,或因糖尿病及其他醫療所需的液體與乳膠狀物品,民眾須先向安檢人員申報,獲准後才可攜帶上機。

菲律賓各機場目前對於液態、膠裝及噴霧類物品(LAGs)之管制與台灣相同 也就是所謂的1.1.1 (1)LAGs容器不可以超過100ml(100c.c.) (2)所有隨身的LAGs均需裝於1公升容量(約20*20公分)的透明可重覆密封塑膠袋內,單獨通過X光儀的檢查 (3)每個旅客僅能帶1個前述1公升塑膠袋 至於有人講25ml的被丟棄 可能是96年8月1日前的狀況 菲律賓自96年8月1日起允許符合前述規範的LAGs隨身攜帶上機

雨傘一定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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