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辦過美簽的前輩們

發布時間: 200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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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是國小的流浪教師 所以早上在國小短代(就是有老師請假才會去代課的那種,工作很不固定) 晚上在中興保全文教基金會擔任課輔老師(固定工作,天天都有課) 想請問大家,這種情形再辦美簽時, 不是要填工作資料嗎? 那我是要擇一填寫還是兩個都要填? 那如果兩者都要填是要附上兩個地方的工作證明嗎? 另外想問未婚年輕女生過簽證的機率真的不高嗎? 在雅虎知識蒐尋,上面的回答讓我越看越寒心 懇請賜教,謝謝

也許看以下這篇討論會讓妳的信心多一些 美簽(台灣人在AIT辦美簽的成功率是97%,別緊張)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viewtopic.php?t=382)

我覺得沒有很難辦耶 我也是未婚女性且獨自到美國找朋友(3年前) 建議你提供英文存款證明 另外寫明你的工作內容(第二個我覺得比較好) 最好能出示在職證明 若是跟團應該不會有拿不到簽證的問題 若是去找朋友 把朋友的住址及工作,電話等資料帶妥 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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