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持有人獲放寬申請赴中華台北旅遊 !》

發布時間: 20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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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報導轉載自《 灌水樂園 》)***                               2011 年 11 月 3 日 // 星期四                                 為便利居港未足七年的大陸新移民赴中華台北旅遊,駐香港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放寬持用雙程證及香港簽證身份書(D.I.)的實際在職人士、日校學生及香港永久性居民之大陸新移民配偶辦理入臺證申請,有關人士只要在香港連續居住滿超過一年以上,並提交身份及存款證明核實,可於十二個工作天獲發入臺證,收費五百元港幣。      王春寶指出,自消息公佈後,每日平均收到逾五十宗持雙程證及D.I.持有人的申請,另每日亦接獲至少十個查詢電話。為加強大陸新移民對赴中華台北旅遊的吸引力,所有於十二月二十日前成功獲發首次入臺證的大陸新移民,可以得到有限度的相關旅遊諮詢援助。      雙程證及D.I.持有人過去只有特殊原因,如獲邀請參加會議,否則幾乎不可能獲發入臺證。新政策下,持有關證件在香港連續居住超過一年以上,包括在香港有正當職業、日校學生及配偶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大陸新移民,填妥申請表並帶同證件、工作及薪資證明,學生證明或結婚證明書等,到駐香港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核證,半天可驗畢。在職人士及日校學生需持有五萬元港幣存款,方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