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務中心把我可託運的公斤數打錯了.要怎麼尋求賠償.

發布時間: 200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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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把我自己的情況說明清楚好了. 我是買學生票單程的.正常航空公司可以最大讓學生攜帶到35公斤. 而我當時跟旅行社購買時也是買到學生票.但是為電子機票. 所以當時我拿電子機票旅行社也沒有列印任何單據給我.只有給我票號. 後來我到機場時才發現我只能攜帶到20公斤.意思是說我超重15公斤.當然 地勤要求我付超重費用.後來協調之後我把行李拿出來讓託運的公斤數比較輕. 結果是順利通關. 最後我自己跟航空公司確認,我的確是買學生票但是在旅行的票務中心那邊把我公斤數key錯.那我要怎麼尋求相關賠償管道.

犯錯的是開票的旅行社,當然找旅行社 還有,你最後沒被罰半毛錢,看不出任何實質損失 (除了心情不太好以外) 要如何賠償抽象的東西,有一定的難度

我持比較保留的態度。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是否旅行社「可以」在電子機票上輸入「100KG」,那就可以免費拖運1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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