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法租車車窗被擊破,後續RentalCover保險理賠問題

發布時間: 202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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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這麼多年,第一回的倒霉事,竟然發生在南法。 2020/2/2當天上午11點將車停在尼姆市中心附近,接著到市中心逛競技場等景景點,直到下午4點回到停車處,竟然發現車窗被擊破,車上5個背包被偷了3個。 立即尋找最近的警局,2人待在原地、5人走去警局要報案,到了警局,警察卻要求我們把車子開過去,蛤?不是要保持事故發生現場嗎? 接著折騰了2個小時終於做完筆錄,(隔天為了能有更完整的遺失物品的清單,又再去警局近4個小時)當下開著破窗的車回到民宿。 隔天請民宿老闆幫我們聯絡SIXT,詢問該如何處理。SIXT說最快的方式是直接在尼姆修玻璃,我們後來修了玻璃、開了收據。 原以為只要將報案紀錄、修玻璃的收據、與SIXT的租車合約及收據寄給RentalCover,便可以申請到修玻璃的費用,沒想到RentalCover一直要求我們提供以下的資料~ Upon checking the rental agreement, we are unable to find any portion regarding the amount of Excess that you have accepted. Please send a request to the rental company for a rental agreement that would clearly show the Damage Excess that you have accepted. 我已經向RentalCover說明整個事發過程,也跟他說修玻璃的費用是我付的,並非SIXT,也將所有的報案紀錄、修玻璃費用的收據、租車收據都給了RentalCover,為了還要提供SIXT給的收據? 懇求前輩們給予指導,到底我要如何申請理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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