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無門的大阪之旅

發布時間: 20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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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前向旅行社購買華信航空高雄小港機場直飛關西空港來回機票, 預計飛行日期與時間為2011/03/18 15:35搭乘航班AE7386(啟程)-2011/03/22 20:15航班AE7387(回程) 由於日本東北地區近日發生地震與輻射事件, 故在起飛前兩天及前一天都有再三打電話向航空公司做確認航班是否正常起飛無有任何變動, 而華航給予的回應是關西地區沒有任何災害故航班正常起飛不受影響的 因此, 我在2011/03/18搭乘AE7386飛往關西空港機場 在大阪旅行的過程中第四天, 也就是2011/03/21下午接到旅行社電話說華航表示高雄直飛大阪班機全面停飛, 表示是因為日本近日災害事件停飛班機, 卻叫我改搭2011/03/22 13:10的CI175班機 由關西空港抵達台北機場再自行搭乘高鐵返回高雄 因此我的航班飛行時間只好被迫提前8個小時起飛, 且抵達的是台北機場, 並不是當初購買機票的高雄小港國際機場!! 本人非常納悶的是 出發前都有向航空公司再三確認班機是否有調動異常, 華航予以的回應都是關西地區不受任何災害影響故正常起飛 且返回台灣後我查詢任何有關關西地區受影響之新聞報導, 甚至至華航公司申訴, 該航空公司卻予以敷衍的態度不予以任何交代與賠償 以上事件對在下極為不公平, 至今仍申訴無門, 無法忍受華航相關處理事宜 我真的覺得很受委曲, 原本的行程變成晚去早回跟自己搭高鐵回高雄, 中間的損失華航完全不理不睬 我該怎麼辦???

請教消保官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http://www.cpc.gov.tw/

除上述外,檢附資料向水果日報投訴!

又要貼一次相同的華航CoC: 10.2 班機取消及時間之更動 若非華航所能控制的情事造成班機取消、遲延,致無法提供已確認的機位或不能降落在旅客的中途停留點或終點,或導致旅客錯過其所訂妥的轉接班機,華航將: 10 .2.1利用華航其他有空位的定期班機載運上述旅客;或 10 .2.2利用華航定期班機、他航飛機、陸上交通工具將旅客運送至其機票所載之終點。若此安排之機票款、超重行李費及其他費用高於機票退票金額,華航將不收取增加的費用,若是低於退票金額,華航將退還其差額;或 10 .2.3根據第十一條辦理退票。 除此之外,華航對於該旅客無任何責任。 你能要求的就是要華航出高鐵車票錢 以及退『可能的』票價價差 除此之外,就沒有了

結論 請求退價差與高鐵車票錢(請找出高鐵或客運票根作為證據) 將華航列為拒絕往來戶 雖然 華航這招已經玩過很多次了(近幾年來每年都有),不能說是不捧場,而是捧了場搞到行程大亂 然後又不理不睬,票又比別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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