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被文中的導遊帶過嗎?

發布時間: 201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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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欽╱台北報導】女子谷昭璇、陳蓬芳去年參加長春藤旅行社的英國旅遊團,不滿導遊王素鈴擅自取消「愛丁堡」及「史前巨石」行程,因而拒給小費,結果竟被王女當眾辱罵並揚言列遊客黑名單,兩人返台後提告,台北地院昨判長春藤須與導遊連帶賠償兩女各3萬元,還要各退1萬3千元團費。 長春藤副總陳韻竹昨說:「該旅遊行程的確包括愛丁堡及史前巨石,得知導遊私自變更行程後,已道歉並願意賠償,但兩女要求金額過高,只好交給法院判決。」谷昭璇、陳蓬芳及王素鈴都聯絡不上,不知回應。 機上逼簽證明書 去年8月間,谷昭璇和友人陳蓬芳上網報名參加長春藤標榜「有料」的「英倫雙都☆麗池利物浦‧創意人氣九日遊」,不料,導遊王素鈴卻以教宗造訪及路途太遠等理由,擅自取消愛丁堡及史前巨石這兩個最重要的景點遊程。 王女得知兩女拒給小費,當眾發飆:「若不低頭就要吃苦頭。」還在回程飛機上命兩人簽署變更行程證明書,要求10天內將小費匯到她帳戶,否則「就讓妳們兩個下不了飛機,並列入黑名單交給旅遊公會」,谷女雖在史前巨石行程簽名但極為潦草,陳女則寫下「無奈的」三字表達不滿。 兩女回國後提告要求長春藤退費各2萬4千餘元,並與導遊連帶賠償名譽損失各3萬7千元。長春藤指出,「王素鈴回國後曾反映團員不給小費,但直到谷女反映才知行程變更真相。」 須賠兩女慰撫金 法官認定,長春藤旅遊行程無故變更,要賠兩女各1萬3千元團費,而導遊代表旅行社,竟當眾羞辱旅客,另判長春藤須與導遊連帶賠償兩女各3萬元慰撫金。 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表示,除特殊緊急狀況、不可抗拒天災或團員同意,旅行社不能任意變更行程,否則減少的行程必須退費,至於小費並無規定要給,但慣例上會依比例酌收,給多少要看服務態度與品質而定。 國外跟團旅遊須知 1.行前務必簽定旅遊契約,若旅行社拒絕可撥打0800-211-734向觀光局申訴。 2.行前應先確認行程及住宿飯店名稱,若遭臨時變更,可拍照蒐證返國求償。 3.旅客旅遊中若被迫簽署同意變更行程等不合理協議書,可依《民法》於1年內舉證向法院聲請撤銷。 4.業者服務不佳強索小費時,團員宜團結對抗拒絕支付。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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