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出國關於旅行社契約書懇請解答...

發布時間: 20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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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第一次出國玩也很久沒出去玩了... 所以有以下問題想問一下各位.. 今天到某家旅行社付訂金並要求簽屬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請問該契約書本人會留一份嗎? 是正本還是副本? 因為是我自己要求要影本... 請問再乙方上有該旅行社名稱註冊編號和負責人電話地址卻沒有蓋公司章這樣是否為有效? 懇請各位先進解答...

旅行業品保協會是這麼提醒的:http://www.travel.org.tw/info.aspx?item_id=7&class_db_id=27&article_db_id=67 5.為什麼要簽訂旅遊契約? 旅遊契約書是交通部觀光局核定付諸實施的定型化契約書,即依據「旅行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應由旅客與旅行社間簽約之文件。其目的是保障旅客的權益維護公平的交易,因此,契約內容關係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務必於行前簽妥,並注意簽約的乙方(社行社)是否加蓋公司印章及其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簽名蓋章及責寫旅行業之註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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