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退費問題,不退現金合法嗎?

發布時間: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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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背包們, 1. 在航空公司的退費系統,選了刷退(現金)。但是卻收到點數、voucher等其他等價形式退費,這樣,航空公司有違法嗎? 2. voucher或是點數,航空公司給的期限略有差異,多是半年~一年。但是,以台灣法律而言,舉凡有價票券,都不能有期限限制。航空公司又違法了嗎? 3. 非台灣的航空公司,受台灣法律條規限制嗎? 我在2月底收到馬印取消班機的通知,於3月1日收到退費申請確認信件(申請刷退),但是前天卻收到6個月期限的voucher。 昨天也陸續看到越南航空、Air Asia也採用相同作法,只是期限略有差異,其中Air Asia提到,這是他們在"消費者權益" + "不觸犯法律"考量下的最佳做法,言下之意是,不犯法,你拿我沒輒?。 因為個人因素,可能2年內都無法使用voucher,相當困擾,4人來回機票就要被沒收了~~,因此,我已經上行政院消保會去申訴,不知道事情會怎麼進展。相信小背包們多少都有相同問題,是不是大家一起討論一下,團結力量大?

這主題下也有同樣對馬印退款的主題 我想應該大家都是差不多時間收到通知的 訊息上可以和該主題的樓主互通有無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0423889 旅客跟航空業都大受疫情影響 希望事情可以盡量順利被解決

這主題下也有同樣對馬印退款的主題 我想應該大家都是差不多時間收到通知的 訊息上可以和該主題的樓主互通有無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0423889 旅客跟航空業都大受疫情影響 希望事情可以盡量順利被解決 我也有相同的疑問,因為預訂今年五月搭乘阿聯酋航空飛葡萄牙,當然也因為疫情的關係需區無法飛了,在解決機票問題,阿聯酋的政策一直在更動,初期好像可以退款但是客服電話打不進去,結果政策隨時在改變導致現在只能兌換旅遊券.… 可以告訴我怎麼辦嗎?

對消費者不利,不過看起來合法 南美的Avianca也是來這招 武漢肺炎對航空業是很致命的打擊,要他們退現金看來比蜀道還難

這是合法的 也是航空公司不得已的做法。 因為很多航空公司拿不出現金來了

這是合法的 也是航空公司不得已的做法。 因為很多航空公司拿不出現金來了 我雖然也保留了好幾張Delta的票 但是也有幾張票Delta客服反而安排了直接退現金給我(大約5天就刷退了),因為航線暫停也不確定何時復航

這是合法的 也是航空公司不得已的做法。 因為很多航空公司拿不出現金來了 請教,voucher有限制期限,也是合法的嗎? (在台灣是不合法的)

請教,voucher有限制期限,也是合法的嗎? (在台灣是不合法的) 如果你覺得他不合法,你可以去告他。 法治社會的運作就是醬子,很簡單。

如果你覺得他不合法,你可以去告他。 法治社會的運作就是醬子,很簡單。 Thank you.

剛剛瀏覽別版看到某國航對停飛的對應(後來不知有沒有改),可以改免費改票期一次。 你要一年內任一天,還是一年內某一天。 當有人在罵某航空只退現金卷不能退現金時,相對其它航空公司,其實他可能對你最有利的。 ========== 我發現大家比較不敢批評國航。

剛剛瀏覽別版看到某國航對停飛的對應(後來不知有沒有改),可以改免費改票期一次。 你要一年內任一天,還是一年內某一天。 當有人在罵某航空只退現金卷不能退現金時,相對其它航空公司,其實他可能對你最有利的。 ========== 我發現大家比較不敢批評國航。 "現金卷","改免費改票期一次" 差異是甚麼呀? 馬印給的voucher, 是半年且綁當初登記的乘客名稱。 以我為例,我刷了4名,voucher分別綁4個人名,無法由一個人行使4張voucher。 感覺,"voucher"跟"免費改票期"在馬印是同樣意思,voucher只有半年期限,好像"一年內改免費改票期一次"比較優呢~

你的是半年嗎,一般現金卷在使用期都可以使用,你可以任意指定日期(如果有座位)也可改其他地點。免費改票一次,你現在就要決定日期,但在疫情不確定下,要你現在決定日期,沒有彈性,風險相對大。 昨天有人貼亞航一年120%現金卷。

問題是,除非有疫苗或解藥,有誰會冒生命危險在半年或一年內去搭飛機旅遊。

問題是,除非有疫苗或解藥,有誰會冒生命危險在半年或一年內去搭飛機旅遊。 不少人 世界不可能停止運作半年至一年 不然所有旅遊業公司都會倒閉

問題是,除非有疫苗或解藥,有誰會冒生命危險在半年或一年內去搭飛機旅遊。 餓死跟病死的選擇。

手上有兩家美加航空公司的票,目前做法也是只能改期,可以延至二年內出發(但還是要負擔價差@@) 我也覺得不合理啊.....

手上有兩家美加航空公司的票,目前做法也是只能改期,可以延至二年內出發(但還是要負擔價差@@) 我也覺得不合理啊..... 負擔價差有甚麼不合理 所以淡季就可以改成旺季不用補錢???

手上有兩家美加航空公司的票,目前做法也是只能改期,可以延至二年內出發(但還是要負擔價差@@) 我也覺得不合理啊..... 你當初購買的票要是refundable的,航空公司沒有辦法強迫你只能改期或是只退你credits. 今天絕大多數退票而無法直接退費的問題是因為這些票本來就是"不可退票"或是退票價值為零的.所以碰到這種特殊狀況,算是雙方各退一步尋求解決的方法,畢竟航空公司也不想要取消航班,它可以飛還是想飛啊,又不是取消了航班就可以積一積後面再賺一筆大的. 當然,沒有人會希望自己是損失的那一方,但是有的事情碰到了就是碰到了,往好的方向想如果可以讓自己舒服點,那就往好的方向想啊.比如說以現在的狀況,兩年的時間很長,只要航空公司不倒,會找不到便宜的票價嗎?另一個考量點是,有便宜的票價可是你想飛嗎? 使用服務與提供服務的雙法可以不是絕對的敵對,尤其是在這種特殊狀況下,雙贏已經不可能,最差的狀況不要落到雙輸吧.

你當初購買的票要是refundable的,航空公司沒有辦法強迫你只能改期或是只退你credits. 今天絕大多數退票而無法直接退費的問題是因為這些票本來就是"不可退票"或是退票價值為零的.所以碰到這種特殊狀況,算是雙方各退一步尋求解決的方法,畢竟航空公司也不想要取消航班,它可以飛還是想飛啊,又不是取消了航班就可以積一積後面再賺一筆大的. 當然,沒有人會希望自己是損失的那一方,但是有的事情碰到了就是碰到了,往好的方向想如果可以讓自己舒服點,那就往好的方向想啊.比如說以現在的狀況,兩年的時間很長,只要航空公司不倒,會找不到便宜的票價嗎?另一個考量點是,有便宜的票價可是你想飛嗎? 使用服務與提供服務的雙法可以不是絕對的敵對,尤其是在這種特殊狀況下,雙贏已經不可能,最差的狀況不要落到雙輸吧. 可是他的羊騷味太重了,沒辦法呀。

天啊!我有完全相同問題,今天致電客服才知道默默變成現金券,重點是.....復航遙遙無期,如果撐不到那時航空公司就申請破產,那我們貢獻的機票真的變成航空公司的抒困資金了!!!!!!

天啊!我有完全相同問題,今天致電客服才知道默默變成現金券,重點是.....復航遙遙無期,如果撐不到那時航空公司就申請破產,那我們貢獻的機票真的變成航空公司的抒困資金了!!!!!! Sngrace, 建議除了消保會申訴之外,也可以跟信用卡公司申請"charge back"(爭議款項退款)看看。

應該很多人已經收到馬印航空通知,要退現金了! 不過,馬印在這艱難時刻,財務與名聲都已經重創了吧。 心得: 疫情重創航空業,但是業者不該罔顧他賴以為生的消費者權益; 而消費者也應該為自已的權益起義。

應該很多人已經收到馬印航空通知,要退現金了! 不過,馬印在這艱難時刻,財務與名聲都已經重創了吧。 心得: 疫情重創航空業,但是業者不該罔顧他賴以為生的消費者權益; 而消費者也應該為自已的權益起義。 起義? 你是想要幹嘛?

應該很多人已經收到馬印航空通知,要退現金了! 不過,馬印在這艱難時刻,財務與名聲都已經重創了吧。 心得: 疫情重創航空業,但是業者不該罔顧他賴以為生的消費者權益; 而消費者也應該為自已的權益起義。 你要理解一點 有時航空公司不是不想退, 而是沒有現金退給你 就算有現金給你, 也沒有錢發薪水給員工 每一條都是死路

起義? 你是想要幹嘛? 哈哈,沒有幹嘛啦,錢都拿回來了,字下的太重了。

你要理解一點 有時航空公司不是不想退, 而是沒有現金退給你 就算有現金給你, 也沒有錢發薪水給員工 每一條都是死路 是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逆來順受,不爭取本身既有權益,消費者會永遠處於弱勢,應該大家都不樂見。 也明白現在是艱困時期,但是6個月的voucher(10月到期)真的是頗令人為難。

是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逆來順受,不爭取本身既有權益,消費者會永遠處於弱勢,應該大家都不樂見。 也明白現在是艱困時期,但是6個月的voucher(10月到期)真的是頗令人為難。 6個月voucher的確太短

可是他的羊騷味太重了,沒辦法呀。 請問閣下是羨慕還是嫉妒我有「可以延期」的機票?好好的像我樓下的包友littleko一樣回覆有實質性的意見很難嗎? 不然關注人家的騷味而回文,很浪費版面。

快報~ "爭議暫退款項"即將被要回去了~ 我太單純了,當收到馬印信件說會退現金,就以為已經退回來的款項,絕不會再被要回去(畢竟都答應要退錢了不是嗎?) 結果,馬印玩兩手策略,一方面答應消費者退現金,但是另一方面卻跟信用卡公司說"只會退voucher",絕不退款。所以,信用卡公司會認定爭議是消費者輸了,加上馬印有說明會退錢的事實,再進行二次爭議也沒有用,肯定會輸。 可惡的馬印,心機也太重了!!!!!

快報~ "爭議暫退款項"即將被要回去了~ 我太單純了,當收到馬印信件說會退現金,就以為已經退回來的款項,絕不會再被要回去(畢竟都答應要退錢了不是嗎?) 結果,馬印玩兩手策略,一方面答應消費者退現金,但是另一方面卻跟信用卡公司說"只會退voucher",絕不退款。所以,信用卡公司會認定爭議是消費者輸了,加上馬印有說明會退錢的事實,再進行二次爭議也沒有用,肯定會輸。 可惡的馬印,心機也太重了!!!!! 建議你把當初收到航空公司會退現金的信透過發卡行提供給信用卡組織,這是航空公司會退費最好的證據. 之前那筆爭議款本就是暫退款項,就像打官司一樣,你手上有航空公司發給你的信當然要把那封信拿來當雙方"爭議"的證據,即使透過信用卡組織仲裁,也是要看雙方可以提供的證據有多少來決定. 申請爭議款並非完全沒有風險,輸掉case不但錢拿不回來,為了確保消費者是經過考慮後才聲請爭議款,有的之前就會先告知"有可能"輸掉case後來得負擔調查的手續費,只是絕大部分發卡行基於服務客戶的原則,不會在一開始就把話說得那麼死. 如果你可以提供那封會退現金的信,代表你在提出爭議款申請時的確是知道航空公司會退現金給你,即使最後調查結果判你輸,頂多把那筆款項追回,應該不會要求你支付調查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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