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有P-3工作簽證,簽證到期日是7月9日2010年, 但我的I-94小卡上寫的日期是4月25日2011年, 我想請問我到底可以待到何時??? 如果是應該依照簽證日期的話,有沒有所謂的緩衝期( after my visa expired)??請問多少天後我必須離開??? 我急須知道,請知道的朋友幫我回答一下, 感恩不盡 !!!! Thanks a lot.
美簽到期問題
發布時間: 2010-05-04推薦指數: 10人已投票
合法身份是由I-94決定 visa的期限一點也不重要 你可以合法居留到4/25/2011 但是你在簽證過期後,不能隨便出國旅行。最好留在美國不要亂跑。 除非你是短期造訪加/墨,才能用過期簽證再入境美國。 這篇文章較適合美國綜合區
請問管理員,美國簽證過期了,我想去加拿大短期旅遊,確定沒有問題嗎?去了後能回來吧?可否就在美國直接簽加拿大簽證呢?謝謝!:-)
老問題了 你適用「簽證再生效」,可以回美國 不建議在加拿大辦美簽,因為萬一失敗就會回不了美國,失去簽證再生效的資格 外交部發的台灣護照可以免加拿大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