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 如何辦理領取提存物@ 台北
發布時間: 2021-09-24推薦指數: 3.010人已投票
您即將離開本站,並前往如何辦理領取提存物@ 台北律師推薦
確認離開返回上頁請問您是否推薦這篇文章?
相關文章資訊
- 1如何辦理領取提存物@ 台北律師推薦
親自領取者,應攜帶國民身分證(經核對後留存其正、背面影本一份)及印章,必要時法院提存所亦得依職權命提出印鑑證明書。如聲請人現住址與提存通知書所載住址不符時,應 ... ...
- 2提存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清償提存之提存物,自提存之翌日起經六個月後未經受取權人領取者,亦同。 提存物保管機構依前項規定為拍賣或出賣時,應通知提存人及受取權人。但不能通知者,拍賣 ... ...
- 3取回提存物的期限 - 580法律網
取回提存物的期限要注意,逾期就會歸國庫了。 清償提存之受取權人聲請領取提存物,應自提存通知書送達發生效力之翌日起10 年內為之, ... ...
- 4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註釋-受取權之消滅
民法第330條規定: 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十年內行使之,逾期其提存物歸屬國庫。 說明: 謹按凡債權均因時效而消滅,債權人有隨時受取 ... 法令註釋 首頁>律師說法...
- 5清償提存人取回提存物,適用一般時效? - 天秤座法律網
清償提存人取回提存物,適用一般時效? 本院釋字第三十九號解釋所謂之提存,不包括債務人為債權人依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所為之清償提存在內。惟清償提存人如依法得取回 ... 日間:...